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牙买加蒙贝longhill-2土石方及排水项目经理部 |
| 招标代理机构 |
|
项目名称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牙买加蒙贝longhill-2土石方及排水项目经理部压路机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压路机采购
公开询价文件
采购编号:SGJ-GJGS-SBCG-2025-03/SCFA00000033856
组织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牙买加蒙贝longhill-2土石方及排水项目经理部
2025年 1 月 27 日
目录
第一章公告33一、公开询价条件33二、项目概况与范围33三、文件的获取33四、报价文件的递交33五、联系方式44六、物资需求一览表44第二章报价人须知55一、报价文件的编制77二、中标通知77三、签订合同77第三章 通用合同条款及格式88第四章 供货要求3131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3131二、物资需求一览表3131三、质量标准3131四、验收标准3232五、相关服务要求3232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3434一、报价函3636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737三、授权委托书3838四、报价表3939五、其他事项补充4040
第一章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牙买加蒙贝longhill-2土石方及排水项目经理部 压路机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SGJ-GJGS-SBCG-2025-03/SCFA00000033856
一、公开询价条件
本次公开询价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牙买加蒙贝longhill-2土石方及排水项目经理部,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对压路机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采购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牙买加蒙贝longhill-2土石方及排水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牙买加蒙特哥贝市。
2.2 公开询价内容:压路机,具体信息详见附表六:(本次公开询价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25年1月27日21:30时至2025年2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完成报名并下载电子公开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2月11日16:00时(报价截止时间),参与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牙买加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公司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六、物资需求一览表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
| 1 | 压路机 | 18吨 | 台 | 1 | 天津港/上海港 | | |
| 2 | 小型压路机 | 800KG | 台 | 2 | 天津港/上海港 | | |
| 合计 | | | | | | |
| 1、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供货要求。 2、标准付款方式:设备运抵国内港口(天津港/上海港)后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12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0%。投标单位也可提出自己能接受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将作为评标依据。 3、支付方式: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 |
第二章报价人须知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采购项目 | 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牙买加蒙贝longhill-2土石方及排水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公司):*** *** |
| 2 | 交货期 | 2025年2月底前 |
| 3 | 交货地点 | 天津港或者上海港。 |
| 4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5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 最高项数:/ |
| 6 | 构成公开询价文件的其他资料 |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的对公开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补遗书作为公开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单位均具有约束力。 |
| 7 | 公开询价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内线上补遗 |
| 8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 |
| 9 | 最高限价 | ☑无 □有,最高报价限价:元 |
| 10 | 报价有效期 | 90天 |
| 1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12 |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 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
| 13 | 定标方式 | ☑最低价法 □综合评标法 |
| 14 | 公开询价小组的组建 | 公开询价小组构成:7人;公开询价小组确定方式:单位选派。 |
| 15 | 公开询价小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
| 16 | 是否授权公开询价小组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 17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
| 1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所有资料均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请报价单位给予重视,如未按照要求制作标书,将视情况废标处理) 2、报价文件格式必须按照公开询价文件第四要求制作,不得随意删减内容。 |
一、报价文件的编制
1、报价文件应按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报价文件应当对公开询价文件有关供货期、报价有效期、供货要求、公开询价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报价文件在满足公开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公开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单位的承诺。
3、报价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报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公开询价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二、中标通知
在报价有效期内,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报价人。
三、签订合同
采购单位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公开询价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予以赔偿。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设备采购合同(国内采购)
合同编号:
甲 方(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 箱:
乙 方(单位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联系方式:
邮 箱:(必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采购设备说明
1.1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
| 设备报价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购入价格(元) | 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金额(元) | 含税单价(元) | 运费(元) | 安装调试费(元) | 总价(元) | 备注 |
| 不含税单价 | 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金额小写(元) | | 合计金额大写(元) | |
| 说明:设备款为增值税专用发票,___票制(一票制、两票制或多票制,根据实际填写)。____税率: %;____税率: %;___ 税率: %;(根据实际税率填写)。 |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以包增值税、关税、包供货、包运输、包通过验收、包风险、包售后服务等方式向甲方提供产品。本合同价格为前述内容的包干价格。
结算以甲方验收签证为准,单价按照约定单价执行。
1.2联络与送达
甲方确定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邮箱: ;
联系人微信号: ,联系人QQ号: 。
乙方确定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邮箱: ;(必填)
联系人微信号: ,联系人QQ号: 。
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有关本合同的通知,均应以上述联系方式为准。
收到通知一方对通知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逾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任何一方变更前述联系方式的,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变更发生之日起___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变更一方未发出或延迟发出变更通知的,另一方在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已按照本合同联系方式发出通知的,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变更一方承担。
1.3合同的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为本合同的订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订立时即生效。
合同订立地点: 。
第二条、制造厂商
第三条、交货日期与地点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一次交付甲方指定国内交货地点,运费与保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收货人
以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姓名) (电话: )签字或盖章为准。
第五条、包装与验收
1.乙方应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包装费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
3.设备到达后,甲乙双方须同时在场。双方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并签字确认。若甲方发现货物与合同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予以认可并负责解决。
4.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验收在此之后进行。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退货并退还甲方所付全部金额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5.乙方应自带用以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
6.产品质量争议可提交质量监督检验机关检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知识产权
乙方承诺甲方在国内、外项目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书面回复处理意见,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货到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国内港口),经甲方清点、接收产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3.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作为保修(质)金,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5.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6.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7.本合同采购商品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第八条、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订货物全新,并完全符合生产工厂所规定的质量、性能标准及国家有关标准。
2.乙方保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修的情况下, 质保期为 ;如果国家规定终身保质或保修的,依据国家规定执行。
3.在保修(质)期内如果发生产品故障的,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天内到达现场对设备进行免费维修,维修不合格的应免费进行更换(甲方人为破坏除外)。若乙方拖延,甲方可寻找第三方替代乙方完成工作,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保修或质保金中支付。保修(质)期满,乙方维修只收取成本费用。同时乙方应执行国家新三包政策,对产品向用户提供服务。
4.本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合同效力限制。
第九条、技术资料
发货时,乙方应将下述一整套技术资料一起交运收货人:
1.中文操作与保养说明书 2套/台;
2.零件手册 2套/台;
3.其他资料(地基图、电路图、液压图等)2套/台;
4.随机工具 1套/台。
另外,乙方需单独提供上述(1)-(3)项资料各一套给甲方,可提供电子版。
第十条、其他资料
乙方发货前需将发动机号、底盘号电邮通知甲方,同时提供发动机号、底盘号的签字盖章扫描件和实物照片(电子版)。相关资料均以甲方要求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质量:如因产品质量或数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维修或补齐,并负担相关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迟交:每迟交货1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0.5%的违约金,迟交时间最多不能超过30日,若超过30日,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乙方除交纳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除发生本合同第12条所列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任意终止合同。若发生此种情况,终止合同的一方须按合同总金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应负责自身工人工资发放及与其他第三方的债权债务清理,如果出现纠纷,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有权暂缓支付尾款或退还履约保证金或保函。
5.乙方应执行国家、当地政府和/或上级单位的疫情防控政策,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存在供应商挂靠和/或出借资质的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
第十二条、合同变更与解除
1.合同内任何条款的变更,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
2.如在乙方没有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之前,业主与甲方总包合同解除,则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应按照通知要求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已供货合同价款及相关补偿。如总包合同解除是因为乙方的严重违约,则乙方不能获得补偿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4.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的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应承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5.如果乙方因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因自身原因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停止合同的执行。对乙方在收到通知时已完成装运的货物,甲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继续执行合同的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解除后,不免除乙方对已供货物的质量缺陷责任。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1.双方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事件或双方同意的任何一方都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合同履行时间可以延迟,延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等同于事件影响的时间。
2.乙方同意政策变化、工程规划变更和业主指令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不可抗力,乙方承诺因政策变化、业主指令或规划变更导致停工退场的不予任何费用补偿。
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5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
4.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的,合同一方应及时向合同另一方提交中间报告,说明不可抗力和履行合同受阻的情况,并于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提交最终报告及有关资料。
5.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后果及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由合同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承担。
6.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且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8.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合同执行超过120日,双方应尽快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合同执行问题并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
1.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乙方承诺:乙方基于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均不得向合同外的任何第三方进行转让,任何转让行为均无效,且对甲方无约束力;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和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不得单方向任何合同以外的第三方转让其因履行本合同形成的任何债权。
2.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与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公司名称变更、资质内容变化等,应在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并提供相关纸质或电子信息资料。
4.合同部分条款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乙方仍应承担合同中的有关义务。
5.合同生效后,除补充协议外的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不可作为合同补充、变更等的依据。
6.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签订并各执两份。合同必须经甲方合同审批程序通过,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双方均同意并接受本合同的签字盖章及签约顺序遵照如下约定:
(1)本合同乙方加盖实体公章,并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甲方的电子合同专用章名称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序号)”,甲方的电子合同专用章使用了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BJCA”)的电子签名产品和技术,BJCA保证使用BJCA可靠电子签名技术的甲方电子合同中的电子签名满足《电子签名法》对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过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能够识别签名人身份,保证对经签名的内容若有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2)本合同的签约顺序约定如下:
①在双方就合同文本条款及内容协商一致后,打印四份,甲方指定 (姓名) 、乙方指定 (姓名) 每页角签,签字式样分别为 、 ;②角签后的合同文本交由乙方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原件一份由乙方留存,三份交由甲方;③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签约代理人 (姓名) 签字;④甲方将乙方签字盖章、甲方签字的合同扫描成电子版,上传至甲方的“电子合同专用章系统”,由甲方的合同专用章管理员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
(3)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的时间为本合同成立时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成立时即生效。
(4)经甲方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后的电子合同,由甲方以本合同“联络与送达”条款中明确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本合同“联络与送达”条款中乙方指定的电子邮箱,以备乙方查阅。电子合同支持正版 Adobe Reader Ⅺ 以上版本进行电子签名和时间戳验证。甲方的邮件进入乙方指定邮箱收件系统或乙方电邮错误被退回或乙方拒收的,均视为电子合同发送成功并已被乙方接收。
(5)甲乙双方均明确如下内容:双方均同意和接受以上关于本合同签字盖章及签约顺序的约定,认可合同签章的形式以及合同成立和合同的效力。双方均不会因甲方使用电子合同专用章、乙方使用实体章而否认合同成立以及合同的效力。
(6)在双方对合同文本的文字内容有争议时,按以下顺序解释:①甲方留存的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的合同原件文本;②甲方电子邮箱留存的向乙方指定邮箱发送的已盖电子章且通过电子签名认证的电子合同文本;③乙方留存的经双方指定人员角签后的纸质合同原件。
(7)变更、解除合同、办理结算及签署与合同有关的文件适用上述条款的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1.乙方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2.乙方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合同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其他相关资料
4. 承诺书(应将乙方投标时提供的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如投标时乙方未提供此承诺书,则乙方必须补充签署)
附件4
承诺书
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
我司郑重承诺:
我司授权 以我司名义参与贵方“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该被授权人是我司正式员工,该投标行为系我司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施工人/材料设备供应商借用我司资质的情形。
如投标时存在该不合规情形,我司同意贵方取消我司投标资格;如中标后贵司发现该不合规情形,我司同意贵方取消我司中标资格;如贵我双方在签订合同后贵司发现存在该不合规情形,我司同意贵司解除合同并由我司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贵司造成的各种损失。
该承诺书不可撤销,自我司参与投标至贵我双方合同履行完毕均有效力。
承诺人: 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并捺印)
日期: 年 月 日
廉政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优质高效完成本标段的工程建设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及有关廉政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共同责任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严格执行《合同》,自觉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涉及商业秘密和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标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违法违纪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和出国出境、旅游等所提供的方便。
(四)甲方发现乙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应及时提醒并予以制止。
(五)甲方发现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乙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报销应当由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交通、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四)乙方不得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违法违纪活动。
(五)乙方发现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时,应当向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人员)反映、建议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有效期与《合同》一致。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供货要求
1.总则
为满足生产需要,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方式进行,投标人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设备名称及规格型号见 需求一览表。
(2)用途:施工生产使用。
(3)产品质量:知名品牌,全新产品。
(4)适应工作环境:适应牙买加地区热带雨林气候。
2设备需求表: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 | 压路机 | 18吨 | 1 | 天津港/上海港 | |
| 小型压路机 | 800KG | 2 | 天津港/上海港 | |
3技术要求
(1)压路机
1.1 18吨机械单驱,其他满足通用要求
1.2 功率大于115kw
1.3 国三或国二
(2)小型压路机
2.1满足通用要求
2.2工作质量800kg
2.3国三或国二
4.未列明技术要求的物资均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
5. 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1.保质期:≥12个月(从验收合格之日起);
2.售后服务:要求投标人详细作出说明,并承诺将列入合同条款;
3.在牙买加地区的服务网点及配件存储情况;
4. 交货时应随机移交的配件;
4.1 随机配件价值(列明细);
4.2 随机工具(列明细);
5. 推荐一年期的配件清单及价值。
6. 技术资料
6.1 整机合格证:1份纸质
6.2 使用说明书:2套纸质,1套电子版
6.3 维修手册: 2套纸质,1套电子版
6.4 易损件图纸或配件目录:2套纸质,1套电子版
6.5 出厂相关图纸:2套纸质,1套电子版
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
报价文件
报价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月日
一、报价函
(采购单位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物资采购项目公开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报价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物资名称及相关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表;
(5)其他事项补充;
报价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公开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公开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公开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其他补充说明)。
报价单位: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报价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报价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物资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报价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分项单价(人民币/台) | 天津港总价(元) | 上海港总价(元) | 天津港口交货时间(天) | 上海港口交货时间(天) |
| 到天津港口单价(元) | 到上海港口单价(元) | 天津港单价小计(元) | 上海港单价小计(元) |
| 1 | 压路机 | 18吨 | 台 | 1 | | | | | | | | |
| 2 | 小型压路机 | 800KG | 台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其他事项补充
(第四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