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发布时间:2025-12-24 | 项目名称 |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JH00000440158E110560
招标项目编号: JH00000440158E110560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招标单位: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 2025-12-24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线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招采网线上电子化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线路西起保山西道一中心医院新址西侧,东至水上公园西路站。线路依次沿保山西道、津河、复康路敷设,途经西青区和南开区,串联了一中心医院新址、一中心医院旧址和南开大学等客流集散点,在一中心医院站与地铁6号线换乘。延伸工程线路全长3.84km(区间长约3.14公里),合同工期:48个月。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本招标项目所涉物资生产资质的生产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5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6 出口控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7其他要求:本次投标只接受有实体的生产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15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申请合作意向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本章“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投标保证金
10.1保证金金额:按不高于2%招标限价收取,即为ST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10.2保证金形式:采用电汇、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建议优先使用“交建保”电子保函)。
10.3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时,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01-10-002039-01
10.4“交建保”电子保函获取方法: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
11.合同主要条款
11.1 付款条件: 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乙方于每月的13日前凭甲方签认的收料单或提货单到甲方物资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货款,剩余27%的货款于60天内支付,依次循环,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返还。
11.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收取质量保证金。
(2)□要求递交
12.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国交建轨道交通分公司生产运营部
举报电话:010-50923396
举报邮箱:scyy-gyl@ccccltd.cn
13.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3.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 JH00000440158E110560
招标项目编号: JH00000440158E110560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招标单位: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 2025-12-24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线工程项目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招采网线上电子化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线路西起保山西道一中心医院新址西侧,东至水上公园西路站。线路依次沿保山西道、津河、复康路敷设,途经西青区和南开区,串联了一中心医院新址、一中心医院旧址和南开大学等客流集散点,在一中心医院站与地铁6号线换乘。延伸工程线路全长3.84km(区间长约3.14公里),合同工期:48个月。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附表1。
2.2.2 本次招标的商品混凝土,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2.2.3 本次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招标的供货期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4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建议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企业法人;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本招标项目所涉物资生产资质的生产商。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满足供货需求。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2024年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5 履约信用要求:近三年内在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标、围标、低价中标拒绝履约、与中国交建各级公司或项目发生法律诉讼、诉前保全等情况。
3.6 出口控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7其他要求:本次投标只接受有实体的生产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供应商网络范围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4日15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3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申请合作意向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并仔细阅读本章“附件2:供应商准入审核要点”。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开标
7.1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相同。
7.2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交招采网”线上开标。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交招采网”上发布。
9.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投标保证金
10.1保证金金额:按不高于2%招标限价收取,即为ST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10.2保证金形式:采用电汇、银行保函等电子保函(建议优先使用“交建保”电子保函)。
10.3采用银行电汇形式时,汇入招标人以下账户: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开户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1标项目经理部
账号:01-10-002039-01
10.4“交建保”电子保函获取方法:登录中交招采网网站(https://jrw.iccec.cn)电子投标室-保函栏目,按照“交建保”操作指引办理,费用由投标人银行账户直接支付。
11.合同主要条款
11.1 付款条件: 结算周期为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乙方于每月的13日前凭甲方签认的收料单或提货单到甲方物资部办理相关结算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支付已结算金额的70%货款,剩余27%的货款于60天内支付,依次循环,剩余3%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返还。
11.2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
(1)☑不要求递交,收取质量保证金。
(2)□要求递交
12.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中国交建轨道交通分公司生产运营部
举报电话:010-50923396
举报邮箱:scyy-gyl@ccccltd.cn
13.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经公司研究决定,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4006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3.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3.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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