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西大地平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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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西大地平整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发布区域
招标方信息
转出信息
| 发布区域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 | ||
招标方信息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 地址 | 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旭山 |
| 项目周期 | 3月 |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 资金性质 | 自筹 | 资金来源 | 自筹 ***元 |
转出信息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黄庄镇张洪庄村西大地平整项目 | ||
| 挂牌价格 | ***.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有服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 ||
| 其他描述 | 一、招标范围及项目概况、工期、质量要求和建设地点 (一)招标范围与工程规模: 西大地136亩土地机耕平整(二)项目概况: 对张洪庄村西大地136亩土地进行机耕、激光平整。(三)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20日 (四)质量要求及验收 1.质量要求: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标准。2.质量验收:两委成员监督验收。(五)建设地点:张洪庄村西二、投标方资格要求:面向有服务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其他: 1、平整土地标准上下误差不超过3公分。 2.挂牌价格: *** 元(包括136亩土地的耕地、激光平地)。 3.交易方式:反向竞价,价最低者为承包方 4.阶梯竞价:5元 5.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6.工程总投资预算 *** 元 7.竞价产生的信息技术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均由承包者负责。 8.竞价成功后承包方竞价保证金转为押金,合同期满招标方验收合格后退还。 9、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工程验收合格后资金到位后予以支付,中标方提供相关发票,因发票产生的税费由中标方承担; 11.注意事项: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服务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5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12、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13、承包方负责开具发票。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1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5 | ||
| 挂牌期 | 5 |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504010400123020000000005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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