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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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西青区新里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招标编号:XLC-GN25020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 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在一阶段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3 月 07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须给指定邮箱发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机 构收到营业执照后会给供应商邮箱发送付款码及购标登记表,供应商发送填写好的购标登记 表,成功付款截图至指定邮箱(867198597@qq.com),代理机构再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每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西青区新里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 科新都汇三层 302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里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 科新都汇三层 302 室 七、其他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 (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LC-GN25020002)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新里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 商采购方式,对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实施采 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医疗保障服务热线中心(医疗保障经办能力建设中心)宣传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LC-GN25020002 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金额 (万元) 宣传服务 围绕宣传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解读和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拍摄、制作医 保经办相关视频、展板、彩页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 2025 年底。 20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共 1 包。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预算金额:20 万元 四、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 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证明。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请在一阶段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原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发售地点:网上获取。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 年 2 月 28 日至 2025 年 3 月 7 日,每天 9:00-11:30;14:00-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6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领取:网上获取,须给指定邮箱发送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 机构收到营业执照后会给供应商邮箱发送付款码及购标登记表,供应商发送填写好的购标登 记表,成功付款截图至指定邮箱(867198597@qq.com),代理机构再发送磋商文件电子版,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六、提交响应文件时间 及地点、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 年 3 月 12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汇三层 302 室。3、磋商时间:2025 年 3 月 12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八、釆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人名称: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釆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38 号金融广场大厦 A 座 2 层 216 3、釆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九、釆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釆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新里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 道交口万科新都汇三层 302 室 2、釆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3、釆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汇三层 302 室 天津市西青区新里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5 年 2 月 28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 138 号金融广场大厦 A 座 2 层 216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86719859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西青区新里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简阳路与沙坪道交口万科新都汇三层 302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6719859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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