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西大佛塔村村北1.85亩果园地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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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西大佛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西大佛塔村村北1.85亩果园地经营权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信息
| 发布区域 | 官庄镇/西大佛塔村 |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西大佛塔村 |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西大佛塔村村北1.85亩果园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315.000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①水、电、路等标的情况受让方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流转期间受让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②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③如原承包者参加竞价且受让,地上地下原承包者所有的附着物及村集体所有的树木由原承包者继续使用至合同期满,如原承包者参加竞价未受让,则地上地下属于原承包者的附着物由受让方按合价23400元支付给原承包者,村集体所有的树木由受让方使用,合同期满受让方需交付村集体原有数额的树木(原承包者所有桃树60棵、核桃树18棵,集体所有柿子树38棵);④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受让方拆除所有地上地下自有的附着物并清运出标的物以外,如在规定期限内未清除则所有附着物无偿归村集体所有;⑤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⑥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或集体征占此地块时,出租方及承租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国家或集体对此给与补偿,则土地及村集体所有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归村集体,其他补偿归受让方,村集体按比例退还受让方已交流转费未使用年限的流转费。受让方如需改变土地用途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⑦此次交易在天津农交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⑧竞价保证金,竞得者: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合同首期价款,剩余部分不计息退还竞得者(如不足以折抵时,剩余价款需竞得者自竞价结束3个工作日内补缴至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保证金账户,竞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未竞得者:原数原路退回;⑨意向报名人在报名前需向村集体缴纳前期测绘费1000元,如未受让则该项费用由村集体无息退回,如受让则不退,该项费用支付给第三方(测绘方);⑩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竞得者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发包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竞得者违约,竞得者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发包方所有,该标的由发包方在天津农交所重新挂牌。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本村经济组织成员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2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501635500000013672537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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