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新立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人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LGP-B-2025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5-01-08

【招标公告】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新立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人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DLGP-B-2025002)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立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人工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立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人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LGP-B-2025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新立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人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DLGP-B-2025002)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7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项目概况
      新立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人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P-B-2025002
项目名称:新立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及人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0.6662万元
最高限价:190.666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90.6662 190.6662 其他服务 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开展,覆盖所有生活小区、企业、学校、村庄、商业圈、商户等单位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对其进行分类收集和清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注: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B.开标前一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影印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交2024年1月至响应文件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该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8日到 2025年01月1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二楼业务二部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新立街道办事处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6号
  联系方式:022-24993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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