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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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74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
一、招标条件
本 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74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集体:81.9515万,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对赤龙鑫园部分屋面防水及设施进行维修、 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赤龙鑫园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
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对赤龙鑫园部分屋面防水及设施进行维修、 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3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1)供应商需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2)报名单位需将农交所平台关注本项目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ja_zb@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9:30
递交方法:纸质版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鼎新区1号21-2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鼎新区1号21-2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赤龙鑫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1号楼1层1-17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zja_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74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
一、招标条件
本 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74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集体:81.9515万,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对赤龙鑫园部分屋面防水及设施进行维修、 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赤龙鑫园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
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对赤龙鑫园部分屋面防水及设施进行维修、 更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李庄子赤龙鑫园楼顶防水项目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或国家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供应商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 3 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07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方法:(1)供应商需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2)报名单位需将农交所平台关注本项目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ja_zb@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9:30
递交方法:纸质版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华鼎新区1号21-2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6月12日上午9:30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华鼎新区1号21-2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李庄子村赤龙鑫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华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1号楼1层1-17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zja_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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