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零碎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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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零碎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零碎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YNSJ-2025-F-02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屮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零碎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零碎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零碎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零碎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
报告和财务报表)。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
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
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
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原件备查)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日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04月1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网上领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
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 TJYNSJ-2025-F-021
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天津泗水道支行帐号:02242401040001115(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
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YNZBDL_01@163.com, 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
认。(3)邮件主题为:TJYNSJ-2025-F-021报名信息。(4)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日
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
资格审查,递交文件时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5)招标文件售价售价5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6)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
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 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3号楼2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3号楼2门
七、其他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
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
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
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
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规定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
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
开标时间之前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7)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
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
金融机构联系咨询。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
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8)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
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
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视同中小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
地 址:天津市红桥区北马路35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一诺世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美年广场3号楼2门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YN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费人〉:挞d
(签名)
招标人或共招标代理机构
乙/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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