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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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东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2025-037)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
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武清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
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
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 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
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4)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提供
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
章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受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
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
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
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2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审核通过后现场获取,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至2025年03月26
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的售价每
套售价为现金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1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
七、其他
自缴纳文件工本费之日起,需要开具文件费发票的单位,须在30日内到我单位领取发
票,过后不予补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武清区生态环境局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东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武清区嘉峰大厦2号楼1单元2403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一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7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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