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漳州道北塘新北里小二楼地块控规调整、日照分析及保留建筑影响分析采购工作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漳州道北塘新北里小二楼地块控规调整、日照分析及保留建筑影响分析采购工作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漳州道北塘新北里小二楼地块控规调整、日照分析及保留建筑影响分析采购工作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漳州道北塘新北里小二楼地块控规调整、日照分析及保留建筑影响分析采购工作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6-B-015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漳州道北塘新北里小二楼地块控规调整、日照分析及保留建筑影响分析采购工作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2.44 万元人民币,招标人为天津 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漳州道北塘新北里小二楼地块控规调整、日照分析及保留建筑影响分析采购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漳州道北塘新北里小二楼地块控规调整、日照分析及保留建筑影响分析采购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漳州道北塘新北里小二楼地块控规调整、日照分析及保留建筑影响分析采购工作)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 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 号)规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型 或微型企业承接的,对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服务既有小微企业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承 接的,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 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 标方法。
(6)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文件要求,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对本国产品的报价 给予 20%的价格扣除。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 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 达到 80%以上时,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 20%的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 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开启 时间前 6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 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2 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 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6 月 23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6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填表发售领取。售价:5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 18 栋 85 号底商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7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海河大观铂津湾南苑 18 栋 85 号底商三楼)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天津市滨海新区自然资源生态修复整治中心)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经济区福地商务园 1-4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铂津湾南苑三期 18 号楼 85 底商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2706898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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