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11-07

【招标信用】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供应商知情告知书(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因供应商拒不配合、无法取得联系或拒绝在《供应商知情告知书》签字确认,根据《关于试行<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明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违规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现在“军队采购网”予以公告,公示期满后视为告知。涉嫌违规3家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具有申辩权利,逾期视为放弃。申辩方式:书面提交申诉材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内容
3家供应商在2019年8月参加某部业务办公和生活综合楼改造项目(项目编号:HBTCQH-2019-GS001)采购活动中,存在部分综合单价一致等问题,涉嫌相互串通投标。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九条规定,拟做出如下处理:
1.给予张家口市旺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70174151018XK)及法定代表人吴洋(身份证号:130705197506111519)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项目代理人武霞(身份证号:132529197301291626)、刘巍(身份证号:130703198103260642)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
2. 给予江西省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22799484957T)及法定代表人叶之海(身份证号:362322198909250015)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项目代理人柯春勇(身份证号:132529197909295414)、李喜玉(身份证号:130705197508072146)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
3. 给予河北华鹏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6010201462)及法定代表人崔利飞(身份证号:130124197712280010)控股或管理的其他企业3年内禁止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给予项目代理人陈志国(身份证号:132529197801231013)、董赛敏(身份证号:130727198907092681)3年内禁止代理其他供应商参加本系统采购活动的处罚。
以上处理意见将报我部上级采购管理部门,具体处罚年限和执行时间由我部上级机关批准后实施。
二、公示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4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助理  021-81840323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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