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旗良路柳河桥、青上路柳河干渠改道桥修复养护工程工作劳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5-G-A33(2))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3-07

【招标结果】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旗良路柳河桥、青上路柳河干渠改道桥修复养护工程工作劳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JBD-2025-G-A33(2)):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旗良路柳河桥、青上路柳河干渠改道桥修复养护工程工作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天津众兴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旗良路柳河桥、青上路柳河干渠改道桥修复 养护工程工作劳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TJBD-2025-G-A33(2)) (招标编号:TJBD-2025-G-A33(2))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旗良路柳河桥、青上路柳河干渠改道 桥修复养护工程工作劳务服务项目: 中标人:天津众兴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其他: 一、项目编号:TJBD-2025-G-A33(2) 中标价格:12.620000 万元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旗良路柳河桥、青上路柳河干渠改道桥 修复养护工程工作劳务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 1 包: 供应商名称:天津众兴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道尚清湾别墅 52-3 中标金额:*** 元 (人民币大写: 壹拾贰万陆仟贰佰元整 ) 评审得分:81.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本项目标的名称: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武清区旗良路柳河桥、青上路柳河干 渠改道桥修复养护工程工作劳务服务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柳河干渠改道桥位于天津市武清区青上路上,建于 2007 年,桥梁全长 48.84m,桥面宽 11m,桥跨布置为 3×16m,横断面布置为 0.5m(护栏)+10m(车行道)+0.5m(护栏);柳河桥位 于天津市武清区旗良路上,建于 2006 年, 桥跨布置为 2×10m,路线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 荷载为公路-Ⅱ级。上部结构形式:先张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简支梁,每跨 9 片。下部结构 形式:钢筋混凝土桥台及桩基础、矩形盖梁接双柱式桥墩及桩基础。桥面系:0#台设置一道 异型钢单缝式伸缩缝。 实测桥面宽度为 9.9m,桥长约为 20.6m,横断面布置为 0.45m(护栏)+9.0(车行道)+0.45m (护栏)。 主要维修内容为:上部结构更换板、下部结构维修、桥面系及附属结构。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应保证所派劳务人员数量可以按时按量完成工作。 2、投标人应组建若干个相对独立的施工班组。根据应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适当增 加施工班组,投标人应无条件配合。每个施工班组应配备不少于一名现场管理人员、一名现 场安全管理人员。 3、因投标人未支付(包括未足额支付和未及时支付)工人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 承担,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追偿,且招标人将同时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 任。 4、投标人应自觉接受招标人、监理单位(如有)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招标 人规章制度,投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组织的应急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招标 人所分配的工作。 5、投标人应遵守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具 备安全施工的能力,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 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维修作业人员上岗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和 技术培训,投标人应为上岗工人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和反光袖套,自行解决安全作业问题。在 进行维修作业时,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后才能进场施工,同时投标人应认真负责、注意 安全操作,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或意外,投标人应负责事故处理、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应责任。6、投标人应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有关用工手续,为员工劳动购买保险手续 和办理居住证等手续。现场劳务人员需要实名制认证,与人身意外险对应,进场作业前提前 上报管理部门审核存档。安排好下属人员的住宿和教育管理工作。 7、在进行养护作业时,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安全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进入作 业现场内的人员,应穿戴具有反光功能的安全标志服和防护帽,作业车辆应配置警示标志、灯具。 8、特殊工种应持证上岗,作业人员身心健康满足施工需要。 9、投标人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由投标方自行购 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 30 万元,保险费用包含在本项目报价中。 若因投标人未为员 工足额购买保险,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故事时员工未能享受或足额享受保险权益 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补偿赔偿责任。 (四)其他要求 因投标人违反本项目及合同要求的规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投诉多或出现重大管理 失误,招标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投标人应给予招标人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措施,现场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后才能 进场施工。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投标人每次按违约责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每月 累计出现 4 次,招标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2、因投标人应按约定时间进行维护,否则,被招标人发现或收到投诉,每次按违约责任向 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000 元;每月累计出现 4 次,招标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 违约责任。 3、因投标人无故停止工作,投标人每次按违约责任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5000 元;若无故停 工累计达 7 天,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4、A.因投标人未按相关的维修时间与质量要求施工,招标人将发出书面警告,投标人仍未 按要求完成;B.投标人因未遵守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工程施工规范,受到政 府职能部门行政处罚;C.投标人存在违法用工情形,或拖欠民工工资,或对民工的诉求、情 绪不及时平息处理,造成民工围攻招标人或扰乱社会秩序的;D.对于投标人拒绝返工、修改,或经过多次返工、修改仍未能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情形;针对以上情况,招标人可委托另外 单位进场施工,累计 4 次书面警告,招标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由此而产生的责任与损失,概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专家名单:付越 、武莎莎 、侯淑梅、王春梅 、黄久生(招标人代表)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潞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东蒲洼街前进道 903 号 A 座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gc@tjbd66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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