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招标公告】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项目概况
渤中34-1油田西块开发层位为明化镇I/II/Ⅲ/IV油组,推荐方案共12口井,其中6口水平生产井,1口中短半径复合结构生产井,2口定向注水井,3口水平注水井。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097/01
发标日期
2025年01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4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公开业绩信息):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完井防砂带料服务验收业绩,累计作业井次不少于10井次。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首页,签章页;2)甲方确认的完工报告或甲方确认的交割单或甲方确认的材料使用清单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及所作业井的基本信息、技术规格、材料清单;甲方确认的完工报告或甲方确认的交割单或甲方确认的材料使用清单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PI Spec Q1、石油天然气工业-井下装置-封隔器和桥塞API 11D1、完井附件API 19AC,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证件可在网站(https://mycerts.api.org/Search/CompositeSearch)核实。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已提供 API Spec Q1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不再提供 ISO9001证书)、 GB/T24001(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3.5一主一备合同 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合同,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用合同。须满足有效投标人不少于N+2(N为2,一主一备)。如经评审合同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4家(含4家),将签署2家(一主一备合同);如经评审合同的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将签署1家(主合同)。本项目优先使用主合同,在主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供应商履行合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且不能及时整改,致使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形,经合同双方确认中止合同后,可启用备用合同。如在此期间主合同经整改并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则应当停止使用备用合同并重新启用主合同。备用合同中正在执行的具有连续性的工作,可延续至改项工作结束。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1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综合评分法.pdf 供应商须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工程项目名称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项目概况
渤中34-1油田西块开发层位为明化镇I/II/Ⅲ/IV油组,推荐方案共12口井,其中6口水平生产井,1口中短半径复合结构生产井,2口定向注水井,3口水平注水井。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有限天津-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FW-GK-5097/01
发标日期
2025年01月19日
主要技术规格
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4个月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渤中34-1油田西块调整项目完井防砂带料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投标主体: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要公开业绩信息):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完井防砂带料服务验收业绩,累计作业井次不少于10井次。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首页,签章页;2)甲方确认的完工报告或甲方确认的交割单或甲方确认的材料使用清单等。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及所作业井的基本信息、技术规格、材料清单;甲方确认的完工报告或甲方确认的交割单或甲方确认的材料使用清单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石油天然气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PI Spec Q1、石油天然气工业-井下装置-封隔器和桥塞API 11D1、完井附件API 19AC,并在投标时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证件可在网站(https://mycerts.api.org/Search/CompositeSearch)核实。 (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已提供 API Spec Q1认证证书的投标人,可不再提供 ISO9001证书)、 GB/T24001(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3.5一主一备合同 本项目采用一主一备合同,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主合同,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备用合同。须满足有效投标人不少于N+2(N为2,一主一备)。如经评审合同的有效投标人不少于4家(含4家),将签署2家(一主一备合同);如经评审合同的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将签署1家(主合同)。本项目优先使用主合同,在主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供应商履行合同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且不能及时整改,致使正常工作无法进行的情形,经合同双方确认中止合同后,可启用备用合同。如在此期间主合同经整改并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效果,则应当停止使用备用合同并重新启用主合同。备用合同中正在执行的具有连续性的工作,可延续至改项工作结束。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1月19日 至 2025年01月2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07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海川路2121号海洋石油大厦A座 |
联 系 人:*** |
电子邮箱:peixx@cnooc.com.cn |
邮 编:300459 |
联系电话:*** |
异议受理人:***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zhangwzh20@cnooc.com.cn |
投诉受理人:张玮珍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51号 |
联 系 人:*** |
电子邮箱:huzhy@cnooc.com.cn |
邮 编:300457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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