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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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理工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GC-2025-LGDX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理工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针对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 中心客房、会议室、配套餐厅等区域的出租,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租金及水费、电费、燃 气费、暖气费、网络费等费用,经营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年(特殊情况以合同 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c5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 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 知》(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 认。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 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 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 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 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0月(指银行的 签章或签发时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 授权委托人本人参加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5年01月20日16 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6曰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君隆广场Bl座16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06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君隆广场Bl座16层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C-2025-LGDX001 项目名称: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 项目总预算金额:0万元; 六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盘活服务项目,针对天津理工大学学术交流 中心客房、会议室、配套餐厅等区域的出租,由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租金及水费、电费、燃 气费、暖费、网络费等费用,经营服务期限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年(特殊情况以合同 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 通运输委、市水务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小 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 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 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 以投标人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 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 ( 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 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 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10月(指银行的 签章或签发时间)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具有2024年10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提供在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01月0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 授权委托人本人参加开标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本人 身份证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01月13日到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1 投标人需将(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3) 企业开票信息(注明开户行行号、扫描件加盖公章):(4)以上三项加盖公章一起发送至 GZJSZXGLTLXM@163.com。 并电话联系负责人领取采购文件领取表(联系人***,联系电 话:***)成功提交上述报名资料且文件费汇款到帐后,则完成购买采购文件程序; 2 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时公对公汇款,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公司账号信息:单位名称天 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君隆广场1,2号楼南京 路85号-1601-1; 电话:022-23210356开户行: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帐号: 7231310182600129934注:请投标人在汇款时一定注明此款为项目采购文件费并注明所投项 日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日不接 受个人账户汇款; 3 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投标人也可以直接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其他交款方式。 4 采购文件的售价:采购文件售价 500 元,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2月0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君隆广场B1座16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理工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君隆广场B1座16层 联系方式:******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理工大学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联系人:*** 电 话:60216217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8层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GZJSZXGLTLXM@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C~) y 兴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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