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11-27

【招标公告】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入围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 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SNB-2024-38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入围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 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 入围项目,负责医院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 预算审核、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 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院内基建、修缮(包括维修、改造)造价咨询服务 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 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及天津市财政 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津财采 (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 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 印发(试行)》《快速包装政府采购需求(试行)的通知》(财 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印发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 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 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 证明的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 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1月至今任 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 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 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 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重 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明。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入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请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 托书(加盖公章)到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方式领取,文件费 500 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七、其他 服务范围:造价咨询服务工作,具体以最终委托实施的项目为准。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要求质量标准造价咨询服务应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昌凌路8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671902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说嗡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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