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征集公告】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征集公告】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函
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我中心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将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提出的意见及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需求。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4日16:00。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并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我中心。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022-24538715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21日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需求书供应商意见函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现提出意见如下:
□ 资质要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 技术需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x月x日
附件: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的详细意见
装备第一批完整需求
通用类货物项目需求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请采购人按此标准填写,谢谢。
项目背景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全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现状,为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装备保障能力,拟购置部分消防装备。
项目名称: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2026年第一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灭火防护靴
第二包:一级化学防护服、二级化学防护服
第三包:防蜂服
第四包: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罩套装
第五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第六包:变口、吸水管、移动水囊
第七包:水带背包
第八包:胸灯
第九包:快插式消防腰带
第十包:起重气垫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400000元
第二包:1880000元
第三包:200000元
第四包:750000元
第五包:4000000元
第六包:900000元
第七包:360000元
第八包:7800000元
第九包:400000元
第十包:3800000元
四、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五、技术要求
第一包: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灭火防护靴▲
1.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用来保护脚和小腿使之免受水浸、外力损伤和热辐射等因素伤害的靴子。
2.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靴》(XF6-2004)标准。
3.总体要求
3.1.系带式,柔软舒适,与小腿贴合紧密,保证脚踝部位稳定性及灵活性。鞋带阻燃。
3.2.整体(胶面、围条、外底)耐油、耐硫酸、耐盐酸、耐氢氧化钠;
3.3.靴底材料为橡胶底,靴头内衬垫采用航空铝,靴底加有防刺穿中底;
3.4.内衬采用具有隔热性、防切割性材料,阻燃,亲肤舒适,内衬不易脱落。
3.5.鞋垫与防护靴贴合度高,更换方便,有气垫设计;
3.6.靴面无起皱、砂眼、杂质、气泡、疙瘩硬粒、粘伤痕迹、亮油擦伤等有损外观的缺陷;
3.7.靴面与夹里布,内底布以及防砸内包头衬垫平整,无脱壳现象。
3.8.无脱齿弹边、脱空、开胶、喷霜、过硫和欠硫现象。
3.9.穿着舒适,穿戴后进行行走、跑步、上下台阶等,无卡脚、磨脚等现象,便于消防员进行灭火救援任务。
3.10.结构设计科学,对脚部包裹性良好,穿着后确保脚踝部位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3.11.鞋垫与防护靴贴合度高,更换方便,有气垫设计。
4.防砸性能:靴头经标准静压力试验和标准下落试验后,其间隙高度分别≥15mm。
◆5.抗穿刺性能:外底抗穿刺力≥1500N。
6.电绝缘性能
6.1.击穿电压≥5000V。
6.2.泄露电流≤1mA。
◆7.防水性能:无渗水现象。
◆8.质量:每双的质量≤3kg。
9.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外表面有阻燃效果,接触火焰后,不出现燃烧现象。
10.标识:每只靴子具有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厂家名称、生产时间、检验合格标记、注意事项(严禁用于带电、浓酸和浓碱等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品场所作业)等标识。交货时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
11.外观样式:消防胶靴从靴内跟底部至靴帮后部筒口最低处的高度为300mm(±5mm);靴筒口采用倾斜式设计,由前往后向下倾斜,前后高差20mm(±2mm);靴筒口处有松紧设计,能够与腿部充分贴合;靴帮上设有胫骨、踝骨和跖骨保护层,靴后跟部设有反光标识,筒口和靴底各设围条。
12.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双
500
第二包
1
一级化学防护服
▲
1.用于消防员在处置化学事件和液体危险物品、爆炸性气体等紧急事件处置时穿着的全套防护服。
2.符合《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XF770-2008)标准。
3.总体要求
◆3.1.全密封连体式结构,带大视窗、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背囊,含化学防护靴、化学防护手套等。面料为高分子材料。
3.2.颜色为黄色。
◆3.3.整体气密性:≤300Pa。
3.4.化学防护服的外贴条整齐,无欠缺。
3.5.化学品渗透性能
3.5.1.二甲基硫酸盐≥60min,氨气≥60min,氯气≥60min,氰氯化物≥60min,羰基氯化物≥60min,氢氰化物≥60min。
3.5.2.硫酸(液态)≥480min,氢氧化钠(50%液态)≥480min,氰化氢(气态)≥480min,苯(液态)≥480min,甲苯(液态)≥480min,三氯乙烯(液态)≥480min,四氯化碳(液态)≥480min等。
4.面料表面平整,无破洞、气泡、脱层、表面露布、死褶现象。
◆5.大视窗的连体头罩有防(除)雾措施。
◆6.重量:≤8kg。
7.其它要求
7.1.经洗消后如气密性检测合格,可重复使用。
7.2.每套防护服内在不影响防护服性能和结构的情况下缝有或印有永久性的化学物质防护时间标识。
7.3.至少检测过50种化学物质渗透时间,提供中文化学物质渗透数据时间表。
7.4.每套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附化学物质渗透数据表。说明书还包括使用方法、使用环境、储存条件、保养方法等内容。
7.5.防护服穿脱方便,配合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不影响救援人员肢体活动。
8.化学防护手套灵巧性能:≥5级。
9.化学防护靴:
9.1.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5000V,泄露电流≤3mA。
9.2.化学防护靴无脱齿弹边、脱空、开胶、喷霜、过硫、欠硫现象。
11.通风系统分布于化学防护服装的内侧大腿部,手臂部和头部的通风管路以及分配阀组成,分配阀设有人工手控增气按钮。
◆12.整套化学防护服保质期≥5年。(提供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在使用周期内提供免费的检测保养服务。
13.供货时,产品生产日期必须为供货前3个月以内。
14.提供用于检测一级化学防化服气密性的检测箱,数量为一级化学防护服采购数量的5%。
15.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套
200
2
二级化学防护服
1.用于消防员在处置化学事件和固体或液体危险物品等紧急事件处置时穿着的全套防护服。
2.符合《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XF770-2008)标准。
3.总体要求
◆3.1.连体式结构,且保证完全覆盖使用者。由化学防护头罩、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构成,与外置式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配合使用。面料采用高分子材料,手套、靴子采用天然橡胶和丁基橡胶、丁腈橡胶组成。
3.2.颜色为红色。
3.3.化学防护服的外贴条整齐,无欠缺。
3.4.抗化学品渗透性能:
3.4.1.二甲基硫酸盐≥60min,氨气≥60min,氯气≥60min,氰氯化物≥60min,羰基氯化物≥60min,氢氰化物≥60min。
3.4.2.硫酸(液态)≥480min,氢氧化钠(42%-50%液态)≥480min,氢氰酸(气态)≥480min,氰化钠(45%液态)≥480min,苯(液态)≥480min,甲苯(液态)≥480min,三氯乙烯(液态)≥480min,丙酮(液态)≥480min等。
◆4.重量:≤5kg。
5.其它要求
5.1.经洗消后如气密性检测合格,可重复使用。
5.2.每套防护服内在不影响防护服性能和结构的情况下缝有或印有永久性的化学物质防护时间标识。
5.3.至少检测过50种化学物质渗透时间,提供中文化学物质渗透时间表。
5.4.交货时每套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附化学物质渗透数据表。说明书还包括使用方法、使用环境、储存条件、保养方法等内容。
5.5.面料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洞、气泡、脱层、表面露布、死褶现象。化学防护靴不应有脱齿弹边、脱空、开胶、喷霜、过硫、欠硫现象。
5.6.防护服穿脱方便,配合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不影响救援人员肢体活动。
6.化学防护手套要求灵巧性能:≥5级。
7.化学防护靴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5000V,泄露电流≤3mA。
◆8.整套化学防护服保质期≥5年。(提供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在使用周期内提供免费的检测保养服务。
9.供货时,产品生产日期必须为供货前3个月以内。
10.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套
100
第三包
1
防蜂服
▲
1.用于消防员在处置蜂类等昆虫时穿着的全套防护服。
2.符合《消防员防蜂服》(XF3008-2020)标准。
3.外观标识
3.1.左前胸有“天津消防”字样标识。(投标样品中示意即可)
3.2.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型号等永久性标识。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
3.3.颜色:整体为白色。
4.头罩:
◆4.1.头罩面网由成型不锈钢网制成;
4.2.孔洞孔径:≤1mm;
4.3.总视野保留率:≥70%;
5.靴子:
5.1.靴子为运动鞋式;
5.2.击穿电压≥5000V;
5.3.泄漏电流≤3mA;
6.手套:
◆6.1.手套抗蛰刺力:≥0.6N;
◆6.2.灵巧性能:≥5级;
7.面料:
◆7.1.面料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洞、气泡、脱层、表面露布、死褶现象。
◆7.2.抗蛰刺力≥0.4N;
◆8.内置小型电动送风机一组,由充电宝和2只排风扇组成,固定于防蜂服腰间。
9.防蜂服总质量≤4.2kg(不含充电宝)。
10.穿着舒适、合体、方便、结构宽松,对跑、爬、跳等动作没有限制,不容易引起钩挂,在容易受伤的部位采取加强措施,满足协调性和舒适性的要求。
11.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套
100
第四包
1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1.用于火场逃生佩戴于面部。
2.符合《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GB 21976.7-2012)标准。
◆3.佩戴质量:≤500g。
◆4.额定防护时间:≥30min。
5.在额定防护时间内,任何单个5min过程中,一氧化碳透过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值≤150mL/m3。
6.吸气温度:≤55℃;
7.吸气阻力:≤800Pa;
8.呼气阻力:≤180Pa;
9.滤烟性能:≥95%。
10.佩戴应迅速、简便,不需培训,经阅读使用说明书后即能正确使用。
11.系带应能快速拉紧且脱卸方便;人员佩戴呼吸器后,应对行动无明显影响;接触佩戴者的部件均应无锐边、毛刺等缺陷;视窗不应因上雾而影响视觉,且视觉不应模糊不清。
12.呼吸器由防护头罩和过滤装置组成,呼吸器的滤毒装置的密封,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能快速打开。
13.供货时,产品生产日期必须为供货前3个月以内。
个
4000
2
过滤式防毒面罩套装▲
1.用于在火灾、危化品泄漏等场景下,保护消防员呼吸系统、眼睛及面部免受有毒气体、烟雾与颗粒物、腐蚀性气体等危害。
2.符合《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2022)标准。
◆3.由面罩、滤毒罐、头带系统、内置传声装置等组成;
4.面罩为全面罩,大眼窗,聚碳酸酯面屏,按亚洲人脸型设计,硅胶裙边与脸部贴和严密,阻燃硅橡胶材质,柔软舒适;
5.五点式头带结构,调节快捷;
◆6.全面罩重量:≤800g;
7.面罩泄漏率:≤0.05%;
8.总视野:≥70%;
9、滤毒罐为多功能过滤件,具备不低于A2、B2、E2、K2、CO、Hg等的防护能力;
◆10.KP100滤片防颗粒物效率:≥99.97%;
◆11.配件:配备备用KP100防护等级多功能滤毒罐3个,防雾擦拭布3块,中文使用说明书(含电子版,包括备件、附件说明,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1份,操作视频光盘1套,配件需装载一起或单独配包装箱,各包装箱内需有装箱清单。
12.标识:滤毒罐标识需标注颜色标码、防护气体类型、生产日期、有效期。面罩标识需标注执行标准、安全等级、制造商信息。
13.供货时,滤毒罐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供货时间前3个月。
套
500
第五包
1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利用自带压缩空气源提供清洁空气,为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呼吸防护。
2.符合《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XF124-2013)标准。
3.总体要求
★3.1.呼吸器为单瓶,额定工作压力30MPa,气瓶公称容积9L。
◆3.2.电气元件的防爆性能不低于ExiaIICT4。电器系统防护等级≥IP67。
3.3.呼吸器带有快速充气和远距离通话装置,可实现其功能。
4.结构要求
4.1.气瓶瓶阀的安装位置方便佩戴者开启或关闭瓶阀。
4.2.压力表在气瓶瓶阀打开后显示气瓶压力,其安装位置方便佩戴者观察到压力值。
4.3.佩戴者可能触摸到的部件表面无锐利的棱角。
4.4.空气呼吸器整机重量均匀分布在使用人员的腰部和臀部,能够有效节省使用人员的体力,腰带上有供气阀固定座。
4.5.中压导气管通过三通输出接头(其中一个应有防护套)与供气阀连接管上的输入接头相连接,供气管可带压插拔。
4.6.胶体、口鼻罩符合人脸设计,采用阻燃硅胶,贴合人脸面部,柔软舒适,密封性好。网状头带采用阻燃、耐磨的纤维制成,佩戴方便,舒适。聚碳酸酯防雾涂层镜面抗冲击,进气、出气互为独立的双通道。
5.材料要求
5.1.背具、背具带、带扣、气瓶保护套、面罩套在阻燃性能试验后均无熔融现象。
5.2.面罩为防雾材料,网状头带采用阻燃、耐磨纤维制成。
5.3.全面罩、中压导气管和供气阀在阻燃性能试验后不续燃,且继续进行整机气密性能试验后,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不下降。
5.4.压力表显示良好,防撞击。
5.5.腰带扣及肩带扣结实耐用,不易损坏。
6.警报器性能:
6.1.采用气动报警器。
◆6.2.当气瓶内压力下降至5.5±0.5MPa时。警报器发出连续声响警报,报警时间≥15s,声级≥90dB。
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
7.1.一般要求:压力平视显示装置采用无线或有线连接,不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7.2.显示方式:LED显示方式,气瓶压力充足时绿灯常亮;气压不足时,黄灯常亮;气压不足报警时,红灯闪亮;低电压时,黄灯闪亮。进行配对时,蓝光闪亮;配对成功后,蓝灯熄灭。
7.3.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的配对具有唯一性。
7.4.低电压状态下的工作时间≥2h。
7.5.装置防爆性能不低于ExiaIICT3。
7.6.电池电源设计在背托总成位置。
7.7.每具空气呼吸器配备1块备用电池。
8.气瓶
◆8.1.气瓶符合《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GB/T 28053-2023)标准,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气瓶公称压力30MPa,公称容积9L。
8.2.气瓶充气至30MPa并冷却至常温后,7天内压力降≤1MPa。
8.3.气瓶阀位置有简易压力计。
8.4.气瓶上标有“压缩空气、气瓶唯一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公称容积、重量、生产日期、检验周期、使用年限、产品执行标准号”等标识。
8.5.配“天津消防”字样的阻燃气瓶保护套,保护套主体为红色或橙色等警示性强的颜色。5倍比例提供气瓶保护套和面罩套。每套空气呼吸器提供10个密封垫。
★8.6.每套包含9L备用气瓶1个。
8.7.气瓶与背托连接为螺纹连接,不要快速接头。
9.气瓶瓶阀
9.1.气瓶瓶阀的开启方向为逆时针,气瓶瓶阀在开启后保证不会被无意关闭,关闭气瓶旋转方向有锁死装置。
10.实用性能
10.1.佩戴舒适、平衡,无局部压痛感,背托贴合人体曲线,能够根据身高调节长度,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跑动时不会磕碰到腰部。
10.2.背具带能调节长度,扣紧后不应发生滑脱。
10.3.带扣和连接件紧缩后不应松动。
10.4.全面罩的头带或头罩应能根据需要自由调整,戴脱应方便、快捷。密合框应与面部密合良好,无明显压痛感,视线清晰,面罩扩音器声音清晰,使用方便。
10.5.气瓶瓶阀和压力表应伸手可及。
10.6.使用者应能听到警报声。中压导气管不影响头部的自由活动,呼吸顺畅,无不适感觉。
10.7.与消防头盔配合使用,面罩与头盔的能够匹配,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11.快速充气装置
11.1.快速充气用于2具空气呼吸器之间,由高压气瓶快速向低压气瓶充气。快速充气装置输入接头应安装在呼吸器的固定位置上。
11.2.快速充气装置输出接头应与输入接头相匹配,连接后不应出现漏气现象。
11.3.快速充气装置的输入接头、输出接头有防护套,各自自行密封。
11.4.当相同公称容积的气瓶之间对充时,气瓶压力平衡的时间≤1min。
11.5.每套空气呼吸器包含1条快速充气软管。
12.远距离通话装置
12.1.远距离通话装置不应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12.2.在无障碍物的情况下,通话距离≥1km。
12.3.通话装置防爆。
13.标志
13.1.每台呼吸器的全面罩、供气阀、减压器、警报器、中压导气管、背具、气瓶、气瓶瓶阀上应有型号及供应商名称或注册商标。
13.2.每台呼吸器的背具上有“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和批号、认证标志”等标志内容。
14.包装
14.1.每台呼吸器应有固定的包装箱,包装箱具有防震、防压功能。包装箱明显处有“制造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执行标准代号”等标志。
14.2.包装箱内有“中文使用维护手册、装箱单、合格证、备件及工具”。使用维护手册应有以下内容: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消毒、存贮及检查方面的指导;故障、原因和排除方法;气瓶内空气成分的说明;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15.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具
500
第六包
1
变口
1.用于消防器材接口的转换。
2.符合《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GB12514.1-2005)、《消防接口 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GB12514.2-2006)、《消防接口 第3部分: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GB12514.3-2006)等标准要求。
1.内扣式接口工作压力≥1.6MPa,卡式接口工作压力≥2.5MPa。
2.规格及数量:
2.1. 80mm卡式雄接口变65mm卡式雌接口,占比采购数量的30%;
2.2. 65mm卡式雄接口变40mm卡式雌接口,占比采购数量的50%;
2.3. 65mm内扣接口变65mm卡式雌接口,占比采购数量的20%。
个
1000
2
吸水管
▲
1.用于消防车辆吸水作业。
2.内扣式接口,2爪。
3.接口直径规格为150mm;
4.吸水管长度2m。
5.管体为PVC材质,优质铝合金接口,密封性强。
6.材质结实耐用,多次弯曲不易损坏,经冷热变坏不易脆裂。
根
400
3
移动水囊
1.用于提供移动式水源储存及水源中转。
2.符合《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XF1204-2014)标准要求。
3.容积≥5000L。
4.囊式,无支架自撑式。
5.可折叠储存,重量轻,材料耐磨。
6.采用高温缝合,接口紧固。
7.双层复合PVC材料;
8.布料厚度:≥0.5mm;
9.撕破强力:≥1.2kN;
10.断裂强力:≥50KN/m2;
11.充气时间:≤8min;
12.设置进出水口各1个,口径65mm,进水口为卡式雄接口,出水口为卡式雌接口。进、出水口带闷盖。
13.配备充气脚踏泵和修补包,便于快速充气和小渗漏时的自行修补。
14.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个
50
第七包
1
水带背包▲
1.用于消防救援人员背负式运送水带,并在行进过程中,快速有序展开水带。可肩挎、背负、手提。
2.材料:整体采用500DPVC夹网布设计。
3.结构:背包尺寸约75cm×30cm×25cm(各数值±3cm),承重≥30kg。背包可排水。尼龙织带可伸缩调节并设有减震提手保护套。装填水带方便。
4.装载能力:至少可装载2条长度20m、口径65mm水带,1支65mm多功能水枪和1个FII80/65×2-2.5规格二分水器。
5.水带双层码放,中间具备隔离层,隔离层可拆卸。
6.具有反光标识带。
7.魔术贴可快速打开。
8.设有挂点可固定器材。
9.外观:藏蓝色,可按照采购人要求印字。
套
600
第八包
1
胸灯▲
1.用于消防员单兵佩戴使用,可有效穿透烟雾,为灭火救援现场提供照明。
2.符合《消防员照明灯具》(GB30734-2014)标准要求。
★3.灯具防爆,符合GB/T 3836.1-2021等相关标准要求。
4.灯具具有强光、工作光、节能光、爆闪、激光等多种工作模式。
5.外壳防护等级:≥IP68。
6.灯头转动角度≥90°。
7.强光照度≥3000lx@5m处。
8.工作光照度≥1500lx@5m处。
★9.灯具可射出十字型激光,判断浓烟条件下火场环境。
10.激光使用距离≥5m,激光开角≥90°。
11.具备电量显示功能。
12.工作时间:强光模式≥8h,工作光模式≥9h。
13.充电时间:≤4h,充电接口为Type-C接口。
14.重量:≤550g。
15.每套灯具包含:门襟双扣挂点魔术贴和电台兜挂点魔术贴各2个,粘接牢固。或用其它方式固结。
16.产品外观有生产厂家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防爆等级等清晰且不易脱落的标识,有独立身份信息。
17.灯具电池上有明确的生产厂家标识和生产日期。
18.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个
3000
第九包
1
快插式消防腰带▲
1.主要用于消防救援人员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
2.腰带带有缓冲器、速差自控器、安全钩等附件。
3.腰带、安全钩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XF 494-2023)标准,缓冲器符合《坠落防护 缓冲器》(GB/T24538-2025)标准,速差自控器符合《坠落防护 速差自控器》(GB24544-2023)标准。
3.织带结构:
3.1.织带由一整根织成,无接缝,带长连续可调节以适合不同体型;
3.2.安全腰带的缝线应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
3.3.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30mm;
3.4.线路、针迹应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
4.织带要求:
◆4.1.设计负荷:≥1.33KN。
4.2.腰带织带宽度为50mm±1mm。
4.3.重量:≤0.5kg。
4.4.安全腰带的拉环不得焊接。
5.配件要求:
◆5.1.接扣为快速接扣,强度≥12KN。
5.2.减震包宽度为50mm±1mm,长度约为1.2m。
◆5.3.速差控制器为缩卷式,强度≥15KN,经高温、相对湿度、低温、浸水预处理后动态冲击试验测试冲击力≤6KN,坠落距离≤2m。
◆5.4.安全钩强度≥15KN,能自锁。
6.标识:产品具有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型号、批次号、注意事项等永久性标识;交货时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
7.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条
200
第十包
1
起重气垫▲
1.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救援事故现场的重物起重救援。
2.整体结构:
2.1.起重气垫为球型,由合成橡胶和芳纶材料制成。
2.2.起重气垫由气源提供动力,可在短时间内完成举升、支撑。
2.3.每个气垫的上下两面分别固定有内置金属平面板;平面板设有螺孔,通过加装金属连接器,可将2个或3个气垫固定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增加顶升高度。
3.起重气垫具备良好的耐油、耐高低温、耐老化等性能。
4.气垫:
4.1.气垫1型:产品直径≤60cm;最大起重力≥270kN;最大举升高度≥25cm;
4.2.气垫2型:产品直径≤90cm;最大起重力≥680kN;最大举升高度≥40cm;
4.3.气垫3型:产品直径≤110cm;最大起重力≥1000kN;最大举升高度≥50cm;
4.4.整套气垫额定工作压力≥1.25MPa,耐压性能≥5MPa;每个气垫结构高度≤8cm。
5.起重气垫整套包含:救援起重气垫1型、2型、3型各1块;6.8L碳纤维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气瓶1个;由阀本体、瓶阀、安全阀、高低压表、调压装置、开关阀、输出管路组成的可调式减压器1套;由塑料外壳、1个进气阀、3个压力表、单向阀、快速阴接口,背带等组成的三控操控仪1套;5m充气管路3根;1m截流管3根;连接盘2套;承重板1块;地垫1块。
6.起重气垫本体上应具有生产厂家永久性商标,气垫表面带夜光标识,适合恶劣天气或夜间等环境使用,气垫标识上应含有气垫对应的参数,方便救援者使用。
7.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套
20
注:
★为实质性参数,投标产品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商务要求
(一)保修问题
1.提供所投产品质保期内的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其中,第1包质保期1年,第2至第9包质保期3年,第10包质保期5年。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后只收取折扣后更换零配件价格,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4.提供主要零部件价格清单,并承诺在采购人使用期间,更换零部件价格不得高于清单内价格。
5.所供产品如出现2次验收未通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6. 提供免费的现场(各基层消防站或重大现场)技术使用培训。初次配发后,中标人须提供上门的免费技术使用培训,同时为最终用户提供培训学习资料视频。在商品使用年限内,中标人承诺随时免费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采购方组织的全市巡检巡修活动,并每年自行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用户使用情况进行巡检。
7. 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将中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书、检验报告(如有)复印件、认证(如有)复印件等文件订入合同末尾。
8. 交货前,中标供应商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供应商应预先填写RFID编码的基础信息并对标签进行永久标识或相对固定。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确认RFID标签的安装位置。
(二)交货要求
1.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标书中注明供货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限,合同将以此为依据。
2. 交货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朝阳路50号(普济河道与南口路交口),天津消防战勤保障队。联系人,卢助理,联系电话15802258119。
3. 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三)付款方式
各包次数量如下表所示:
包号
采购项
单位
数量
第一包
灭火防护靴
双
500
第二包
一级化学防护服
套
200
二级化学防护服
套
100
第三包
防蜂服
套
100
第四包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个
4000
过滤式防毒面罩套装
套
500
第五包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具
500
第六包
变口
个
1000
吸水管
根
400
移动水囊
个
50
第七包
水带背包
套
600
第八包
胸灯
个
3000
第九包
快插式消防腰带
条
200
第十包
起重气垫
套
20
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额的5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七、验收标准
产品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查看标讯热线:1861050260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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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相关采购当事人: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采购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性,我中心受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将对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采购人提供的项目需求原文转发(详细技术需求见附件——项目需求书),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诚请相关采购当事人依法提出项目需求书中存在的问题。我中心将提出的意见及时转交采购人,并请采购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技术需求。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4日16:00。
采购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征求意见有效期内提出,并以加盖公章的书面原件方式或传真方式送达我中心。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中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提出意见的,采购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意见函件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
征求意见受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022-24538715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6年04月21日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第一批灭火救援装备采购项目需求书供应商意见函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现提出意见如下:
□ 资质要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 技术需求具有倾向性(详见附件)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x月x日
附件: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求书的详细意见
装备第一批完整需求
通用类货物项目需求书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请采购人按此标准填写,谢谢。
项目背景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全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现状,为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装备保障能力,拟购置部分消防装备。
项目名称: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2026年第一批消防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灭火防护靴
第二包:一级化学防护服、二级化学防护服
第三包:防蜂服
第四包: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罩套装
第五包: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第六包:变口、吸水管、移动水囊
第七包:水带背包
第八包:胸灯
第九包:快插式消防腰带
第十包:起重气垫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400000元
第二包:1880000元
第三包:200000元
第四包:750000元
第五包:4000000元
第六包:900000元
第七包:360000元
第八包:7800000元
第九包:400000元
第十包:3800000元
四、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五、技术要求
第一包:
序号
标的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1
灭火防护靴▲
1.消防员在灭火救援中用来保护脚和小腿使之免受水浸、外力损伤和热辐射等因素伤害的靴子。
2.符合《消防员灭火防护靴》(XF6-2004)标准。
3.总体要求
3.1.系带式,柔软舒适,与小腿贴合紧密,保证脚踝部位稳定性及灵活性。鞋带阻燃。
3.2.整体(胶面、围条、外底)耐油、耐硫酸、耐盐酸、耐氢氧化钠;
3.3.靴底材料为橡胶底,靴头内衬垫采用航空铝,靴底加有防刺穿中底;
3.4.内衬采用具有隔热性、防切割性材料,阻燃,亲肤舒适,内衬不易脱落。
3.5.鞋垫与防护靴贴合度高,更换方便,有气垫设计;
3.6.靴面无起皱、砂眼、杂质、气泡、疙瘩硬粒、粘伤痕迹、亮油擦伤等有损外观的缺陷;
3.7.靴面与夹里布,内底布以及防砸内包头衬垫平整,无脱壳现象。
3.8.无脱齿弹边、脱空、开胶、喷霜、过硫和欠硫现象。
3.9.穿着舒适,穿戴后进行行走、跑步、上下台阶等,无卡脚、磨脚等现象,便于消防员进行灭火救援任务。
3.10.结构设计科学,对脚部包裹性良好,穿着后确保脚踝部位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3.11.鞋垫与防护靴贴合度高,更换方便,有气垫设计。
4.防砸性能:靴头经标准静压力试验和标准下落试验后,其间隙高度分别≥15mm。
◆5.抗穿刺性能:外底抗穿刺力≥1500N。
6.电绝缘性能
6.1.击穿电压≥5000V。
6.2.泄露电流≤1mA。
◆7.防水性能:无渗水现象。
◆8.质量:每双的质量≤3kg。
9.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外表面有阻燃效果,接触火焰后,不出现燃烧现象。
10.标识:每只靴子具有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厂家名称、生产时间、检验合格标记、注意事项(严禁用于带电、浓酸和浓碱等有强烈腐蚀性的化学品场所作业)等标识。交货时提供中文使用说明书。
11.外观样式:消防胶靴从靴内跟底部至靴帮后部筒口最低处的高度为300mm(±5mm);靴筒口采用倾斜式设计,由前往后向下倾斜,前后高差20mm(±2mm);靴筒口处有松紧设计,能够与腿部充分贴合;靴帮上设有胫骨、踝骨和跖骨保护层,靴后跟部设有反光标识,筒口和靴底各设围条。
12.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双
500
第二包
1
一级化学防护服
▲
1.用于消防员在处置化学事件和液体危险物品、爆炸性气体等紧急事件处置时穿着的全套防护服。
2.符合《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XF770-2008)标准。
3.总体要求
◆3.1.全密封连体式结构,带大视窗、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背囊,含化学防护靴、化学防护手套等。面料为高分子材料。
3.2.颜色为黄色。
◆3.3.整体气密性:≤300Pa。
3.4.化学防护服的外贴条整齐,无欠缺。
3.5.化学品渗透性能
3.5.1.二甲基硫酸盐≥60min,氨气≥60min,氯气≥60min,氰氯化物≥60min,羰基氯化物≥60min,氢氰化物≥60min。
3.5.2.硫酸(液态)≥480min,氢氧化钠(50%液态)≥480min,氰化氢(气态)≥480min,苯(液态)≥480min,甲苯(液态)≥480min,三氯乙烯(液态)≥480min,四氯化碳(液态)≥480min等。
4.面料表面平整,无破洞、气泡、脱层、表面露布、死褶现象。
◆5.大视窗的连体头罩有防(除)雾措施。
◆6.重量:≤8kg。
7.其它要求
7.1.经洗消后如气密性检测合格,可重复使用。
7.2.每套防护服内在不影响防护服性能和结构的情况下缝有或印有永久性的化学物质防护时间标识。
7.3.至少检测过50种化学物质渗透时间,提供中文化学物质渗透数据时间表。
7.4.每套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附化学物质渗透数据表。说明书还包括使用方法、使用环境、储存条件、保养方法等内容。
7.5.防护服穿脱方便,配合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不影响救援人员肢体活动。
8.化学防护手套灵巧性能:≥5级。
9.化学防护靴:
9.1.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5000V,泄露电流≤3mA。
9.2.化学防护靴无脱齿弹边、脱空、开胶、喷霜、过硫、欠硫现象。
11.通风系统分布于化学防护服装的内侧大腿部,手臂部和头部的通风管路以及分配阀组成,分配阀设有人工手控增气按钮。
◆12.整套化学防护服保质期≥5年。(提供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在使用周期内提供免费的检测保养服务。
13.供货时,产品生产日期必须为供货前3个月以内。
14.提供用于检测一级化学防化服气密性的检测箱,数量为一级化学防护服采购数量的5%。
15.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套
200
2
二级化学防护服
1.用于消防员在处置化学事件和固体或液体危险物品等紧急事件处置时穿着的全套防护服。
2.符合《消防员化学防护服装》(XF770-2008)标准。
3.总体要求
◆3.1.连体式结构,且保证完全覆盖使用者。由化学防护头罩、化学防护服、化学防护手套构成,与外置式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配合使用。面料采用高分子材料,手套、靴子采用天然橡胶和丁基橡胶、丁腈橡胶组成。
3.2.颜色为红色。
3.3.化学防护服的外贴条整齐,无欠缺。
3.4.抗化学品渗透性能:
3.4.1.二甲基硫酸盐≥60min,氨气≥60min,氯气≥60min,氰氯化物≥60min,羰基氯化物≥60min,氢氰化物≥60min。
3.4.2.硫酸(液态)≥480min,氢氧化钠(42%-50%液态)≥480min,氢氰酸(气态)≥480min,氰化钠(45%液态)≥480min,苯(液态)≥480min,甲苯(液态)≥480min,三氯乙烯(液态)≥480min,丙酮(液态)≥480min等。
◆4.重量:≤5kg。
5.其它要求
5.1.经洗消后如气密性检测合格,可重复使用。
5.2.每套防护服内在不影响防护服性能和结构的情况下缝有或印有永久性的化学物质防护时间标识。
5.3.至少检测过50种化学物质渗透时间,提供中文化学物质渗透时间表。
5.4.交货时每套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附化学物质渗透数据表。说明书还包括使用方法、使用环境、储存条件、保养方法等内容。
5.5.面料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洞、气泡、脱层、表面露布、死褶现象。化学防护靴不应有脱齿弹边、脱空、开胶、喷霜、过硫、欠硫现象。
5.6.防护服穿脱方便,配合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使用,不影响救援人员肢体活动。
6.化学防护手套要求灵巧性能:≥5级。
7.化学防护靴电绝缘性能:击穿电压≥5000V,泄露电流≤3mA。
◆8.整套化学防护服保质期≥5年。(提供证明材料)中标供应商在使用周期内提供免费的检测保养服务。
9.供货时,产品生产日期必须为供货前3个月以内。
10.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套
100
第三包
1
防蜂服
▲
1.用于消防员在处置蜂类等昆虫时穿着的全套防护服。
2.符合《消防员防蜂服》(XF3008-2020)标准。
3.外观标识
3.1.左前胸有“天津消防”字样标识。(投标样品中示意即可)
3.2.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型号等永久性标识。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
3.3.颜色:整体为白色。
4.头罩:
◆4.1.头罩面网由成型不锈钢网制成;
4.2.孔洞孔径:≤1mm;
4.3.总视野保留率:≥70%;
5.靴子:
5.1.靴子为运动鞋式;
5.2.击穿电压≥5000V;
5.3.泄漏电流≤3mA;
6.手套:
◆6.1.手套抗蛰刺力:≥0.6N;
◆6.2.灵巧性能:≥5级;
7.面料:
◆7.1.面料表面应平整,不应有破洞、气泡、脱层、表面露布、死褶现象。
◆7.2.抗蛰刺力≥0.4N;
◆8.内置小型电动送风机一组,由充电宝和2只排风扇组成,固定于防蜂服腰间。
9.防蜂服总质量≤4.2kg(不含充电宝)。
10.穿着舒适、合体、方便、结构宽松,对跑、爬、跳等动作没有限制,不容易引起钩挂,在容易受伤的部位采取加强措施,满足协调性和舒适性的要求。
11.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套
100
第四包
1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1.用于火场逃生佩戴于面部。
2.符合《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GB 21976.7-2012)标准。
◆3.佩戴质量:≤500g。
◆4.额定防护时间:≥30min。
5.在额定防护时间内,任何单个5min过程中,一氧化碳透过浓度的时间加权平均值≤150mL/m3。
6.吸气温度:≤55℃;
7.吸气阻力:≤800Pa;
8.呼气阻力:≤180Pa;
9.滤烟性能:≥95%。
10.佩戴应迅速、简便,不需培训,经阅读使用说明书后即能正确使用。
11.系带应能快速拉紧且脱卸方便;人员佩戴呼吸器后,应对行动无明显影响;接触佩戴者的部件均应无锐边、毛刺等缺陷;视窗不应因上雾而影响视觉,且视觉不应模糊不清。
12.呼吸器由防护头罩和过滤装置组成,呼吸器的滤毒装置的密封,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应能快速打开。
13.供货时,产品生产日期必须为供货前3个月以内。
个
4000
2
过滤式防毒面罩套装▲
1.用于在火灾、危化品泄漏等场景下,保护消防员呼吸系统、眼睛及面部免受有毒气体、烟雾与颗粒物、腐蚀性气体等危害。
2.符合《呼吸防护 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GB2890-2022)标准。
◆3.由面罩、滤毒罐、头带系统、内置传声装置等组成;
4.面罩为全面罩,大眼窗,聚碳酸酯面屏,按亚洲人脸型设计,硅胶裙边与脸部贴和严密,阻燃硅橡胶材质,柔软舒适;
5.五点式头带结构,调节快捷;
◆6.全面罩重量:≤800g;
7.面罩泄漏率:≤0.05%;
8.总视野:≥70%;
9、滤毒罐为多功能过滤件,具备不低于A2、B2、E2、K2、CO、Hg等的防护能力;
◆10.KP100滤片防颗粒物效率:≥99.97%;
◆11.配件:配备备用KP100防护等级多功能滤毒罐3个,防雾擦拭布3块,中文使用说明书(含电子版,包括备件、附件说明,维护保养及售后服务等)1份,操作视频光盘1套,配件需装载一起或单独配包装箱,各包装箱内需有装箱清单。
12.标识:滤毒罐标识需标注颜色标码、防护气体类型、生产日期、有效期。面罩标识需标注执行标准、安全等级、制造商信息。
13.供货时,滤毒罐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供货时间前3个月。
套
500
第五包
1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利用自带压缩空气源提供清洁空气,为消防救援人员提供呼吸防护。
2.符合《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XF124-2013)标准。
3.总体要求
★3.1.呼吸器为单瓶,额定工作压力30MPa,气瓶公称容积9L。
◆3.2.电气元件的防爆性能不低于ExiaIICT4。电器系统防护等级≥IP67。
3.3.呼吸器带有快速充气和远距离通话装置,可实现其功能。
4.结构要求
4.1.气瓶瓶阀的安装位置方便佩戴者开启或关闭瓶阀。
4.2.压力表在气瓶瓶阀打开后显示气瓶压力,其安装位置方便佩戴者观察到压力值。
4.3.佩戴者可能触摸到的部件表面无锐利的棱角。
4.4.空气呼吸器整机重量均匀分布在使用人员的腰部和臀部,能够有效节省使用人员的体力,腰带上有供气阀固定座。
4.5.中压导气管通过三通输出接头(其中一个应有防护套)与供气阀连接管上的输入接头相连接,供气管可带压插拔。
4.6.胶体、口鼻罩符合人脸设计,采用阻燃硅胶,贴合人脸面部,柔软舒适,密封性好。网状头带采用阻燃、耐磨的纤维制成,佩戴方便,舒适。聚碳酸酯防雾涂层镜面抗冲击,进气、出气互为独立的双通道。
5.材料要求
5.1.背具、背具带、带扣、气瓶保护套、面罩套在阻燃性能试验后均无熔融现象。
5.2.面罩为防雾材料,网状头带采用阻燃、耐磨纤维制成。
5.3.全面罩、中压导气管和供气阀在阻燃性能试验后不续燃,且继续进行整机气密性能试验后,其压力表的压力指示值在1min内不下降。
5.4.压力表显示良好,防撞击。
5.5.腰带扣及肩带扣结实耐用,不易损坏。
6.警报器性能:
6.1.采用气动报警器。
◆6.2.当气瓶内压力下降至5.5±0.5MPa时。警报器发出连续声响警报,报警时间≥15s,声级≥90dB。
7.压力平视显示装置
7.1.一般要求:压力平视显示装置采用无线或有线连接,不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7.2.显示方式:LED显示方式,气瓶压力充足时绿灯常亮;气压不足时,黄灯常亮;气压不足报警时,红灯闪亮;低电压时,黄灯闪亮。进行配对时,蓝光闪亮;配对成功后,蓝灯熄灭。
7.3.发射装置与显示装置的配对具有唯一性。
7.4.低电压状态下的工作时间≥2h。
7.5.装置防爆性能不低于ExiaIICT3。
7.6.电池电源设计在背托总成位置。
7.7.每具空气呼吸器配备1块备用电池。
8.气瓶
◆8.1.气瓶符合《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GB/T 28053-2023)标准,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复合气瓶。气瓶公称压力30MPa,公称容积9L。
8.2.气瓶充气至30MPa并冷却至常温后,7天内压力降≤1MPa。
8.3.气瓶阀位置有简易压力计。
8.4.气瓶上标有“压缩空气、气瓶唯一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公称容积、重量、生产日期、检验周期、使用年限、产品执行标准号”等标识。
8.5.配“天津消防”字样的阻燃气瓶保护套,保护套主体为红色或橙色等警示性强的颜色。5倍比例提供气瓶保护套和面罩套。每套空气呼吸器提供10个密封垫。
★8.6.每套包含9L备用气瓶1个。
8.7.气瓶与背托连接为螺纹连接,不要快速接头。
9.气瓶瓶阀
9.1.气瓶瓶阀的开启方向为逆时针,气瓶瓶阀在开启后保证不会被无意关闭,关闭气瓶旋转方向有锁死装置。
10.实用性能
10.1.佩戴舒适、平衡,无局部压痛感,背托贴合人体曲线,能够根据身高调节长度,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跑动时不会磕碰到腰部。
10.2.背具带能调节长度,扣紧后不应发生滑脱。
10.3.带扣和连接件紧缩后不应松动。
10.4.全面罩的头带或头罩应能根据需要自由调整,戴脱应方便、快捷。密合框应与面部密合良好,无明显压痛感,视线清晰,面罩扩音器声音清晰,使用方便。
10.5.气瓶瓶阀和压力表应伸手可及。
10.6.使用者应能听到警报声。中压导气管不影响头部的自由活动,呼吸顺畅,无不适感觉。
10.7.与消防头盔配合使用,面罩与头盔的能够匹配,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11.快速充气装置
11.1.快速充气用于2具空气呼吸器之间,由高压气瓶快速向低压气瓶充气。快速充气装置输入接头应安装在呼吸器的固定位置上。
11.2.快速充气装置输出接头应与输入接头相匹配,连接后不应出现漏气现象。
11.3.快速充气装置的输入接头、输出接头有防护套,各自自行密封。
11.4.当相同公称容积的气瓶之间对充时,气瓶压力平衡的时间≤1min。
11.5.每套空气呼吸器包含1条快速充气软管。
12.远距离通话装置
12.1.远距离通话装置不应妨碍佩戴者的视线和头部的转动。
12.2.在无障碍物的情况下,通话距离≥1km。
12.3.通话装置防爆。
13.标志
13.1.每台呼吸器的全面罩、供气阀、减压器、警报器、中压导气管、背具、气瓶、气瓶瓶阀上应有型号及供应商名称或注册商标。
13.2.每台呼吸器的背具上有“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和批号、认证标志”等标志内容。
14.包装
14.1.每台呼吸器应有固定的包装箱,包装箱具有防震、防压功能。包装箱明显处有“制造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及型号、生产日期和批号、产品执行标准代号”等标志。
14.2.包装箱内有“中文使用维护手册、装箱单、合格证、备件及工具”。使用维护手册应有以下内容: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维修、消毒、存贮及检查方面的指导;故障、原因和排除方法;气瓶内空气成分的说明;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15.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具
500
第六包
1
变口
1.用于消防器材接口的转换。
2.符合《消防接口 第1部分:消防接口通用技术条件》(GB12514.1-2005)、《消防接口 第2部分:内扣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GB12514.2-2006)、《消防接口 第3部分:卡式消防接口型式和基本参数》(GB12514.3-2006)等标准要求。
1.内扣式接口工作压力≥1.6MPa,卡式接口工作压力≥2.5MPa。
2.规格及数量:
2.1. 80mm卡式雄接口变65mm卡式雌接口,占比采购数量的30%;
2.2. 65mm卡式雄接口变40mm卡式雌接口,占比采购数量的50%;
2.3. 65mm内扣接口变65mm卡式雌接口,占比采购数量的20%。
个
1000
2
吸水管
▲
1.用于消防车辆吸水作业。
2.内扣式接口,2爪。
3.接口直径规格为150mm;
4.吸水管长度2m。
5.管体为PVC材质,优质铝合金接口,密封性强。
6.材质结实耐用,多次弯曲不易损坏,经冷热变坏不易脆裂。
根
400
3
移动水囊
1.用于提供移动式水源储存及水源中转。
2.符合《移动式消防储水装置》(XF1204-2014)标准要求。
3.容积≥5000L。
4.囊式,无支架自撑式。
5.可折叠储存,重量轻,材料耐磨。
6.采用高温缝合,接口紧固。
7.双层复合PVC材料;
8.布料厚度:≥0.5mm;
9.撕破强力:≥1.2kN;
10.断裂强力:≥50KN/m2;
11.充气时间:≤8min;
12.设置进出水口各1个,口径65mm,进水口为卡式雄接口,出水口为卡式雌接口。进、出水口带闷盖。
13.配备充气脚踏泵和修补包,便于快速充气和小渗漏时的自行修补。
14.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个
50
第七包
1
水带背包▲
1.用于消防救援人员背负式运送水带,并在行进过程中,快速有序展开水带。可肩挎、背负、手提。
2.材料:整体采用500DPVC夹网布设计。
3.结构:背包尺寸约75cm×30cm×25cm(各数值±3cm),承重≥30kg。背包可排水。尼龙织带可伸缩调节并设有减震提手保护套。装填水带方便。
4.装载能力:至少可装载2条长度20m、口径65mm水带,1支65mm多功能水枪和1个FII80/65×2-2.5规格二分水器。
5.水带双层码放,中间具备隔离层,隔离层可拆卸。
6.具有反光标识带。
7.魔术贴可快速打开。
8.设有挂点可固定器材。
9.外观:藏蓝色,可按照采购人要求印字。
套
600
第八包
1
胸灯▲
1.用于消防员单兵佩戴使用,可有效穿透烟雾,为灭火救援现场提供照明。
2.符合《消防员照明灯具》(GB30734-2014)标准要求。
★3.灯具防爆,符合GB/T 3836.1-2021等相关标准要求。
4.灯具具有强光、工作光、节能光、爆闪、激光等多种工作模式。
5.外壳防护等级:≥IP68。
6.灯头转动角度≥90°。
7.强光照度≥3000lx@5m处。
8.工作光照度≥1500lx@5m处。
★9.灯具可射出十字型激光,判断浓烟条件下火场环境。
10.激光使用距离≥5m,激光开角≥90°。
11.具备电量显示功能。
12.工作时间:强光模式≥8h,工作光模式≥9h。
13.充电时间:≤4h,充电接口为Type-C接口。
14.重量:≤550g。
15.每套灯具包含:门襟双扣挂点魔术贴和电台兜挂点魔术贴各2个,粘接牢固。或用其它方式固结。
16.产品外观有生产厂家名称、型号规格、产品编号、防爆等级等清晰且不易脱落的标识,有独立身份信息。
17.灯具电池上有明确的生产厂家标识和生产日期。
18.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个
3000
第九包
1
快插式消防腰带▲
1.主要用于消防救援人员登高作业和逃生自救。
2.腰带带有缓冲器、速差自控器、安全钩等附件。
3.腰带、安全钩符合《消防用防坠落装备》(XF 494-2023)标准,缓冲器符合《坠落防护 缓冲器》(GB/T24538-2025)标准,速差自控器符合《坠落防护 速差自控器》(GB24544-2023)标准。
3.织带结构:
3.1.织带由一整根织成,无接缝,带长连续可调节以适合不同体型;
3.2.安全腰带的缝线应与织带相匹配,用肉眼易于检查;
3.3.缝合接口及缝合末端回缝≥30mm;
3.4.线路、针迹应顺直、整齐,无明显弯曲或堆砌,无跳针、开线、断线;
4.织带要求:
◆4.1.设计负荷:≥1.33KN。
4.2.腰带织带宽度为50mm±1mm。
4.3.重量:≤0.5kg。
4.4.安全腰带的拉环不得焊接。
5.配件要求:
◆5.1.接扣为快速接扣,强度≥12KN。
5.2.减震包宽度为50mm±1mm,长度约为1.2m。
◆5.3.速差控制器为缩卷式,强度≥15KN,经高温、相对湿度、低温、浸水预处理后动态冲击试验测试冲击力≤6KN,坠落距离≤2m。
◆5.4.安全钩强度≥15KN,能自锁。
6.标识:产品具有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型号、批次号、注意事项等永久性标识;交货时提供中文详细使用说明书。
7.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条
200
第十包
1
起重气垫▲
1.主要用于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救援事故现场的重物起重救援。
2.整体结构:
2.1.起重气垫为球型,由合成橡胶和芳纶材料制成。
2.2.起重气垫由气源提供动力,可在短时间内完成举升、支撑。
2.3.每个气垫的上下两面分别固定有内置金属平面板;平面板设有螺孔,通过加装金属连接器,可将2个或3个气垫固定连接成为一个整体,增加顶升高度。
3.起重气垫具备良好的耐油、耐高低温、耐老化等性能。
4.气垫:
4.1.气垫1型:产品直径≤60cm;最大起重力≥270kN;最大举升高度≥25cm;
4.2.气垫2型:产品直径≤90cm;最大起重力≥680kN;最大举升高度≥40cm;
4.3.气垫3型:产品直径≤110cm;最大起重力≥1000kN;最大举升高度≥50cm;
4.4.整套气垫额定工作压力≥1.25MPa,耐压性能≥5MPa;每个气垫结构高度≤8cm。
5.起重气垫整套包含:救援起重气垫1型、2型、3型各1块;6.8L碳纤维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气瓶1个;由阀本体、瓶阀、安全阀、高低压表、调压装置、开关阀、输出管路组成的可调式减压器1套;由塑料外壳、1个进气阀、3个压力表、单向阀、快速阴接口,背带等组成的三控操控仪1套;5m充气管路3根;1m截流管3根;连接盘2套;承重板1块;地垫1块。
6.起重气垫本体上应具有生产厂家永久性商标,气垫表面带夜光标识,适合恶劣天气或夜间等环境使用,气垫标识上应含有气垫对应的参数,方便救援者使用。
7.每件产品需配有在应急管理部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注册的(厂家信息录入系统使用地址:http://xfzb.119.gov.cn/fems/)RFID射频电子标签或粘贴二维码,防水,不易脱落,可根据甲方要求涂印标识。
套
20
注:
★为实质性参数,投标产品如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六、商务要求
(一)保修问题
1.提供所投产品质保期内的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其中,第1包质保期1年,第2至第9包质保期3年,第10包质保期5年。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后只收取折扣后更换零配件价格,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4.提供主要零部件价格清单,并承诺在采购人使用期间,更换零部件价格不得高于清单内价格。
5.所供产品如出现2次验收未通过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6. 提供免费的现场(各基层消防站或重大现场)技术使用培训。初次配发后,中标人须提供上门的免费技术使用培训,同时为最终用户提供培训学习资料视频。在商品使用年限内,中标人承诺随时免费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采购方组织的全市巡检巡修活动,并每年自行组织技术人员对全市用户使用情况进行巡检。
7. 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将中标产品的技术规格书、检验报告(如有)复印件、认证(如有)复印件等文件订入合同末尾。
8. 交货前,中标供应商须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消防装备物资信息采集系统(http://xfzb.119.gov.cn)录入符合本次招标采购要求的装备信息,根据本次招标要求的装备信息申请编码,制作RFID数字管理标签。中标供应商应预先填写RFID编码的基础信息并对标签进行永久标识或相对固定。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确认RFID标签的安装位置。
(二)交货要求
1.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标书中注明供货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限,合同将以此为依据。
2. 交货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朝阳路50号(普济河道与南口路交口),天津消防战勤保障队。联系人,卢助理,联系电话15802258119。
3. 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三)付款方式
各包次数量如下表所示:
包号
采购项
单位
数量
第一包
灭火防护靴
双
500
第二包
一级化学防护服
套
200
二级化学防护服
套
100
第三包
防蜂服
套
100
第四包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个
4000
过滤式防毒面罩套装
套
500
第五包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具
500
第六包
变口
个
1000
吸水管
根
400
移动水囊
个
50
第七包
水带背包
套
600
第八包
胸灯
个
3000
第九包
快插式消防腰带
条
200
第十包
起重气垫
套
20
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预付合同额的5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七、验收标准
产品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查看标讯热线:1861050260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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