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白古屯镇重点项目占用生态储备林树木复种工程(项目编号:WQCG2025-073)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4-10

【招标公告】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武清区白古屯镇重点项目占用生态储备林树木复种工程(项目编号:WQCG2025-073)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武清区白古屯镇重点项目占用生态储备林树木复种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白古屯镇重点项目占用生态储备林树木复种工程 (项目编号:WQCG2025-073)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武清区白古屯镇重点项目占用生态储备林树木复种工程 (项目编号:WQCG2025-07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武清区白古屯镇重点项目占用生态储备林树木复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5-073
项目名称:武清区白古屯镇重点项目占用生态储备林树木复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1万元
最高限价:169.1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69.1 169.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需对占用生态储备林树木复种,养护期:3年。

合同履行期限:施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树木种植;养管期为树木种植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2.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由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2)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由社保中心单独打印的个人社保缴费证明。5.投标单位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6.投标单位须提供 2024 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7.本项目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报名或参加开标仪式,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受托人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证明;8.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截图;9.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1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0日 2025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
方式:(1)请贵单位将“公告供应商资格特定要求”中所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供应商邮箱加盖公章、法人章打包发送至我单位邮箱 tjsxdzbdl@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单位名称,简写即可)请贵单位务必保证联系人电话正确及畅通并注意及时查收邮箱内邮件;(2)邮件主题为:***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未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无效;(3)获取招标日期以邮件收到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 400 元。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天津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建国南路支行,开户行账号:02061501040030283,联系电话:***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东侧康盛广场18号楼10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4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东侧康盛广场18号楼10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白古屯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下朱庄街道广贤路东侧康盛广场18号楼10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天津市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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