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实验室中央空调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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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实验室中央空调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实验室中央空调公开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 |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实验室中央空调公开招标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 ZB202603310008 |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 2.1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B3座新增中央空调、新风空调,B5座增加部分室内机、更换室外机,进行空调改造施工。包括空调系统的设备采购、供货、安装、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整个空调系统的控制系统、室内外机的电源线等。其中本项目涉及B5座室外机投标货物需与我司室内机目前在使用的大金品牌空调系统匹配联动无碍。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主要对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丰路6号B座5号楼和B座3号楼一、二层进行空调设备安装施工,工程面积为7626.3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B3座新增中央空调、新风空调,B5座增加部分室内机、更换室外机,进行空调改造施工。包括空调系统的设备采购、供货、安装、系统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整个空调系统的控制系统、室内外机的电源线等。其中本项目涉及B5座室外机投标货物需与我司室内机目前在使用的大金品牌空调系统匹配联动无碍。 本项目技术参数指标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超过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查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202603310008-0001 标段名称: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实验室中央空调公开招标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付款方式:30%预付款,安装完毕后支付65%中期款,5%质保金 付款形式:现金 最高限价(元/含税,税率为13%): ***.0000 投标保证金(元):16000.00 备注: 无 其他相关要求:无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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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或提供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 2、如为投标货物代理商需具有本项目所需主要货物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投标人须配备项目经理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该人员自2026年1月至2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以投标截止时间一个月内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方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协议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联合体投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招标市场的秩序和公平竞争。 3.5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04-02 00:00起至2026-04-07 00:0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支付平台技术服务费,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平台技术服务费 | |||||||||||||||||||
| | 5.1.缴费标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招标项目500元/每标段(包)/次。 5.2缴费方式:通过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缴费系统进行支付。 5.3平台技术服务费是为保障正常使用平台功能的基础性服务费用,服务一经启用费用不予退还。 | ||||||||||||||||||
| 6.投标保证金 | |||||||||||||||||||
| | 6.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供应商选择无条件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可通过保函平台的银行或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电子保函缴纳,在成功出函后,供应商可以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进行报价,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电子保函业务操作手册。 |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6-04-08 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bdep.btsteel.com),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平台将不予接收。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7.3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89524338、18126872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不接收。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9.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10.澄清或异议 | |||||||||||||||||||
| | 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可能存在遗漏、含义不清等疑问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可在该项目的招标文件下载界面进行澄清提出。 澄清接收电话详见11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电话。 潜在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提出异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异议要求。 异议受理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运营保障部 监督电话:18047220598 | ||||||||||||||||||
| 11.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天津包钢稀土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华明工业园区华丰路6号B座5号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业务部长:曹小艳 业务部长联系方式:0472-2669069 客服热线电话:0472-5267453 | ||||||||||||||||||
|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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