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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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3723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大寺镇
一、招标条件
本 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72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其他资金223.5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
2.2.建设地址: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项目
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
2.4.计划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项目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A.2026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7.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8.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9.项目部人员配备: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任命书。注: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已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书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此注册建造师审核要求适用于本文件内所有相关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供应商提供已作废证书或虚假材料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开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09 09:30:00至2026-09-16 16:3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远程领取( 致电:*** 或 发邮件:tjmdgp@vip.163.com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9-30 10:00:0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递交地址: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天和路12号-2)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9-30 10: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天和路12号-2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赤龙澜园小区西南侧18号楼以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5-A-3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tjmdgp@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大寺镇
一、招标条件
本 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723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其他资金223.5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
2.2.建设地址: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项目
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
2.4.计划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工。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赤龙澜园底商外地面及芦北路22号商业楼周围地面提升改造项目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A.2026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7.提供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8.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9.项目部人员配备: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应为供应商本单位职工,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任命书。注: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已启用电子证书的,供应商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启用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电子证书的通知》等规定执行。(此注册建造师审核要求适用于本文件内所有相关资格要求及评分标准,供应商提供已作废证书或虚假材料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1、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并确保与原件一致。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若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若自然人参加开标(供应商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并签署确认。开标现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以备查验。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表的社保由同一单位缴纳的,其投标(响应)无效。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9-09 09:30:00至2026-09-16 16:3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远程领取( 致电:*** 或 发邮件:tjmdgp@vip.163.com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9-30 10:00:00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纸质文件
递交地址: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天和路12号-2)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9-30 10: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天和路12号-2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王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赤龙澜园小区西南侧18号楼以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明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榕苑路15号5-A-3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tjmdgp@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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