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6-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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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1标段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02202607400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2S3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东审投备案〔2026〕6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 建设规模为6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受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203m²,总建设规模6000 m²,其中:供电抢修服务 用房单体建筑面积6000 m²,地上7层,建筑面积5700 m²,地下1层,建筑 面积300 m²,主要布置配电抢修用房、城区供电抢修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及配 套设施用房等;室外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及室外管网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北21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单体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建筑面积 5700 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 300平方米,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最大高度约31.15米。最大单体跨度8.1米,最大深度3.7米。招标内容:基坑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暖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本标段投资为***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6年08月31日 至 202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11日00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6年07月16日09时30分00秒,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是。
招标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庆林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邮政编码:30001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旭华
办公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裕路29号
邮政编码:300300
项目负责人:***
电话:***
传真:*** 日期:2026年07月0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受理负责人:***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孙涛
电话: 24135306
传真: 24135306
电子邮箱: hdqzjwxzzfzd03@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btstyslzq.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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