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二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6-03-13

【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二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变更公告】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二次)公开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二次)
招标编号: 26-CNCCC-HW-GK-0214
招标项目编号: B1100005503023079001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滨海新区
招标单位: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3-12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
  
26-CNCCC-HW-GK-021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
  
货物
公告开始时间:
  
2026-03-12 17:33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地址:
  
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1581号
公告发布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
  
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二次)
标段/包编号:
  
26-CNCCC-HW-GK-0214/01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3-02 0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3-09 23:59:59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3-20 09:00:00
文件获取方式:
  
线上
截标/开标时间:
  
2026-03-20 09:00:00
开标形式:
  
/
开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项目概况:
  
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
招标范围:
  
中海油服-亚磷酸二丁酯年度需求(1+1寄存寄售)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 (1)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亚磷酸二丁酯的供货业绩。(若提供的业绩产品名称与标的物不同,则需说明所提交业绩产品与标的物为同一种产品)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贸易商或代理商在(1)的基础上仍须满足: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中国海油外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销售合同和 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3资质要求 (1)生产商须满足: 投标人具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许可范围包含亚磷酸二丁酯,且产能≥标的预估量525吨/2年。 (2)贸易商或代理商须满足: 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应可在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监管系统(https://whjy.mem.gov.cn/#/administrativelicensing)网站核实,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许可范围包含亚磷酸二丁酯,且规模≥标的预估量525吨/2年。 3.4生产/供货资质能力: (1)生产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供亚磷酸二丁酯生产的工艺流程(含流程图) 2)提供亚磷酸二丁酯生产的设备清单及购置发票(发票购置人需为投标人)、生产工艺配套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和工厂生产的全景照片 3)提供生产亚磷酸二丁酯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三氯化磷或磷酸二甲酯原材料购置发票(发票购置人需为投标人); 4)提供生产亚磷酸二丁酯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三氯化磷或磷酸二甲酯使用证明(到货验收材料或领料台账或原材料入库单或生产投料记录); 5)投标方应提供亚磷酸二丁酯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提供第三方认可的产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2)贸易商或代理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一定员工数量,履行社会责任:提供3名自有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对应人员由投标人缴纳的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或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中国为本次投标提供该货物的合法正式授权。投标人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的,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 3.5技术要求: 投标人须上传由具备 CMA 或 CNAS 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检测报告。 报告内容须覆盖招标技术评审要求中所有标★技术指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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