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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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5 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SZX-2025-01-00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 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 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 位入围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 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 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 期内。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 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 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 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 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 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或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并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为二类及以上)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2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 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 guoshenggongsi@163.com,并注明1、项目名称2、 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 体开票信息7、邮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 标人可以持上述全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 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 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 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 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 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 目,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5 年执法车辆维修服务单位入围项 目。 2.2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20万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2.3服务期限:一年(如有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 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须提供2024 年度或2025 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 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 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6、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或完成“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 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为二类及以上)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 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 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下同),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 成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 guoshenggongsi@163.com,并注明1、项目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 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7、邮 寄地址。(1)招标文件将按邮箱预留地址发送快递(顺丰到付)。(2)投标人可以持上述全 部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 门 302 室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采用电汇形式投标单位须从单位银行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招标编号。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项目考察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3月14日9时30分,所有投标人应于当日9 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送交至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华 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 址:天津市宁河区津榆支线93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38254575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门30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guoshenggongsi@163.com 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幽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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