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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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感知设备采
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180 号万科时代 中心 12 楼 1211 房间)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 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4N0070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感知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水利工程建设信息感知设备:1 套,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 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和联合体磋商且不得分包转包。
(2)设备用途及总体要求:为了更好的模拟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过程数据 采集传输与安全,需采购 1 套集成激光雷达、六维力传感器、双目相机、无人 机群等的信息感知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 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 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 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 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 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 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 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 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 文件开启时间前 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 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 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7)若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 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还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
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180 号万科时代中心 12 楼 1211 房间)
方式:<1>现场获取: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180 号万科时代中心 12 楼 1211 房间)获取。<2>邮件获取:(1)请将标书款以电 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 中标明:“项目编号+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盛和招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 开 户 银 行 : 中 信 银 行 北 京 望 京 支 行 ; 账 号 :8110701012402674479(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 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cnshzbone1@163.com,并电话至我公司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4)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日 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 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文件时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5)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 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180 号万科时代中心 12 楼 1211 房间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12 月 0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180 号万科时代中心 12 楼 1211 房间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2 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郝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 180 号万科时代中心 12 楼 1211 房间
联 系 方 式 : 靖 立 泉 、 辛 青 益 、 侯 常 胜 、 韩 伟 、 许 铖 铖 、 侯 美 玲 ***、13161878727、13161978727、15562438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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