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宁河区冯庄子村设施大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6-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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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冯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冯庄子村设施大棚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宁河区冯庄子村设施大棚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445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宁河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冯庄子村设施大棚项目(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3445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经济薄弱村市政采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104.524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冯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天津市宁河区冯庄子村设施大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冯庄子村设施大棚项目
天津市宁河区冯庄子村设施大棚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本标段发包估算额约为104.5242万元。
2.4.计划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2个月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冯庄子村设施大棚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提供所属日期为2025年7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资格性检查环节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关招采平台》(www.zcqzc.com)注册成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确认方式
凡具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2日09:00:00至2026年06月09日17:00:00,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详见“其他公告内容”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10: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一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16日10: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一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天津市农交所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上发布。
文件获取方法:(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方式汇至如下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XX项目文件费。(2)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友谊支行;账号:441360100100046557。(3)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截图、供应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书扫描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jinbinbiaozhun@126.com;邮件主题为:XX项目+供应商名称。(注: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才为有效。)
九、监督部门
本磋商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人民政府,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冯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七里海镇冯庄子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滨标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碧海鸿庭E区-3号二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jinbinbiaozhu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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