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静海区公务用车购置项目(4)(项目编号:TJJH-2025-C-0008)询价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12-04

【招标公告】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静海区公务用车购置项目(4)(项目编号:TJJH-2025-C-0008)询价采购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天津市静海区公务用车购置项目(4)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公务用车购置项目(4) (项目编号:TJJH-2025-C-0008)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静海区公务用车购置项目(4)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2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2025-C-0008 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公务用车购置项目(4)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44.0万元 最高限价:4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15 15 越野车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采购1辆国产纯电SUV,用于汛期巡查、环境整治督查、日常公务通勤、田间地头调研等任务使用,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是 15 15 越野车 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为保证乡镇下村和防汛巡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是 14 14 轿车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为保证乡镇下村巡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二包: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三包: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二)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3日到 2025年12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方式:(1)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2)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①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167。 ②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gys_login.jsp)点击“申报注册”,完成网上注册。 ③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4点00分。 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子牙镇王二庄村、天津市静海区独流镇兴业大街153号、 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镇京福路6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静海区财政局403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wps 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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