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人居环境清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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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人居环境清理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发布区域
招标方信息
转出信息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于涛 |
| 项目周期 | 3年 | ||
| 招标类别 | 服务类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蓟州区下仓镇大杨各庄村人居环境清理项目 | ||
| 挂牌价格 | ***.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以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本村村民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其他描述 | 经村两委班子研究,党员、村民代表商议,发包给本村村民,村委会将上平台进行公开发包,报名人员需先交5000元押金,如果中标后放弃承包,押金不予退还,不能干满半年的,承包金不予支付。(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 一、村庄清整区域范围 入村主干道: 大杨各庄村克黄线(原津围公路)西侧从南第一条街道至北最后一条街道、下仓高中学校北外墙,东侧从北渔津庄与大杨各庄村交口至莫永顺联通营业厅门口。杨玉公路北侧东于边江家至杨超修理厂正门口,白杨路东老超限至河埝去下窝头镇大桥处,下仓高中北侧通往大埝整条街道,铁道口往北至大李各庄交界处,铁道口往南至杨玉路杨宝小区门口处,王世柏小区西(村小路)至渔津村村边,张长春小区南侧街道至杨占旺小区门口,党群服务中心院内及公厕 2.村庄里巷街道: 老津围公路东1-4区18条街道,西5-7区18条街道 3、坑塘: 大杨各庄村域范围内在册的所有坑塘。 杨志生道边住房后坑塘1个 于德申住房西侧坑塘1个 村火车道道口西侧坑塘4个 于水小区南侧坑塘1个 杨永旺西侧坑塘1个 新火车道污水处理厂南侧坑塘1个 4、垃圾桶: 每户居民及商户门前小垃圾箱,杨玉路、老津围路、村西小区外环的大垃圾桶。 二、清理内容及标准 1、入村街道、村庄里巷街道两侧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杂草。标准是:各种垃圾不落地,无堆、垛,无杂草,杂草处理由每年5月10日-10月30日,每20天对老津围公路两侧、村内、外环各个街道所有杂草使用打草机打草一次,并将杂草打到六公分以下,符合镇村卫生验收标准。 2、坑塘坡面及周边各种垃圾、排污口、水面漂浮物。标准是:坑塘水面没有漂浮物,包括浮萍和绿藻、坑塘坡面及周边没有垃圾、杂物、禁止排污,清理所有沟渠内的各种垃圾,符合镇村卫生验收标准。 3、垃圾桶周边垃圾及桶内垃圾。标准是:垃圾桶随时清理,垃圾不能外溢,周边地面没有垃圾,符合镇村卫生验收标准。 4、每户居民房前屋后不能堆放任何的杂物。 5、每户居民房前屋后、各街道、外环不允许堆放、晾晒任何动物粪便。 6、每户居民房前屋后不允许种高梁、玉米等高农作物,不允许房前屋后私搭烂建任何棚子和旱厕。 7、盖新房时,自动工之日起半年内可在房前屋后堆放建房所用的任何建筑材料。 8、负责盯住洗车户每周必须定时清理产生的污泥拉走至六段垃圾坑内。 9、负责清理村内粘贴、粉刷的小广告。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指导、监督乙方按照上级环境清理标准开展工作。 2、甲方有权按照上级环境清整要求向乙方提出清整方案。 3、甲方有权对乙方清整不合格的点位提出整改方案。 4、因乙方工作不力造成卫生检查不合格、排名评比靠后,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不服从甲方指导、监督开展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拒付承包金。 6、甲方应按照规定时间支付乙方承包金。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根据工作量自主安排人员和机械设备。 2、乙方有权自主安排工作时间、工作程序,每天对区域范围内环境进行清理。 3、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开展工作,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执行甲方的清整方案,接受甲方的整改意见,接受甲方的检查验收标准。 4、乙方负责雇佣人员、机械设备、车辆并支付所需的一切费用。 5、乙方负责对雇佣人员安全出行、安全作业进行管理,负责纠纷、事故处理并负责对责任事故进行赔偿。 6、乙方不得转包。 7、达不到甲方规定标准村委会有权另聘保洁员。 四、惩罚措施 1、甲方每天对区域内环境清整结果进行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点位每次罚款100元。 2、镇政府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点位每次罚款200元。 3、区级以上单位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点位每次罚款500元。 4、甲方对乙方提出卫生问题的点位两天内不整改的每次再罚款200元。 五、乙方人员每人每年4月前要上好200元意外保险。 六、乙方所有人员在工作期间及上下班途中,如发生任何意外和疾病致乙方人员伤亡的,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七、甲方每天检查后,如对乙方卫生工作提出整改问题后乙方必须要在当天对所提出的卫生问题进行马上整改。 八、每年12月底前,要将老津围路两侧大杨各路段内全部观赏树紫叶李的树枝剪短到1.2米以下,并将树枝上的干草除去。 九、大杨各庄村人居环境清理项目的服务周期为3年(36个月)。期限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100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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