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项目编号:ZYGP20241146)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项目编号:ZYGP20241146)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ZYGP2024114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9日发布来源: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GP20241146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182.5万元 最高限价:182.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过程中打印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4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评审过程中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投标人需符合《市生态环境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开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录的通知》津环固〔2024〕45号文件要求。 (四)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到 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方式:a.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b. 网上领取,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ZYGP20241146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银行帐号:7710 0078 8018 0000 0461(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tianjinzhongyanz31@163.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3)邮件主题为:ZYGP20241146报名信息。(4)采用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1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信息安全产业园信息安全产业主题园区3楼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预算: ¥1,825,000.00(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贰万伍仟元整) 单价预算:2.5元/床·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0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中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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