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6年子公司丶战新产业丶原集体企业第五次物资区域联合授权公开谈判采购变更公告1
【招标公告】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6年子公司丶战新产业丶原集体企业第五次物资区域联合授权公开谈判采购变更公告1: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6年子公司丶战新产业丶原集体企业第五次物资区域联合授权公开谈判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原公告
变更公告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6年子公司丶战新产业丶原集体企业
第五次物资区域联合授权公开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Y0326S105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各项目单位(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天津市武清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并委托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3.2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响应见3.7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响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响应时,其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响应供应商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响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响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响应供应商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12)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13)响应供应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4)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5)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6)响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7)其他
3.6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5款的全部规定和3.7款的相应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7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8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9月23日23:00至2026年09月29日00: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4.3供应商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平台主页:https://sgccetp.com.cn/,点击【注册】链接进入注册,选择供应商身份进行注册,注册后将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需登录系统,完成填写其他信息并保存后可以参与相应业务。
登录账号说明:(一证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账号;三证注册:“组织结构代码”作为账号),使用密码和手机号验证码(或电子钥匙PIN码)登录系统。快速办理国网电子钥匙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致电:4009915500。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转2,响应供应商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4.4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供应商注册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提示:注册地址:https://sgccetp.com.cn/isc/registerchoice.html推荐使用浏览器详见该平台。
注意:1、已有ECP2.0电子钥匙的供应商,可不重新办理电子钥匙(具体事宜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转2)。
2、已有ECP2.0账号的供应商,须注册电工交易专区账号(账号不通用),请尽快办理。
3、原没有电子钥匙的办理新电子钥匙也需要一定时间,请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4、温馨提示:所有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或登录https://sgccetp.com.cn/,详细观看新手指南中演示视频,以免影响供应商参与响应,避免出现因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文件上传不成功或解密失败的风险。
4.5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响应供应商将不予受理。
4.6注意事项
(1)响应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及采购人回复澄清时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4,如时间要求其他章节与采购公告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响应供应商仅可通过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提交全部响应文件;对于受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响应供应商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此款为准】: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两种方式同步实施,两种渠道均需上传文件。
本次采购仅接受电子响应文件,包括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以及在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供应商信息收集表)。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及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递交电子文件,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
(一)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
请通过“投标辅助管理工具”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工具下载地址:http://47.100.70.249/tj-web/)。
(1)“投标辅助管理工具”上传内容: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供应商信息收集表),商务文件按响应供应商上传、技术文件按分包上传、供应商信息收集表按响应供应商上传。响应供应商切勿对上传文件自行加密,工具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自动进行加密处理。如响应供应商自行加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评审,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辅助管理工具”上传响应文件命名方式:上传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的响应文件,格式及命名方式如下:
价格文件以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下同)上传的完整价格文件为准,投标辅助管理工具无须上传价格文件。
(3)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通过“投标辅助管理工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投标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提前熟悉操作流程。未在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重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将电子文件上传至“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为准。
(5)“投标辅助管理工具”操作说明及工具软件客服电话详见工具下载地址。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利用离线投标工具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注:技术、商务端口上传相应响应文件目录即可,价格文件端口上传完整价格文件,资质业绩端口无需上传文件。)
请响应供应商上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时,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工具进行投标,具体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相关公告。
(三)其他
价格文件以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为准,商务、技术文件以指定云盘上传文件为准。
价格文件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响应。完整版商务、技术文件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指定云盘,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内容不全,其响应将被否决。
5.2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
(四)谈判注意事项
本次竞谈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供应商报价、采购文件响应及谈判情况,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TP)向响应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要求响应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报价,评审委员会在发出最终报价邀请时明确该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次采购谈判通过电工交易专区进行,不进行现场面对面谈判,谈判当日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及时关注电工交易专区的短信提醒,并准备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工具,通过谈判函指定方式进行谈判回复。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按照无补充材料处理。
首轮报价:在电工交易专区通过离线投标工具进行报价,首轮报价必须填报,如首轮无报价或报价为0则视为放弃响应。
多轮(最终)报价:多轮报价开启时,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会发送短信提醒(注:若因平台登记的手机号码有误或未登记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到短信提醒,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短信提醒或随时关注平台。响应供应商在收到多轮报价通知后,需立即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进行查看,下载多轮报价SGCC包,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上传报价文件。请响应供应商于短信通知中要求的该轮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多轮(最终)报价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在此时间后将无法再上传报价文件。若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价,则以响应供应商的前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考虑评审时间要求,请各位应答人提前学习相关手册,观看相关视频,熟悉相关系统操作,避免因操作问题影响谈判结果。
下载多轮报价SGCC包路径:电工交易专区-非招标采购-评审阶段-查询轮次模块-勾选最新轮次。(实际以平台为准)
非招标采购供应商上传多轮报价操作视频(视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请联系电工交易专区客服)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down/2018032600000013_3_2018072800069693
注:响应供应商在进行多轮报价时,应确保提交的该轮次报价完整、准确,涵盖首轮报价的所有标包。(例:首轮报价同一标段3个标包,多轮报价应与上述标段3个标包对应)
多轮报价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后一轮报价高于其前一轮报价的(经采购人同意进行供货范围或技术方案调整导致的除外),其应答将被否决。
提示:请各响应供应商合理安排多轮报价时间,避免因系统拥堵等原因导致的报价上传失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下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武清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区福旺道8号
邮编:3017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裕路29号1号楼125-130室
邮编:300304
联系人(办理服务费、成交通知书等):穆女士
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电子邮件:sywz611@126.com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账号:
收款人名称: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账号:0302030109300513966
联行号:102110000189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账户:(不适用)
收款人名称: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0000010120100664919
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联系代理机构,并关注电子邮箱,及时缴纳代理服务费,缴纳服务费及领取通知书事宜,详询穆女士。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发展和改革部门。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年09月23日
采购公告附件:
附件1: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件2:详见专用资质业绩条件和评分权重表
附件3:特殊情况说明
1.采购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物料描述或《技术规范书》中,因技术原因部分货物标明了品牌或型号,实际采购物资不以此为准,响应供应商根据技术规范自行选择品牌型号进行响应。
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支撑证明材料要求: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3.代理商/集货商应答
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该响应供应商和所代理制造商的同类销售业绩可累计计入。若制造商和该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同业绩,只统计一次,制造商和该响应供应商之间的买卖业绩不认可。
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集货商,允许提供制造方委托检验(检测)报告。
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该代理商的审计报告。
4.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若未在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本承诺函,当不存在上述关联行为时,将按照减分处理;当存在上述关联行为时,将对响应进行否决处理。在成交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采购人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请各响应供应商对“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关系进行自查。如发现网站信息与实际不一致,请及时联系网站进行更新,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材料则以评审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响应进行否决处理。
应答注意事项:
1.每轮次报价文件中的响应报价总金额均为含税价。
2.本次采购项目在报名和递交文件阶段,如响应供应商仅为一家时,应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3.开标及评审时间,请响应供应商保持手机畅通,若评审期间联系不到响应供应商,对响应供应商成功响应及成交带来风险,由应答人承担。
4.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价格部分未能成功上传,视为弃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上传不成功,请联系电子商务平台运维电话:010-63411000。
5.本批次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6.有税率要求的项目,请参照需求一览表,若电子商务平台中填报税率与需求一览表中不符,将作否决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在应答文件中须提供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7.本批次所有项目总价或单价均不得超过总价或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8.产业专区平台服务(具体适用分标详见需求一览表)
8.1在本次谈判采购中,中选响应供应商与项目需求单位签订协议。项目需求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在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上履约,需求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
履约具体流程如下:
(1)本次中选结果的履约平台为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国网商城产业专区”(以下简称“产业专区”)(http://j.esgcc.com.cn),供应商中选后应按时在交易专区完成入驻及供货信息上架,并保证上架的供货信息与中选结果完全一致。
中选物料涉及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25年12月27日通过)第六十三条禁止互联网销售的规定,该类物料不通过产业专区履约,改由双方线下签署订单并交付,不适用本公告第(2)(3)条平台服务费规定。
(2)在产业专区中,原集体企业、战新产业、市场化子公司发生采购需求时,在产业专区上依次向中选供应商下单、审批、订单确认。原集体企业、战新产业、市场化子公司在交易专区向中选供应商下单后,中选供应商需向平台运营方支付平台服务费,支付平台服务费后可查看订单详情并进行履约。危险化学品物料线下下单、审批及确认,不在产业专区生成订单。
(3)中选响应供应商应与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平台服务协议并按时支付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为:0.8%。
例如:采购订单金额为100万元,平台服务费为订单金额的0.8%,则:中选供应商向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平台服务费用为1000000*0.8%=8000元;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向中选供应商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危险化学品物料不适用上述服务费收取规则。
(4)若招标/采购文件所附合同文本约定需签署订购单的,中选响应供应商应使用其投标所用的优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子钥匙,在产业专区以电子签章方式签署。
8.2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均须按照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算应答报价,但在成交后及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执行,税前单价保持不变。具体详见财政部财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
8.3特别注意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在相应位置进行签名和盖章。可以将该委托书打印、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刻录到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否则,该响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8.4使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价格部分响应时,应注意离线投标工具的金额单位为“万元”。少数响应供应商未加以注意,按“元”录入报价,结果导致所录报价与实际报价相差万倍。该错误报价将被否决。
8.5合规声明: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6对于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将根据国网公司最新抽检结果分类分级导则以及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8.7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技术、商务响应文件的封面,若响应文件未提供封面或封面关键信息(如批次、分标、分包、响应供应商名称、签字、盖章等)缺失或错误,造成无法区分响应供应商、对应标段等影响评审工作开展的,将否决其响应。
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物资类公开谈判采购的
响应提示
各响应供应商:
为提高响应质量,减少响应失误,针对本次项目特点及变化,将相关重要事项进行提示。提示内容仅供响应供应商参考,具体要求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文件编制
1.请严格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制作技术、商务等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说明:
二、重点评审事项提醒
1.围串标
请认真查看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对响应供应商的纪律要求,响应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行为的,该响应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所有标包将被否决。后续采购人将依据串通响应行为核实情况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规定对响应供应商进行处理。
2.常见否决情形
请认真查看6.5初步评审标准,下表为常见否决情形,请响应供应商特别注意。
3.虚假响应
响应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奖项、项目负责人信息、验收报告、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或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响应,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该响应供应商参与本次响应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特别注意: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发票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网上查验核实。
三、澄清回复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内容、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响应活动异常关联的情形,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响应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在评审过程所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评审阶段的澄清从发出到回复均是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29 00:00:00 |
| 开标(截标)时间 | 2026-10-10 09:00:00 |
| 开标地点 | 评标基地 |
| 招标人 | 天津市武清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裕路29号1号楼125—130室 |
| 招标代理机构邮编 | 300304 |
| 联系人 |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
| 电子邮箱 | sywz611@126.com |
| 项目介绍 | |
| 公告文件 | 下载公告文件.zip |
变更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9-29 00:00:00 |
| 开标(截标)时间 | 2026-10-13 09:00:00 |
| 开标地点 | 评标基地 |
| 变更公告内容 | 详见附件 |
| 变更公告文件 | 下载变更公告文件.zip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6年子公司丶战新产业丶原集体企业
第五次物资区域联合授权公开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Y0326S105
1.采购条件
项目单位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及其下属各项目单位(详见采购公告附件)(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天津市武清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并委托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具备承担所响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成交项目的能力。
3.2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代理商响应见3.7专用资格要求。如接受代理商响应的,代理产品不得属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4年第1号)规定必须进行国际招标的产品。
3.4接受代理商或者外协外购产品响应时,其响应产品制造商须在境内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相应协作承制货物如期交货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响应供应商本人或者其代理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5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响应产品制造商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本采购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分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允许外购外协的除外)、转包行为的响应。
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当于或者优于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sgcc.com.cn)中发布的“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响应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同一包内存在不同类别的产品,除外购外协的产品外,则响应供应商须分别满足包内各类别产品的资格要求;对于外购外协的产品,产品制造商应满足本公告资质相关业绩要求。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响应供应商为制造商,响应供应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即使响应供应商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的,采购人亦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或存在其他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8)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国务院令第777号),响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供应商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响应供应商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响应供应商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响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响应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截止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9)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采购技术规范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应当具有可追溯性。
(10)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授权的专业检测机构或者国际专业权威机构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11)响应供应商应自行响应采购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响应文件或代行办理响应事宜。
(12)响应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响应供应商不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响应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其响应无效。
(13)响应供应商不得选配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被纳入不良行为处理(包括暂停成交资格和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不得选配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第53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1条所列违法行为,已被司法机关立案的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制造商的产品。
(14)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工序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且能保证产品生产的需要。各个工序按工艺文件执行,并具有可追溯性。
(15)必须具有生产响应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6)响应产品不得选配缺陷责任期(自设备投运之日起两年内)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接续、接触机械电气性能,支撑、封闭绝缘性能,以及电力电子性能下降、老化、毁损、丧失等)导致设备停运检修的组件材料制造商的产品。
(17)其他
3.6如接受联合体响应的,响应供应商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5款的全部规定和3.7款的相应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及响应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响应。
3.7响应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3.8各响应供应商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09月23日23:00至2026年09月29日00:00前(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以下简称:电工交易专区)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响应供应商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采购文件失败,后果由潜在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4.3供应商登录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平台主页:https://sgccetp.com.cn/,点击【注册】链接进入注册,选择供应商身份进行注册,注册后将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需登录系统,完成填写其他信息并保存后可以参与相应业务。
登录账号说明:(一证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账号;三证注册:“组织结构代码”作为账号),使用密码和手机号验证码(或电子钥匙PIN码)登录系统。快速办理国网电子钥匙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致电:4009915500。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63411000转2,响应供应商应妥善保管电子商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4.4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供应商注册国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的提示:注册地址:https://sgccetp.com.cn/isc/registerchoice.html推荐使用浏览器详见该平台。
注意:1、已有ECP2.0电子钥匙的供应商,可不重新办理电子钥匙(具体事宜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63411000转2)。
2、已有ECP2.0账号的供应商,须注册电工交易专区账号(账号不通用),请尽快办理。
3、原没有电子钥匙的办理新电子钥匙也需要一定时间,请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4、温馨提示:所有潜在供应商应登录国网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首页,仔细阅读公告内容或登录https://sgccetp.com.cn/,详细观看新手指南中演示视频,以免影响供应商参与响应,避免出现因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文件上传不成功或解密失败的风险。
4.5未按照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响应供应商将不予受理。
4.6注意事项
(1)响应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及采购人回复澄清时间详见采购公告附件4,如时间要求其他章节与采购公告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
5.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首次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提交)采购人。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如要求全部文件上传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响应供应商仅可通过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提交全部响应文件;对于受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容量限制,要求通过网盘递交的文件,响应供应商需应用投标工具U+商务技术大文件功能加密提交网盘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提交。
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以此款为准】:
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两种方式同步实施,两种渠道均需上传文件。
本次采购仅接受电子响应文件,包括上传至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的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以及在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供应商信息收集表)。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上午9:00时。响应供应商应在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及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递交电子文件,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
(一)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
请通过“投标辅助管理工具”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工具下载地址:http://47.100.70.249/tj-web/)。
(1)“投标辅助管理工具”上传内容: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供应商信息收集表),商务文件按响应供应商上传、技术文件按分包上传、供应商信息收集表按响应供应商上传。响应供应商切勿对上传文件自行加密,工具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自动进行加密处理。如响应供应商自行加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评审,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辅助管理工具”上传响应文件命名方式:上传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云盘)的响应文件,格式及命名方式如下:
| 上传内容 | 命名方式 | 格式 |
| 商务文件 | XX公司-商务文件 | |
| 技术文件 | 分标XX-包X-XX公司-技术文件 | |
| 供应商信息收集表 | XX公司-供应商信息收集表 | EXCEL |
价格文件以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下同)上传的完整价格文件为准,投标辅助管理工具无须上传价格文件。
(3)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通过“投标辅助管理工具”上传成功后,可在工具端查看投标回执单结果,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提前熟悉操作流程。未在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以回执时间为准),或在截标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修改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响应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可重复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提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将电子文件上传至“国网天津电力标书云存储平台”的最后一份为准。
(5)“投标辅助管理工具”操作说明及工具软件客服电话详见工具下载地址。
(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要求
电子响应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后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利用离线投标工具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注:技术、商务端口上传相应响应文件目录即可,价格文件端口上传完整价格文件,资质业绩端口无需上传文件。)
请响应供应商上传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时,下载最新版本投标工具进行投标,具体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相关公告。
(三)其他
价格文件以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文件为准,商务、技术文件以指定云盘上传文件为准。
价格文件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否则视为放弃响应。完整版商务、技术文件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指定云盘,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内容不全,其响应将被否决。
5.2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及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
(四)谈判注意事项
本次竞谈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供应商报价、采购文件响应及谈判情况,在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ETP)向响应供应商发出报价邀请,要求响应供应商进行一轮或多轮报价,评审委员会在发出最终报价邀请时明确该轮报价为最终报价。本次采购谈判通过电工交易专区进行,不进行现场面对面谈判,谈判当日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及时关注电工交易专区的短信提醒,并准备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工具,通过谈判函指定方式进行谈判回复。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按照无补充材料处理。
首轮报价:在电工交易专区通过离线投标工具进行报价,首轮报价必须填报,如首轮无报价或报价为0则视为放弃响应。
多轮(最终)报价:多轮报价开启时,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会发送短信提醒(注:若因平台登记的手机号码有误或未登记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收到短信提醒,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短信提醒或随时关注平台。响应供应商在收到多轮报价通知后,需立即登陆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进行查看,下载多轮报价SGCC包,并使用供应商投标工具上传报价文件。请响应供应商于短信通知中要求的该轮次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多轮(最终)报价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在此时间后将无法再上传报价文件。若响应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报价,则以响应供应商的前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考虑评审时间要求,请各位应答人提前学习相关手册,观看相关视频,熟悉相关系统操作,避免因操作问题影响谈判结果。
下载多轮报价SGCC包路径:电工交易专区-非招标采购-评审阶段-查询轮次模块-勾选最新轮次。(实际以平台为准)
非招标采购供应商上传多轮报价操作视频(视频仅供参考,如有问题,请联系电工交易专区客服)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list/down/2018032600000013_3_2018072800069693
注:响应供应商在进行多轮报价时,应确保提交的该轮次报价完整、准确,涵盖首轮报价的所有标包。(例:首轮报价同一标段3个标包,多轮报价应与上述标段3个标包对应)
多轮报价过程中,响应供应商后一轮报价高于其前一轮报价的(经采购人同意进行供货范围或技术方案调整导致的除外),其应答将被否决。
提示:请各响应供应商合理安排多轮报价时间,避免因系统拥堵等原因导致的报价上传失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下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天津市武清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区福旺道8号
邮编:3017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裕路29号1号楼125-130室
邮编:300304
联系人(办理服务费、成交通知书等):穆女士
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
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电子邮件:sywz611@126.com
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账号:
收款人名称: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民族路支行
账号:0302030109300513966
联行号:102110000189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账户:(不适用)
收款人名称:天津正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0000010120100664919
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联系代理机构,并关注电子邮箱,及时缴纳代理服务费,缴纳服务费及领取通知书事宜,详询穆女士。
8.合规声明
本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若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新施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发展和改革部门。
9.权利声明
禁止对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载(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文转载、修改后转载)或任何未经书面授权的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采购公告或公示信息等内容进行不全面、不准确、不客观地分析或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或违反本条规定转载、使用本采购文件或公示信息的,采购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6年09月23日
采购公告附件:
附件1: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附件2:详见专用资质业绩条件和评分权重表
附件3:特殊情况说明
1.采购公告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物料描述或《技术规范书》中,因技术原因部分货物标明了品牌或型号,实际采购物资不以此为准,响应供应商根据技术规范自行选择品牌型号进行响应。
2.响应供应商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响应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支撑证明材料要求: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3.代理商/集货商应答
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该响应供应商和所代理制造商的同类销售业绩可累计计入。若制造商和该响应供应商提供相同业绩,只统计一次,制造商和该响应供应商之间的买卖业绩不认可。
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集货商,允许提供制造方委托检验(检测)报告。
若响应供应商为代理商,必须提供该代理商的审计报告。
4.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若未在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提供本承诺函,当不存在上述关联行为时,将按照减分处理;当存在上述关联行为时,将对响应进行否决处理。在成交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采购人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请各响应供应商对“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关系进行自查。如发现网站信息与实际不一致,请及时联系网站进行更新,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材料则以评审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响应进行否决处理。
应答注意事项:
1.每轮次报价文件中的响应报价总金额均为含税价。
2.本次采购项目在报名和递交文件阶段,如响应供应商仅为一家时,应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3.开标及评审时间,请响应供应商保持手机畅通,若评审期间联系不到响应供应商,对响应供应商成功响应及成交带来风险,由应答人承担。
4.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价格部分未能成功上传,视为弃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如上传不成功,请联系电子商务平台运维电话:010-63411000。
5.本批次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6.有税率要求的项目,请参照需求一览表,若电子商务平台中填报税率与需求一览表中不符,将作否决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在应答文件中须提供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佐证材料。)
7.本批次所有项目总价或单价均不得超过总价或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8.产业专区平台服务(具体适用分标详见需求一览表)
8.1在本次谈判采购中,中选响应供应商与项目需求单位签订协议。项目需求单位通过采购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在省管产业单位电商化采购专区上履约,需求单位在平台上完成下订单、结算、支付等采购过程。
履约具体流程如下:
(1)本次中选结果的履约平台为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国网商城产业专区”(以下简称“产业专区”)(http://j.esgcc.com.cn),供应商中选后应按时在交易专区完成入驻及供货信息上架,并保证上架的供货信息与中选结果完全一致。
中选物料涉及危险化学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2025年12月27日通过)第六十三条禁止互联网销售的规定,该类物料不通过产业专区履约,改由双方线下签署订单并交付,不适用本公告第(2)(3)条平台服务费规定。
(2)在产业专区中,原集体企业、战新产业、市场化子公司发生采购需求时,在产业专区上依次向中选供应商下单、审批、订单确认。原集体企业、战新产业、市场化子公司在交易专区向中选供应商下单后,中选供应商需向平台运营方支付平台服务费,支付平台服务费后可查看订单详情并进行履约。危险化学品物料线下下单、审批及确认,不在产业专区生成订单。
(3)中选响应供应商应与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平台服务协议并按时支付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收取标准为:0.8%。
例如:采购订单金额为100万元,平台服务费为订单金额的0.8%,则:中选供应商向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缴纳平台服务费用为1000000*0.8%=8000元;国网电商科技有限公司向中选供应商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危险化学品物料不适用上述服务费收取规则。
(4)若招标/采购文件所附合同文本约定需签署订购单的,中选响应供应商应使用其投标所用的优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电子钥匙,在产业专区以电子签章方式签署。
8.2各潜在响应供应商均须按照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计算应答报价,但在成交后及合同履约期间,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变化,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执行,税前单价保持不变。具体详见财政部财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文件。
8.3特别注意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在相应位置进行签名和盖章。可以将该委托书打印、签字、盖章后进行扫描,刻录到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否则,该响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8.4使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价格部分响应时,应注意离线投标工具的金额单位为“万元”。少数响应供应商未加以注意,按“元”录入报价,结果导致所录报价与实际报价相差万倍。该错误报价将被否决。
8.5合规声明:采购文件(包括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8.6对于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将根据国网公司最新抽检结果分类分级导则以及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8.7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技术、商务响应文件的封面,若响应文件未提供封面或封面关键信息(如批次、分标、分包、响应供应商名称、签字、盖章等)缺失或错误,造成无法区分响应供应商、对应标段等影响评审工作开展的,将否决其响应。
关于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物资类公开谈判采购的
响应提示
各响应供应商:
为提高响应质量,减少响应失误,针对本次项目特点及变化,将相关重要事项进行提示。提示内容仅供响应供应商参考,具体要求均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文件编制
1.请严格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制作技术、商务等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说明:
| 电子响应文件内容 | 文件上传要求 | 备注 |
| 价格文件 | 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 | (1)包含响应函及附件、已标价货物清单行报价暨响应报价汇总表和货物清单单价分析表(如有)(2)ETP电子商务平台识别至小数点后六位,请响应供应商填报报价时注意避免四舍五入准确填写价格。(3)价格文件以在采购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电工交易专区”https://sgccetp.com.cn,下同)上传的完整价格文件为准,投标辅助管理工具无须上传价格文件。 |
| 商务文件 | 上传至指定云盘 | 技术文件按分包上传、商务文件按响应供应商上传。使用所附的投标工具制作商务响应文件、技术响应文件,生成完整响应文件后提交。响应供应商切勿对上传的彩色PDF文件自行加密,工具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自动进行加密处理。如响应供应商自行加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评审,后果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 |
| 技术文件 | 上传至指定云盘 | |
| 特别提醒: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制作技术、商务响应文件的封面,若响应文件未提供封面或封面关键信息(如批次、分标、分包、响应供应商名称、签字、盖章等)缺失或错误,造成无法区分响应供应商、对应标段等影响评审工作开展的,将否决其响应。 | ||
二、重点评审事项提醒
1.围串标
请认真查看响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对响应供应商的纪律要求,响应供应商存在串通响应或视为串通响应行为的,该响应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所有标包将被否决。后续采购人将依据串通响应行为核实情况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规定对响应供应商进行处理。
| 序号 | 串通响应情形 | 具体情形 |
| 1 | 响应计算机硬件信息一致 |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同一标包中,不同响应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包括价格、技术、商务和资质业绩文件中任一类别)时使用的计算机硬件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 |
| 2 | 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 不同响应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同一标包响应事宜(如电子化响应过程中在获取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提出澄清、提出异议、澄清回复、踏勘现场等阶段的联系信息一致,如联系人姓名(同一人)、电话、邮箱、地址任一类别一致)。 |
| 3 |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除非响应供应商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响应行为。 |
| 4 |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印章签字一致、文件混装 | (1)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如响应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响应文件整段内容一致(引用除外),响应文件排版格式一致等)。(2)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上所加盖公司印章、签字相同。(3)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
| 5 |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呈规律性差异 | 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呈规律性差异(如同一标包中不同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
2.常见否决情形
请认真查看6.5初步评审标准,下表为常见否决情形,请响应供应商特别注意。
| 序号 | 类型 | 相关否决情形 |
| 1 | 价格 | (1)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且响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认定该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2)采购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最高限价(包括具体金额、计算方式),响应供应商的最终响应价格剔除角和分(单价限价不剔除)的数值后超过最高限价的。(3)响应价格出现数值与货币单位不对应,即出现了明显的百倍至万倍高于正常水平的报价(如把“响应函价格表”中的“万元”当成“元”进行报价)。(4)不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填报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5)采购文件中增加了“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响应”的标准,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将否决其响应。 |
| 2 | 商务 | (1)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未按规定格式提供《响应供应商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人员关系说明》等原因造成否决。(3)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响应的,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出现无授权委托书、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范围错误任一情形的,其响应应被否决;特别注意:响应文件中由法人签字的,即法人自己响应的,应按照模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其响应应被否决。 |
| 3 | 技术 | (1)提供有效业绩不足。(2)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供发票或发票查验截图。(3)生产制造或试验设备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未提供试验报告。 |
3.虚假响应
响应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奖项、项目负责人信息、验收报告、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要求并对其进行响应等),或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响应,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的,该响应供应商参与本次响应的所有标包将均被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特别注意: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所有发票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网上查验核实。
三、澄清回复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的内容、响应文件异常一致、响应活动异常关联的情形,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响应供应商应提供项目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在评审过程所有澄清未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间回复,视为无效。评审阶段的澄清从发出到回复均是在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完成。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6年子公司丶战新产业丶原集体企业第五次物资区域联合授权公开谈判采购货物需求一览表 | |||||||||||||||||||||||||
| 采购行号 | 分标编号-分标名称 | 包号 | 分包名称 | 是否限授 | 接受代理 | 网省采购申请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物资大类 | 物资中类 | 物资小类 | 物料号 | 物料名称 | 物资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总价最高限价(含税,万元) | 首批交货时间 | 最后一批交货时间 | 送货要求 | 项目需求单位 | 采购标准 | 国网商城履约 | 技术规范书编号 |
| 1 | 分标001-辅助设施 | 包1 | 辅助设施 | 否 | 集货商 | 1541463050257555456 | 国网天津宝坻2025年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低压线路延伸项目 | 否 | 辅助设备设施 | 辅助设施 | 灯杆 | 500010716 | 灯杆 | 灯杆 | 20 | 根 | 0.04 | 0.8 | 2026-11-30 00:00:00 | 2026-11-30 00:00:00 | 供货方负责运输、卸货及安装,配合买方送电验收。供货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渠阳电力院内)后,负责卸货过数及将货物放置指定的地点,码放整齐。 | 天津渠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是 | D7ZI-500010716-00002 |
| 2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1 | 办公纸品 | 否 | 集货商 | 1539205657654059008 | 国网天津城东公司2026年营业管理(供电网格化服务建设技术支撑) | 否 | 办公类用品 | 办公纸品 | 标签/胶贴 | 500024643 | 标签/胶贴 | 标签/胶贴 | 242 | 盒 | 0.06 | 14.52 | 2026-11-10 00:00:00 | 2026-12-15 00:00:00 | 供货方负责运输、卸货,配合买方验收。供货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天津市)后,负责卸货过数及将货物放置指定的地点。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是 | BJAT-500024643-00003 |
| 3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2 | 办公纸品 | 否 | 集货商 | 1539205657809248256 | 国网天津滨海公司2026年营业管理(供电网格化服务建设技术支撑) | 否 | 办公类用品 | 办公纸品 | 标签/胶贴 | 500024643 | 标签/胶贴 | 标签/胶贴 | 172 | 盒 | 0.06 | 10.32 | 2026-11-10 00:00:00 | 2026-12-21 00:00:00 | 供货方负责运输、卸货,配合买方验收。供货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天津市)后,负责卸货过数及将货物放置指定的地点。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是 | BJAT-500024643-00004 |
| 4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3 | 办公纸品 | 否 | 集货商 | 1539205658144792576 | 国网天津蓟州公司2026年营业管理(供电网格化服务建设技术支撑) | 否 | 办公类用品 | 办公纸品 | 标签/胶贴 | 500024643 | 标签/胶贴 | 标签/胶贴 | 165 | 盒 | 0.06 | 9.9 | 2026-11-10 00:00:00 | 2026-12-21 00:00:00 | 供货方负责运输、卸货,配合买方验收。供货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天津市)后,负责卸货过数及将货物放置指定的地点。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是 | BJAT-500024643-00006 |
| 5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4 | 办公纸品 | 否 | 集货商 | 1539205657498869760 | (宝坻-营销成本2026-08)国网天津宝坻公司2026年营业管理(供电网格化服务建设技术支撑) | 否 | 办公类用品 | 办公纸品 | 标签/胶贴 | 500024643 | 标签/胶贴 | 标签/胶贴 | 135 | 盒 | 0.06 | 8.1 | 2026-11-10 00:00:00 | 2026-12-14 00:00:00 | 供货方负责运输、卸货,配合买方验收。供货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天津市)后,负责卸货过数及将货物放置指定的地点。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是 | BJAT-500024643-00002 |
| 6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5 | 办公纸品 | 否 | 集货商 | 1539205658291593216 | 国网天津宁河公司2026年营业管理(供电网格化服务建设技术支撑) | 否 | 办公类用品 | 办公纸品 | 标签/胶贴 | 500024643 | 标签/胶贴 | 标签/胶贴 | 82 | 盒 | 0.06 | 4.92 | 2026-11-10 00:00:00 | 2026-12-15 00:00:00 | 供货方负责运输、卸货,配合买方验收。供货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天津市)后,负责卸货过数及将货物放置指定的地点。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是 | BJAT-500024643-00007 |
| 7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6 | 办公纸品 | 否 | 集货商 | 1539205657964437504 | 国网天津东丽公司2026年供电网格化服务建设技术支撑 | 否 | 办公类用品 | 办公纸品 | 标签/胶贴 | 500024643 | 标签/胶贴 | 标签/胶贴 | 66 | 盒 | 0.06 | 3.96 | 2026-11-10 00:00:00 | 2026-12-19 00:00:00 | 供货方负责运输、卸货,配合买方验收。供货方将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天津市)后,负责卸货过数及将货物放置指定的地点。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是 | BJAT-500024643-00005 |
| 附件2 | |||||||||||||||||||
|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2026年子公司丶战新产业丶原集体企业第五次物资区域联合授权公开谈判采购专用资质业绩条件和评分权重 | |||||||||||||||||||
| 包信息 | 资质业绩条件 | 评分权重 | 评分标准选用 | 合同文本 | 需求单位 | ||||||||||||||
| 分标号-分标名 | 包号 | 分包名称 | 物资名称 | 资格预审 | 业绩要求 | 资质要求 | 技术 | 价格 | 商务 | ||||||||||
| 是否资格预审 | 资格预审要求 | 销售业绩(不少于) | 生产设备 | 试验设备 | 生产许可证 | 入网许可证/其他资质要求 | 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 | 3C认证证书 | 其他资质要求 | ||||||||||
| 分标001-辅助设施 | 包1 | 辅助设施 | 辅助设施 | 否 | / | 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辅助设施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元。 | / | / | / | / | / | / | 对于制造商响应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对于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对于集货商响应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50 | 40 | 10 | 技术:非电网零星物资(辅助设备设施)技术评审细则 商务:零星物资通用商务评审细则 | 5.113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2023版) | 天津渠阳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1 | 办公纸品 | 办公纸品 | 否 | / | 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办公日用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 | / | /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对于制造商响应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对于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对于集货商响应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40 | 50 | 10 | 技术:办公类物资(办公类用品)技术评审细则 商务:零星物资通用商务评审细则 | 5.113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2023版)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2 | 办公纸品 | 办公纸品 | 否 | / | 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办公日用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 | / | /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对于制造商响应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对于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对于集货商响应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40 | 50 | 10 | 技术:办公类物资(办公类用品)技术评审细则 商务:零星物资通用商务评审细则 | 5.113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2023版)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3 | 办公纸品 | 办公纸品 | 否 | / | 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办公日用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 | / | /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对于制造商响应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对于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对于集货商响应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40 | 50 | 10 | 技术:办公类物资(办公类用品)技术评审细则 商务:零星物资通用商务评审细则 | 5.113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2023版)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4 | 办公纸品 | 办公纸品 | 否 | / | 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办公日用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 | / | /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对于制造商响应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对于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对于集货商响应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40 | 50 | 10 | 技术:办公类物资(办公类用品)技术评审细则 商务:零星物资通用商务评审细则 | 5.113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2023版)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5 | 办公纸品 | 办公纸品 | 否 | / | 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办公日用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 | / | /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对于制造商响应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对于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对于集货商响应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40 | 50 | 10 | 技术:办公类物资(办公类用品)技术评审细则 商务:零星物资通用商务评审细则 | 5.113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2023版)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分标002-办公类用品 | 包6 | 办公纸品 | 办公纸品 | 否 | / | 2023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日办公日用类产品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500万元。 | / | / | / | / | 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 / | 对于制造商响应的,应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 对于代理商响应的需提供相关产品销售授权; 对于集货商响应的,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 40 | 50 | 10 | 技术:办公类物资(办公类用品)技术评审细则 商务:零星物资通用商务评审细则 | 5.113 (非电力物资名称)采购合同(2023版) | 天津三源电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客户档案 | ||||||||||
| 序号 | 批次 | 分标编号 | 包号 | 投标单位全称 | 投标单位注册地址(完整地址) | 投标单位实际经营地址(完整地址) | 联系人姓名 | 联系人电话(二选一) | ||
| 移动电话(选填) | 固定电话(选填) | |||||||||
| 区号(必填) | 号码(必填) | |||||||||
| 开票信息 | ||||||||||
| 序号 | 批次 | 分标编号 | 包号 | 公司全称 | 公司曾用名 | 税号 | 单位地址 | 电话号码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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