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客运杂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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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客运杂品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客运杂品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XCP-2025-H-404)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客运杂品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客运杂品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客运杂品。
1包: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客运杂品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的服务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项目需求书。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1包):客运杂品
3.1.1.1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销售商。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方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8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时间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三个及以上类似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提供证明材料能够显示具体品种、签订日期)。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下列情形为采购方对结果进行确认项点,供应商未提供截图不作为重大偏差否决条件):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1.1.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谈判,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1.1.7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1.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谈判项目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9月3日 18:00至2025年9月8日 18: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 09:30,地点为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客运段
地 址: 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5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代理机构: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庆善大街与清和大街交叉口金茂广场5号商业楼三层南区
邮 编: /
联 系 人:***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zxzb0606@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信用评价,限制参加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
8.2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8.3获取采购文件的操作方式
(1)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完成国铁采购平台企业用户注册;
(2)购买采购文件采用电汇或现金的方式支付(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ZXCP-2025-H-404标书费”),标书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不接受个人电汇。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北路支行
账号:122915038910301
户名:天津中轩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3)注册成功的供应商登陆国铁采购平台后,点击“招标(试)”→点击“公告”在【公告】→【采购公告】模块下,查看公告,并点击【查看】进入。
进入【文件购买】页面,点击【录入缴费凭证】按钮,进行报名操作。并在备注中标明报的包号。由采购人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及招标相关文件。
(4)在【参与的项目】→办理中,找到已报名的项目,进入采购文件页面,点击【下载文件】。
(5)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前,请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文件及资料领取表”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xzb0606@163.com(邮件主题为:ZXCP-2025-H-404第包的报名信息)。
(6)报名日期以标书费到账日期为准,未在采购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标书费支付者,或未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报名)者,将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谈判资格。
(7)购买采购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在下载采购文件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并将书面告知内容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xzb0606@163.com,邮件主题为:ZXCP-2025-H-404第包弃标函(书面通知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弃标原因,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
注: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8.4标书款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最后一页自行发邮件进行申请。
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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