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2025年度新招聘辅警岗前培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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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2025年度新招聘辅警岗前培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2025年度新招聘辅警岗前培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R-津A-2025-招字063)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2025 年度新招聘辅警岗前培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1.3220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天津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教育训练暂行规定》拟为新招聘辅警开展 集中岗前培训工作,本项目涉及270人,培训时长为5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2025年度新招聘辅警岗前培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2025年度新招聘辅警岗前培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 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实质性资格审查环节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号)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 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 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 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无欠税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 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过程中打印信用中国、中国政府 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δ.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具备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7日09时00分到2025年09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08月27日至2025年09月03日【工 作日9:00--12:00,14:00-17:00】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 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扫描件、电汇凭证以邮件 正文形式发送至dsfys2420@163.com, 邮件主题为:JR-津A-2025-招字063报名信息:(2) 我单位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和平路支行;银行帐号:12050167500100001308; (3)电 汇备注信息:JR-津A-2025-招字063文件费:(4)报名时间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三) 招标文件售价:¥100.00/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3 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3 楼开标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公安局滨海分局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营口道734号政通大厦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空港经济区冲心大道与东七道交口吾合商务中心3 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dsfys2420@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入\K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V (盖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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