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1次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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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AGF-GCJS-25080288
项目类型:
服务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所属行业分类:
管道运输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南方地区临租项目用车服务(湿租方式)更正内容
标段编号:
001
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湿租方式,单项合同中同时租赁的越野车或轿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不予认证。
3.5人员要求无。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派车辆及牌照的所有权均应归投标人(企业)所有。已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购置发票/合同;承诺购买新车需提供新车及牌照的所有权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派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对所派车辆均进行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为: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湿租方式,单项合同中同时租赁的越野车或轿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不予认证。
3.5人员要求无。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派车辆及牌照的所有权均应归投标人(企业)所有。已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购置发票/合同;承诺购买新车需提供新车及牌照的所有权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派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对所派车辆均进行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内容说明: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一、标段二:南方/北方地区临租项目用车服务(湿租方式)3.1资质要求(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更正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标段一、标段二的废标条款一览表及初步评审表中同步进行调整如下“2.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北方地区临租项目用车服务(湿租方式)更正内容
标段编号:
002
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湿租方式,单项合同中同时租赁的越野车或轿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不予认证。
3.5人员要求无。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派车辆及牌照的所有权均应归投标人(企业)所有。已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购置发票/合同;承诺购买新车需提供新车及牌照的所有权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派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对所派车辆均进行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为: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湿租方式,单项合同中同时租赁的越野车或轿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不予认证。
3.5人员要求无。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派车辆及牌照的所有权均应归投标人(企业)所有。已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购置发票/合同;承诺购买新车需提供新车及牌照的所有权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派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对所派车辆均进行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内容说明: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一、标段二:南方/北方地区临租项目用车服务(湿租方式)3.1资质要求(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更正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标段一、标段二的废标条款一览表及初步评审表中同步进行调整如下“2.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即时/预约用车、日租/半日租等出行用车服务(湿租方式)更正内容
标段编号:
003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6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chenchen@pipechina.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
崔迪
联系电话:
18552921213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cuidi01@pipechina.com.cn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FAGF-GCJS-25080288
项目类型:
服务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所属行业分类:
管道运输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南方地区临租项目用车服务(湿租方式)更正内容
标段编号:
001
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湿租方式,单项合同中同时租赁的越野车或轿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不予认证。
3.5人员要求无。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派车辆及牌照的所有权均应归投标人(企业)所有。已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购置发票/合同;承诺购买新车需提供新车及牌照的所有权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派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对所派车辆均进行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为: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湿租方式,单项合同中同时租赁的越野车或轿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不予认证。
3.5人员要求无。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派车辆及牌照的所有权均应归投标人(企业)所有。已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购置发票/合同;承诺购买新车需提供新车及牌照的所有权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派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对所派车辆均进行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内容说明: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一、标段二:南方/北方地区临租项目用车服务(湿租方式)3.1资质要求(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更正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标段一、标段二的废标条款一览表及初步评审表中同步进行调整如下“2.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北方地区临租项目用车服务(湿租方式)更正内容
标段编号:
002
资格条件: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湿租方式,单项合同中同时租赁的越野车或轿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不予认证。
3.5人员要求无。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派车辆及牌照的所有权均应归投标人(企业)所有。已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购置发票/合同;承诺购买新车需提供新车及牌照的所有权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派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对所派车辆均进行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为: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3.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至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主要页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或高等院校如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应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相关财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3信誉要求
(1)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
(2)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提交最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5)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黑名单。
(1)-(3)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存在上述问题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业绩(湿租方式,单项合同中同时租赁的越野车或轿车数量应不少于5辆且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合同主要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满足上述要求者不予认证。
3.5人员要求无。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所派车辆及牌照的所有权均应归投标人(企业)所有。已有车辆需提供车辆登记证和购置发票/合同;承诺购买新车需提供新车及牌照的所有权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2)所派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司乘人员责任险每座位保额应不低于100万。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对所派车辆均进行投保,并承担全部保险费用,承租的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索赔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变更内容说明: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一、标段二:南方/北方地区临租项目用车服务(湿租方式)3.1资质要求(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更正为:“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标段一、标段二的废标条款一览表及初步评审表中同步进行调整如下“2.资格评审标准 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需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证书所属单位应为投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生产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即时/预约用车、日租/半日租等出行用车服务(湿租方式)更正内容
标段编号:
003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家管网集团工程技术创新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6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chenchen@pipechina.com.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联系人:
崔迪
联系电话:
18552921213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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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idi01@pipe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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