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区智能网联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一期设备(路侧设备、充电桩、指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某区智能网联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一期设备(路侧设备、充电桩、指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区智能网联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一期设备(路侧设备、充电桩、指挥中心)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招标项目为某区智能网联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一期设备(路侧设备、充电桩、指挥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JZB-2025-24755),招标人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津市都市核心区智能网联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一期项目采购路侧设备、充电桩设备、指挥中心设备以及智能车载终端。
1.2招标内容
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预估规模(不含税):1077.31万元人民币。
1.4交货地点: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天内货物全部运抵安装现场。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77.3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RSU、交换机、智能车载终端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提供RSU、交换机、智能车载终端制造商唯一授权函。
2.1.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RSU、交换机、智能车载终端)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3投标产品(RSU、智能车载终端)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3.4投标产品(其他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的投标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若不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内的,需提供投标产品不在认证适用范围内的有效说明。
相关技术参数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但暂不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的投标产品,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并提交招标人确认,不能及时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4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8时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9时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邮 编:300385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王姑娘庄村祥云路7号四新高科产业园26号库办公楼
邮 编:300385
联 系 人:张树旺 王海龙 苏培 张婷宜 李会猛 韩舜鹏 刘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hangshuwang@chinaccs.cn
网 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60851
行 号:30258104439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津市都市核心区智能网联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设一期项目采购路侧设备、充电桩设备、指挥中心设备以及智能车载终端。
1.2招标内容
| 序号 | 货物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 1 | 路侧基础设施-低时延摄像机 | 82 | 台 |
| 2 | 路侧基础设施-毫米波雷达 | 44 | 台 |
| 3 | 路侧基础设施-激光雷达 | 29 | 台 |
| 4 | 路侧基础设施-MEC | 20 | 台 |
| 5 | 路侧基础设施-RSU | 25 | 台 |
| 6 | 路侧基础设施-接入交换机 | 44 | 台 |
| 7 | 路侧基础设施-汇聚交换机 | 20 | 台 |
| 8 | 路侧基础设施-抱杆箱 | 44 | 个 |
| 9 | 路侧基础设施-落地机柜 | 20 | 个 |
| 10 | 指挥中心硬件-指挥坐席 | 11 | 米 |
| 11 | 指挥中心硬件-人体工学椅 | 7 | 套 |
| 12 | 指挥中心硬件-指挥操作终端 | 7 | 套 |
| 13 | 指挥中心硬件-指挥中心LED弧形大屏 | 26.05 | ㎡ |
| 14 | 指挥中心硬件-二合一视频处理器 | 1 | 台 |
| 15 | 指挥中心硬件-屏幕基础安装箱体 | 26.05 | ㎡ |
| 16 | 指挥中心硬件-指挥中心辅助屏一号屏 | 17.46 | ㎡ |
| 17 | 指挥中心硬件-二合一视频处理器 | 1 | 台 |
| 18 | 指挥中心硬件-屏幕基础安装箱体 | 17.46 | ㎡ |
| 19 | 指挥中心硬件-指挥中心辅助屏二号屏 | 17.46 | ㎡ |
| 20 | 指挥中心硬件-二合一视频处理器 | 1 | 台 |
| 21 | 指挥中心硬件-屏幕基础安装箱体 | 17.46 | ㎡ |
| 22 | 指挥中心硬件-指挥中心辅助屏三号屏--门口屏 | 14.6 | ㎡ |
| 23 | 指挥中心硬件-二合一视频处理器 | 1 | 台 |
| 24 | 指挥中心硬件-屏幕基础安装箱体 | 14.6 | ㎡ |
| 25 | 指挥中心硬件-机房外指挥辅助弧形屏 | 19.37 | ㎡ |
| 26 | 指挥中心硬件-二合一视频处理器 | 1 | 台 |
| 27 | 指挥中心硬件-屏幕基础安装箱体 | 19.37 | ㎡ |
| 28 | 指挥中心硬件-机房外指挥辅助弧形屏二号屏 | 6.76 | ㎡ |
| 29 | 指挥中心硬件-二合一视频处理器 | 1 | 台 |
| 30 | 指挥中心硬件-屏幕基础安装箱体 | 6.76 | ㎡ |
| 31 | 指挥中心硬件-坐席单元话筒 | 7 | 台 |
| 32 | 指挥中心硬件-无线麦克风(手持) | 1 | 套 |
| 33 | 指挥中心硬件-专业音箱 | 4 | 台 |
| 34 | 指挥中心硬件-专业功放 | 2 | 台 |
| 35 | 指挥中心硬件-反馈抑制器 | 1 | 台 |
| 36 | 指挥中心硬件-数字调音台 | 1 | 台 |
| 37 | 指挥中心硬件-电源时序器 | 1 | 台 |
| 38 | 指挥中心硬件-天线分配器 | 1 | 台 |
| 39 | 指挥中心硬件-安全网关 | 1 | 台 |
| 40 | 指挥中心硬件-核心交换机 | 1 | 台 |
| 41 | 指挥中心硬件-接入交换机 | 1 | 台 |
| 42 | 指挥中心硬件-POE交换机 | 2 | 台 |
| 43 | 指挥中心硬件-无线AP | 1 | 台 |
| 44 | 指挥中心硬件-UPS主机 | 1 | 套 |
| 45 | 指挥中心硬件-免维护铅酸蓄电池 | 32 | 节 |
| 46 | 指挥中心硬件-电池柜 | 2 | 台 |
| 47 | 指挥中心硬件-精密空调 | 1 | 台 |
| 48 | 指挥中心硬件-中央控制设备 | 1 | 台 |
| 49 | 指挥中心硬件-屏显视频控制器 | 1 | 台 |
| 50 | 指挥中心硬件-大屏控制主机 | 1 | 套 |
| 51 | 指挥中心硬件-机柜 | 3 | 套 |
| 52 | 指挥中心硬件-监控录像机 | 1 | 台 |
| 53 | 指挥中心硬件-监控摄像头 | 2 | 台 |
| 54 | 指挥中心硬件-可视门禁主机 | 1 | 台 |
| 55 | 智能车载终端硬件-智能车载终端 | 2 | 台 |
| 56 | 充电桩工程-7kW交流充电桩4G版 | 10 | 台 |
| 57 | 充电桩工程-120kW双枪直流充电桩 | 4 | 台 |
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1.3预估规模(不含税):1077.31万元人民币。
1.4交货地点:天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天内货物全部运抵安装现场。
1.6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077.31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RSU、交换机、智能车载终端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提供RSU、交换机、智能车载终端制造商唯一授权函。
2.1.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投标产品(RSU、交换机、智能车载终端)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2.3.3投标产品(RSU、智能车载终端)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2.3.4投标产品(其他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相关技术参数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3年修订)》的投标产品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若不在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内的,需提供投标产品不在认证适用范围内的有效说明。
相关技术参数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范围但暂不具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的投标产品,投标人应承诺如本项目中标,则将在设备发货前完成办理并提交招标人确认,不能及时取得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4投标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8时0分至2025年12月22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4.
5.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6日9时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6.2检测相关费用:/。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4000111884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兴华七支路9号
邮 编:300385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行 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王姑娘庄村祥云路7号四新高科产业园26号库办公楼
邮 编:300385
联 系 人:张树旺 王海龙 苏培 张婷宜 李会猛 韩舜鹏 刘鹏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hangshuwang@chinaccs.cn
网 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43850060851
行 号:30258104439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6日
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