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和造价审核项目(项目编号:FZK2024-2-245)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和造价审核项目(项目编号:FZK2024-2-245)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和造价审核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和造价审核项目 (项目编号:FZK2024-2-24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和造价审核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K2024-2-245 项目名称: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绩效评价和造价审核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万元 最高限价:380.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成果报告文件提交至采购人(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供应商代表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到 2024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方式: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磋商文件费用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公对公),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FZK2022-2-245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30206020903909609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楼支行;开户行行号:102110000365(2)磋商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开票信息、及供应商邮箱(均为可复制格式)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anyags308@163.com。(3)邮件主题为:FZK2024-2-245获取磋商文件资料。注: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1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天津市泛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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