【招标公告】蓟运河(宁河开发区段)老旧管网及排污通道整治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11-22

【招标公告】蓟运河(宁河开发区段)老旧管网及排污通道整治项目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蓟运河(宁河开发区段)老旧管网及排污通道整治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招标备案号:JS1201172025112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D6002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蓟运河(宁河开发区段)老旧管网及排污通道整治项目 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4】82号变更-1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等资金,其余资金自筹330919800元。出资比例:中央预算内资金50%,自筹50% 建设规模为 300.5千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宁河芦台城区南老旧排水管网排水不畅、淤堵严重、管网漏损严重以及渠道水质恶化等情况进行排水设施及管网整治提升。针对现状排水管道进行检测,管道规模d300-d2400mm,管道长度约300.5km;其中涉及更新改造的管道长度约21.80km;拟将三经路现状临时泵点更新改造为一体式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水量Q=0.2m3/s。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蓟运河(宁河开发区段)老旧管网及排污通道整治项目初步设计 招标范围: 本项目针对宁河芦台城区南老旧排水管网排水不畅、淤堵严重、管网漏损严重以及渠道水质恶化等情况进行排水设施及管网整治提升。现状管道规模d300-d2400mm,管道长度约300.5km;其中涉及更新改造的管道长度约21.80km;拟将三经路现状临时泵点更新改造为一体式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水量Q=0.2立方米/秒。本次设计招标范围:由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相关配合工作。本标段投资额约187.7277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0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 1 名,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并出具任命书;(2)具体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21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11月28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招标人: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春鑫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永明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商业道59 号幸福总部大厦9楼
邮政编码:30015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日期:2025年11月21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经开实业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刘春鑫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经济开发区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陈熙、曹云凯
电话: 69118562
传真: 69118562
电子邮箱: nhqzfhjswyh@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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