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料配送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2-21
【招标公告】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料配送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料配送资格入围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料配送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5-B-04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料配送资格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料配送资格入围项目,入围服务期为2025年04
月01日-2026年03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共分为5个标段,兼投兼中。
入围后由招标人根据实际具体需求情况安排具体配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用品配送资格入围项目; (002)天津滨海一
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配送资格入围项目;
(003)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物料配送资格入围项目; (004)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洁用品配送资格入
围项目; (005)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料杂品配送资格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全用品配送资格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
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整本
〈 信用信息报告”;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
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
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整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002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公用品配送资格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
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整本
《 信用信息报告”;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入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
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
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整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003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程物料配送资格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
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整本
信用信息报告”;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
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
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整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004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清洁用品配送资格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
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整本
信用信息报告”;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
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
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整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005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料杂品配送资格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
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
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
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
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
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整本
信用信息报告”;
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
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
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投标前2个月中
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
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打印整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生成日期应为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之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声明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2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27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一)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7日(工作日),
每日8: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00时,前往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
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二)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投标人
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
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证明中参
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
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三)获取方式1.网上获取,投标人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授权代表人
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采用A4纸,报名材料(注明标段号)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
制作成1个PDF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
机构向投标人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
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招标代理机构邮箱xcsdyygs@126.com, 以
合格材料到达邮箱时间为准2.现场获取,投标人携带加盖公章的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注明标段号)现场获取,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文件售出
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江西大厦 1-1-70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集智道与迎福路交叉路口江西大厦 1-1-703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廉政举报电话:022-66375359,邮箱:
customer@bhyhwy.com。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滨海一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中心渔港经济区滨海新区渔港水产中心2号楼38号商
铺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糍忆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