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津滨北塘(挂)G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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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津滨北塘(挂)G2025-1号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津滨北塘(挂)G2025-1号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北塘(挂)G2025-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德州道以南、青海湖北路以东,四至为东至水域、南至水域、西至青海湖北路、北至水域(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现状南侧有部分土沟、东北侧及南侧有经开区管理的树木,其余部分已达到场地平整;地下有排水、中水、电力等管线。地块内土沟及地下管线、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并承担相关费用,树木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在土地交付受让人前组织完成迁移。
二、挂牌地块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121041.1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120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2、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3、竞得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产业用地产业监管协议》。
4、该地块规划建设的新型产业及商业用房自持比例为100%。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4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6:00,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挂牌公告和获取挂牌文件的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1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9:4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1日
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天津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备案,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滨北塘(挂)G2025-1号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工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德州道以南、青海湖北路以东,四至为东至水域、南至水域、西至青海湖北路、北至水域(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现状南侧有部分土沟、东北侧及南侧有经开区管理的树木,其余部分已达到场地平整;地下有排水、中水、电力等管线。地块内土沟及地下管线、设施等由受让人自行处置并承担相关费用,树木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在土地交付受让人前组织完成迁移。
二、挂牌地块土地使用条件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为121041.1平方米,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11200万元,相关规划指标如下: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建筑密度 (%) | 建筑面积 (㎡) | 出让 年限 | 备注 |
| 121041.1 | 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混合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 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商业用地 | ≤1.0 | / | / | ≤121041.1 | 40年 | M1(新型产业用地)用地面积不超过6.55公顷,建筑面积不低于9.85万平方米,其余指标需满足新型产业用地要求;后续如涉及占用林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地块内开发建设应满足管线相关要求。 |
其他规划要求详见挂牌文件附件《规划条件通知书》。
其他要求:
1、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2、自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四年内竣工。
3、竞得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产业用地产业监管协议》。
4、该地块规划建设的新型产业及商业用房自持比例为100%。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及法律、法规和本挂牌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如有合作开发意向的,须在报名前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报名参加竞买。
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得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不在滨海新区的,应按照规定在滨海新区注册新公司,并由该公司按《挂牌地块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办理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事宜。
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40万元,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6:00,竞买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16:30。
具体申请竞买办法和相关条件请参阅挂牌文件《竞买须知》。
四、挂牌公告和获取挂牌文件的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21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9日。
五、挂牌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自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9:4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并接受报价(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挂牌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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