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积水沟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积水沟整治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积水沟整治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发布区域
招标方信息
转出信息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集体经济组织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运营 |
| 项目周期 | 20天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资金来源 | 其他 帮扶款利息分红 |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积水沟整治项目 | ||
| 挂牌价格 | ***.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开具工程税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描述 | 一、招标项目名称: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积水沟整治项目 二、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一)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二)出资比例:100% (三)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三、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和建设地点 (一)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 对村内积水沟进行整体整治施工,包含土方回填、硬料垫底、铺设排污管道、配套建材铺设、机械作业等全部施工内容;工程涉及回填土料约800立方米、垫底硬料用料约800立方米,配套安装排污管道,含全部机械、人工、水泥、砂石、井盖、红砖等辅材采购施工。(二)项目概况: 施工积水沟位于村西北区域,沟渠总长约80米、宽约8米、深度约2.5米,常年积水淤泥堆积,雨天易积水倒灌周边土地、院落,存在排水安全隐患。本次工程通过硬料垫底、土方回填平整、底部铺设排污管道改造,彻底解决村内积水、排水不畅问题。项目预估总造价***元,包含土方、机械、建材、排污管道、人工全部费用。(三)计划工期: 总工期20天,自签订施工合同当日起计算,遇大雨等极端天气工期可顺延,完工后及时申请村集体验收。(四)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 所有施工工序严格按照农村沟渠排水施工规范执行;土方回填分层夯实无沉降塌陷;排污管道铺设坡度合理,排水通畅无堵塞,保证各户污水畅通;完工后沟渠无积水、无渗漏,满足村庄日常排水、防汛使用需求。2.质量验收: 工程全部完工后,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签署验收单,不合格施工部位由中标施工方无偿返工至达标,产生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五)建设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南辛码头村村西北积水沟。四、投标方资格要求:面向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开具工程税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挂牌价格:***元(含税)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10元,反向竞价 六、其他相关事项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 1.具备充足施工人员,能保障工期按时完工,自有或可合规采购水泥、砂石、排污管材等施工材料。 2.信誉良好,无工程违约、质量纠纷不良记录,服从村集体现场施工管理。 3.投标保证金: 20000元。 4.工程总投资预算:***元。 5.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具体以合同为准。 6.竞价成功后,承包方的20000元竞价保证金转为押金,工程验收完成后退回给承包方。 7.项目预估费用: (1)硬料:约800方*30元=24000元; (2)土料:约800方*20元=16000元; (3)机械费:约8500元; (4)排污管道:约7500元; (5)人工:约4000元; (6)建材材料:约5000元。 (7)总预算约为:约***元。最后结算价格以最终竞价价格为准。 8.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包干,包含土方、机械、人工、排污管、水泥砂石红砖、运输、垃圾清运、现场安全防护等全部费用,施工期间村集体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追加款项。9.承接方全权负责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所有土地纠纷、地界争议、邻里矛盾及各类土地相关问题承担纠纷处理全过程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全力保障施工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确保无任何纠纷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责任由中标方全权承担,施工期间出现人员受伤、机械损坏、村民财产损毁等一切安全事故,赔偿及法律责任均由施工方独立承担,与村集体无关。如遇以上问题造成工程未按期完工,由承接方全部负责,押金变罚款,合同作废重新发包。10.施工期间保持村内道路整洁,及时清运淤泥、建筑垃圾,不得影响村民日常出行。 11.工程款待工程整体验收合格后,由村集体一次性拨付,无工程预付款。 12.投标方中标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施工义务,完整完成本积水沟整治项目。中标方不得将本工程整体转包给第三方,也不得拆分分项工程肢解后分包、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一经发现村集体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工程款不予结算。 13.竞价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方支付。 1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严禁在积水沟施工范围及周边随意堆放、倾倒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做好现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15.本次发包首次竞价未成功,则顺延继续开展竞价;累计流标两次及以上,本次挂牌予以终止,经履行村内民主程序后,再度协商处置方式。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20000.00元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元(总价) | ||
| 挂牌期 | 5个工作日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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