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2201000275010166001
招标项目编号: C2201000275010166001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天津市
-东丽区
招标单位: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0-09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包件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1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管束车氢气 69300 kg
2.3交货地点: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需求方每次提出需求后3日内完成到货服务。
2.5 最高响应限价:有,(含税)***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含氢气且移动式压力容器品种包含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
4、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
3.1.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管束车氢气销售】类相关业绩【3】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加盖双方印章且合同主要内容应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合同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提交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供应商成立时间介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3年资料;供应商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3和2024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分公司参与的,应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分公司参与招标时使用总公司财务有效,使用总公司资质、业绩无效。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的,应提供具有投标货物销售权的公司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 授权证明材料在文件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10-09 23:00至2025-10-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0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1 9: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10-21 9:00,谈判预计时长: 3 小时
6.2 谈判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8.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雄姿道 88 号
联系人:***
电话:***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手机:***
邮箱:zhuxuelin@faw.com.cn
8.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页面。
9.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招标项目名称: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2201000275010166001
招标项目编号: C2201000275010166001
所属行业: 其他
所属地区: 天津市
-东丽区
招标单位: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0-09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包件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氢气采购项目
2.2采购货物数量:1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管束车氢气 69300 kg
2.3交货地点: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需求方每次提出需求后3日内完成到货服务。
2.5 最高响应限价:有,(含税)***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含氢气且移动式压力容器品种包含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
4、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应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或其产品制造商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http://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owner)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道路运政经营业户查询(http://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jtbdlyzyh/index.html)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证书应在有效期内,经营状态应显示为营业。
3.1.2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管束车氢气销售】类相关业绩【3】份,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加盖双方印章且合同主要内容应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合同扫描件。
3.1.3财务要求:提交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中任意连续两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供应商成立时间介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免于提交2023年资料;供应商成立时间晚于2024年1月1日的,免于提交2023和2024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资产负债表为当年12月31日的报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为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报表;
6) 净利润不得连续两年为负值(如提供合并报表,以合并数据为准);
7) 审计报告中应带有二维码或带有查询验证审计报告真实性的网址。
3.2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响应。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响应均无效。
3.3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分公司参与的,应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分公司参与招标时使用总公司财务有效,使用总公司资质、业绩无效。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代理商参与的,应提供具有投标货物销售权的公司为投标人出具的授权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授权证明材料应有授权公司的签字或盖章;
2) 授权证明材料在文件当日应处于有效期内;
3) 授权证明材料中如有区域限制,应当覆盖项目现场所在地区。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10-09 23:00至2025-10-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0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1 9:00,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预计开始时间为:2025-10-21 9:00,谈判预计时长: 3 小时
6.2 谈判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确认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公开采购
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采购):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确认:(适用于邀请采购)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视为确认参与采购活动;未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领购采购文件或明确表示不参加的,不得再参加采购活动。
8. 联系方式
8.1 供应商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8.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至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8.3 CA办理(由第三方受理业务)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8.4 财务专员
电话: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8.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中汽研新能源汽车检验中心(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雄姿道 88 号
联系人:***
电话:***
8.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
手机:***
邮箱:zhuxuelin@faw.com.cn
8.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一汽集团公司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页面。
9.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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