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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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6GK00028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系我司承揽的 EPC 项目,该项目于 2017.7 月动工建设,2019.7 月完成项目施工,2019.9 月学校正式使用。目前已投入使用近 6 年之久,但筹建办长期拖延项目结算、拖欠工程款,为维护我司权益,拟对承德应用技术职
业学院筹建办、承德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提起诉讼,需聘请专业法律团队就案件相关问题提供
法律咨询;整理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材料;代为参加诉讼;代为进行调解或庭外和解;代为
起诉、反诉等具体内容详见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2.投标人须具备由司法机关颁发的在有效 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3.投标单位须提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各方均应提供)。 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需 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理人参加开 标会需提供: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 件;3)被授权人本单位职工承诺书并提供其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本标段接受联 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
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
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说明: 1)投标单位要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 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其他: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查询记录为准)
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 质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加 获取时间:2026 年 04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2026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下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盖公章)前往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费用:人民币 500 元整,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B 座 313 室;电话:***;联系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七、其他
一)报名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二)法律服务费用按照“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的方式计算并支付。 1、基础代理费:基础代理费最高限额 90 万元。 2、风险代理费采用阶梯计费方式风险代理费计算:风 险代理费根据最终生效判决书确认的应付款总额(包括建安工程费、设计费、逾期付款利息、
索赔额、违约金;判决依据可包括法院委托鉴定意见、财政评审结果、专家评审结果等)按
下述方式计算: 1)若应付款总额在人民币 6.64 亿元及以下,风险代理费为 0 元。 2)若应付款总额高于人民币 6.64 亿元,则以超出部分为基数,按以下阶梯方式计算:①6.64 亿至 6.84 亿(含)之间,风险费为(应付款总额-6.64 亿)*X1%(X1%上限为 3.5%)②6.84 亿至 7.04 亿(含)之间,风险费为(6.84 亿-6.64 亿)*X1%+(应付款总额-6.84 亿)*X2%(X2%上限为 5.5%)③7.04 亿至 7.24 亿(含)之间,风险费为(6.84 亿-6.64 亿)*X1%+
订?
(7.04 亿-6.84 亿)*X2%+(应付款总额-7.04 亿)*X3%(X3%上限为 7.5%)④7.24 亿至 7.44 亿(含)之间,风险费为(6.84 亿-6.64 亿)*X1%+(7.04 亿-6.84 亿)*X2%+(7.24 亿-7.04 亿)*X3%+(应付款总额-7.24 亿)*X4%(X4%上限为 8.5%)⑤7.44 亿以上,风险费为(6.84 亿-6.64 亿)*X1%+(7.04 亿-6.84 亿)*X2%+(7.24 亿-7.04 亿)*X3%+(7.44 亿-7.24
例同步支付。甲方在每次收到回款及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 风险代理费。四)律师服务费(基础代理费+风险代理费)封顶为为 380 万元。八、监督部门
亿)*X4%+(应付款总额-7.44 亿)*X5%(X5%上限为 9.5%) 3)若双方通过调解、和解方式 结案的,按上述对应档次计算的风险代理费总额的 60%计算风险代理费。三)风险代理费 支付条件及时间:风险代理费以实际回款为前提,按“实际回款金额/应回款总额”的比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经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 95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0138141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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