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滨铁路涉220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机械 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机械租赁谈判 租赁谈判文件
谈判文件
谈判 谈判编号:编号:TJTJGS-JB-02-2024 04 5
谈判人:中铁六局集团 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 有限公司
二〇二 二四 四 年 年 十一 十一 月 月
第一部分:谈判 谈判公告
京滨铁路涉220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机械 租赁谈判 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TJTJGS-JB-02-2024045
11. 谈判 谈判条件
京滨铁路涉220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由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的砖头土填筑工程已具备谈判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谈判。
谈判人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方式为机械租赁。本项目谈判由中铁六局集团公司准入的投标人实行资格后审,本工程谈判采用 综合评标法 进行
评标。
22. 项目概况与 项目概况与谈判 谈判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主要施工内容是京滨铁路涉220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等一切与工
程有关的工作。
2.2工期要求:2024年11月30日-2025年2月30日。
2.3谈判范围:
本次谈判范围及数量为暂定范围和数量,确定 1 个中标单位。
本次谈判范围京滨铁路涉220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本次分包任务包括:砖头土填筑、清除12141m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机械设备租赁)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 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 投标人业绩条件: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项目,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在建工程项目情况。(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证明:1.交(竣)工验
收证明文件2.中标通知书或机械租赁合同。
3.1.4至购买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列入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劳务队伍黑名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履约信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
违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单中
,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4 . 获取 获取谈判 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10 日至2024年 11 月 22日登录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站领取谈判文件,图纸由投标人自行联系
复印(联系人:葛晓虎,电话:19145092817),费用由投标人自付,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本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接受谈判人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项目对2份
复印件加盖骑缝章,谈判人留存复印件1份,投标人留存1份为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按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保函形式于开标前交至财务部。(投标保证金凭证
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谈判编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6.1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者以正本为准。标书封面上加盖“正本”或“副本”以示区别。投标文件封套的所有密封处必
须加盖密封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封,未密封的标书或不按要求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滨铁路六 标项目经理部(天津市滨海新区京滨铁路六标项目经理部商务部办公室)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2024年11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滨铁路六标项目经理部(天津市滨海新区京滨铁路六标项目经理部 商务部办公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谈判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站上发布。
8.谈判 谈判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立立 联系电话:15202229004
联系人:葛晓虎 联系电话:19145092817
2024年 11月10日
附件:资格审查用表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4、信用加分申请函(若有)
、 投 标 人 基 本 情 况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企业名 称 | |
| 企业详 细地址 |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
| 街(路、道、巷、乡、镇)号(村) | 邮政编码 | |
| 法 定代表 人 | | 电话 | |
| 施工队 长(被 授权人) | 姓名 | | 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施工资 质证书 | 编号 | | 等级 | |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时间 | |
| 营业执 照注册 号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企业类 型 | | 建立时间 | |
| 安全资 质证书 | 编号 | | 发证时间 | |
| 发证机关 | | 年检情况 | |
| 税务登 记 | 帐号 | | 有效期 | |
| 发证机关 | | 发证时间 | |
| 开户银 行 | 名称 | | 帐号 | |
| 社会保 险登记 证号 | | 有效期限 | | 发证机构 | |
| 劳动合 同签订 情况 | |
| 人员 状况 | 总人数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人(高级人,中级人,初级人),木工人,钢筋工人,砼工人,电焊工人,装吊工人,开山工人,爆破工人,砌石工人,其他人 |
| 自有 机械 | 挖掘机台,推土机台,自卸汽车台,砼拌和机台,砂浆拌和机台,吊车台,其它机械台(套) |
| 经营 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企业总收入万元 |
| 实收资本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 净资产万元 | 建筑业劳动生产率万元 |
| 近三年工程结算收 入 | 年 | 年 | 年 |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说明:1、劳动合同签订、人员、机械及近三年结算收入情况按本支队伍实际情况填写。
2、在本表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国税局系统报税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率表、现金流量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 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身份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书上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近年完成的)近年完成的xx工程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项目名称及标段 | |
| 项目所在地 | |
| 中标合同总价(万元) | |
| 开工日期 | |
| 交(竣)工日期 | |
| 项 目 发 包 人 | 单位名称 | |
| 地址及邮编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传真 | |
| 备注 | |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 近3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xx合同项目, 工程并已交(竣)工验收合格;3.中标合同总价以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价格为准,含不可预见费(暂估价)。
4. 本表后须附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投标人 提供的业绩必须是自身业绩,其关联企业业绩不能作为自身业绩。
(2)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 项目名称及标段 | |
| 项目所在地 | |
| 中标合同总价(万元) | |
| 开工日期 | |
| 项 目 发 包 人 | 单位名称 | |
| 地址及邮编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传真 | |
| 备注 | |
4信用加分申请函(若有)
(谈判人名称):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 施工投标,由于我方具有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信用分奖励的条件,现我方就下列事项提出申请要求对信用分进行加分。
| 序 号 | 从业单位 | xx年度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考核 | 信用分 奖励 | 备注 |
| 考核等级是否星级 |
| 1 | 施工企业 | | | |
注:
1、在20xx年度(谈判时上一个年度)被集团公司考核为星级劳务队伍或六局范围内的优秀分包方。
2、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3、由投标人申请,谈判人核查投标人属集团公司星级分包方,且委托人(现场负责人)与集团公司发布的负责人与一致的,三星级分包方加3分、二星级 分包方加2分、一星级分包方加1分、属公司优秀分包方的加0.5分的优惠待遇,但一个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信誉加分(在施项目不能超过两个)。
投 标 人: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为了保证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施工的 京滨铁路涉220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顺利进行,现对该项目工 程施工进行机械工程谈判,择优选定中标人。
1.谈判 谈判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见谈判公告。
1.2工程地点:见谈判公告。
1.3谈判人:见谈判公告。
1.4分包模式:见谈判公告。
1.5谈判方式:本工程采用公开谈判方式进行谈判,确定 1 个中标单位。本次谈判范围及数量为暂定范围和数量,谈判人有权调整合同签订范围及工作量,确定中标队伍后下达中标通知书。
2.标段划分及 标段划分及谈判 谈判范围:
2.1 谈判范围:本次分包任务包括:砖头土填筑、清除12141m³。
2.2.1施工材料及施工机具分包范围:施工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提供,费用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2.2.2临时设施及其他:生活、办公、住宿配套设施、水电等食宿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必须遵守天津市相关规定。
2.2.3试验检测:投标人负责自检并承担费用。
2.2.4测量放样:设计单位提供的控制点位由谈判人负责复测及加密,由谈判人提供坐标及现场桩位确认,谈判人桩位放样确认后投标人负责保护,招保人 不负责二次放样,若投标人未保护好桩位 ,投标人自行测量放样,若因投标人自测错误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2.2.5水电:施工用水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施工用电由谈判人只提供端口,投标人自行接电,临时电缆费用,配电箱费用,水电费及管路费用已 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2.2.6劳务人员实名制:投标人需配备现场施工负责人1名,初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名,初级及以上职称的安全质量员1名,施工员2名,以上人员均须 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达到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全部持证上岗,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施工过程之中不得更换,如若更换报谈判人审批并承担相应罚金(现场 负责人更换罚金200000元,技术负责人更换罚金100000元)。劳务人员小于等于50人必须配备安全员1名,安全员中标后到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进行备案登记,检查履约过程中如不符合要求,有权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按照安质部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投标人按照谈判人实名制管理办理相应手续,并严格按照谈判人实名 制管理办法执行,否则不予进场施工。
2.2.7人员配备:以上所有工程投标人必须配备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质量人员、测量人员、试验人员、物资设备人员、施工员等,在谈判人劳 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纳入谈判人管理体系,以上人员必须现场履约,接受谈判人统一管理。施工过程中谈判人有增加要求的,投标人应及时补充到位。
2.2.8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投标人应安排专人担任现场班组长,配合谈判人建立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定期参加谈判人组织的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和 管理目标考核会议,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服从谈判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或施工严重违纪的班组及班组长,谈判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重新选聘。
2.2.9职业健康: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自行组织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费用包含在投 标单价中,谈判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2.2.10其他:
(1)工程竣工后发生克缺及质量问题后,由投标人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需配备充足内业人员,对现场实际发生工序进行写实记录。
(3)投标人应对各工种配备满足现场需要的工种证书。
(4)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施工过程每日下工时保证施工现场环境整洁,物料整齐,如若不能满足现场环境检查要求,谈判人有权对其进行扣款处理,扣款金 额按开具处罚单为准。
3.计划工期及分阶段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0日至2025年2月10日(暂定,以实际发出的开工通知写明的时间为准),计划工期90日历天;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分包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见谈判公告。
4.2其他要求:
(1)谈判人供应材料领料原则:投标人应有明确有权领料人,材料运至谈判人指定地点后,由投标人负责卸车并进行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材料 使用投标人应服从调配,配件损失自行补充,场内倒运、保管及归还由投标人负责,如有损坏,照原价赔偿并从应付账款中扣除。施工完毕后墩身模板由投标人 负责归还运至谈判人现场指点地点。
(2)结算:投标人应有明确的结算人。谈判人于每月末对投标人进行收方,收方条件为验收合格。若不合格,投标人应承担返工等相应费用,结算时投标 人应开具符合财务规定发票。具体收方程序按照项目收方管理办法执行。
(3)工期目标:严格按照项目施工组织安排,如有调整单价不变,不得发生停窝工索赔及赶工索赔事件。如谈判人认为投标人不能满足施工期限,谈判人 有权对工程内容及范围重新划分,重新划分部分在投标人合同内扣除。
(4)投标人严格按照谈判人提供的施工交底、作业指导书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听从谈判人指挥,如施工不符合标准,投标人负责整改,费用由投标人 承担。
(5)相关单位检查产生的罚款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报价单价中包含满足项目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及符合环保要求的施工措施费,包含地方协调费(如村民、公路及交通部门等)、临近道路与铁路 的日常协调工作以及所有配合用工及机械(如迎检、配合测量及试验检测、大临便道维护等)。
(7)本工程进度款支付作为谈判竞争条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注明。
(8)投标人以非正当方式(包括3人以上围堵、占据施工现场、谈判人办公场所;以任何手段阻止施工现场正常施工、谈判人正常办公秩序;阻塞交通;攀爬塔吊、建筑物、广告牌等;以及《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国务院第431号令〕第二十条规定的行为)向谈判人提出要求的,以上事件每发生一次扣罚投标 人10万元,不足以弥补谈判人损失的,谈判人有权追偿。
5.现场考察
5.1谈判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施工的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北辰(不含)至滨海新区段站前工程(JBSG-6)栈桥工程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考察。投标人为了能够准确进行报价、获取编制投标书所需资料,可自行考察施工现场。
5.2 施工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应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在考察施工现场期间食、宿、行等有关费用以及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按照谈判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万元。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保函形式于开标前交至财务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 注明工程名称或谈判编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
满足以下规范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装修及规范要求,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投标人限期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若如不按期整改,谈判 人有权委托其他队伍整改,整改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又无法修复的,由投标人负责赔偿包括谈判人质量罚款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 予顺延,同时谈判人有权解除合同。
| 序号 | 考核内容 | 处罚标准 |
| 1 | 人员管理 | 1、作业人员需积极自觉参 加谈判人各项安全质量培训教 育,并完成考试合格后方可进 场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 安监部门备案的特种作业操作 证。特种人员进场后必须向谈 判人报验相关证件经检查合格 方可进行作业,无证人员不得 进行特种作业。 3、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必须按要求配备和使用安全防 护用品。 4、作业人员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穿短裤、赤膊 进入施工现场。 | 200元/人次 |
| | 5、班组负责人在每日开工 前,应进行班前安全讲话,向 作业人员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留存讲话记录。 | |
| 2 | 大型机械 设备管理 | 1、大型机械设备及特种设 备使用前应向谈判人进行报验,经谈判人及监理工程师检查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2、机械设备的保险、限位、防护装置、仪表应定期检查、检验,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安 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带病设备不 得作业。不得使用淘汰设备进 行作业。 3、塔吊等有备案要求的设 备需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进行 备案方可进行使用。 | 2000元/次 |
| 3 | 文明施工管理 | 1、现场施工便道应及时进 行洒水,满足15m外目测无扬 尘标准。 2、进场的钢筋、水泥等原 材料及半成品不得随意存放,应按要求集中存放并进行下垫 上盖。 3、现场废料应当班及时清 理,不得随意丢弃,施工现场 做到工完料净。 4、现场存放的渣土等须按 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 5、钻孔桩施工泥浆池须按 要求进行围护,泥浆应及时清 运出场在指定,位置存放,不 得随意排放,运输过程中严禁 遗撒。 | 500元/次 |
| 4 | 临时用电管理 | 1、现场施工临时用电须满 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 术规范》(JGJ46-200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 规范》(GB 50194-2014)各 项要求。 2、驻地内不得私拉乱接电 线,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热毯、小太阳等违禁电器,不得使 用碘钨灯。 | 500元/次 |
| | 1、易燃、易爆物品应设置 专门仓库单独存放,并安排专 人进行管理。氧气瓶与乙炔瓶 必单独隔离存放,存放距离不 得小于5m。现场使用时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方式、距离及距 明火距离需符合规定;压力表、防回火装置及防倾覆措施齐 全有效;气瓶橡胶管发生老化 要及时进行更换。 2、现场动火作业需向谈判 人提出申请,经谈判人同意后 方可进行作业。 3、现场、仓库及驻地应配 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 应由专人管理,消防器材不得 私自挪作他用,消防器材失效 或使用后要及时补充更新。 4、在仓库、油库、配电室、木工作业场所、焊割现场及 | |
| 5 | 易燃易爆物品及消防安全管 理 |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地 点严禁动用明火,并设置明显 的“禁止烟火”标志。上述场所 及重要机械设备处应配备相应 的消防灭火器材。 5、焊、割作业开始前,应 将作业现场下方和周围的易燃 物清理干净。当无法达到要求 必须作业时,应采取浇湿、隔 离等安全措施。作业结束时,应认真检查现场。在确认无余 热引起燃烧危险时,方可离开。 6、焊、割作业严禁与涂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 作同时、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7、焊、割作业结束或离开 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 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 燦物品和可燃物上。 8、喷漆、涂漆的场所应有 良好的通风,防止油漆挥发气 体浓度达到极限,引起火灾或 爆炸。 9、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 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 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10、人员宿舍、食堂操作 间、仓库必须单独设置,不得 存在二合一或三合一现象。 | 500元/次 |
| 6 | 偷工减料以次充好 | 1、以次充好 严禁使用不合格或达不到 设计要求的构配件和原材料,如使用不合格的水泥、减水剂、防水板;型钢、钢筋强度不 符合设计要求;低等级螺栓代 替设计高等级螺栓;土工格栅 与设计材质不符;泡沫板代替 保温板等;砂石料含泥量超标,级配不符合要求等。 | 5000/次 |
| 7 | 内业资料弄虚作假 | 工程项目资料的形成、收 集和整理工作应与工程进度同 步进行,内业资料与实际工程 情况相一致,并做到系统、完 整、真实、准确,保证其具有 有效的查考利用价值和完备的 质量责任追溯功能,不得人为 修改相应的检测、量测、试验 等数据,如人为修改拌合站数 据,监控量测、沉降观测数据,混凝土试块强度报告等;不 得虚假编制隐蔽工程等验收资 料,“三检”人员必须如实及时 地填写检验记录。 | 5000/次 |
注:同一问题连续发现两次以上加倍进行处罚。
因投标人原因,在谈判人上级公司检查中发现问题:发现一般问题,每项处罚2000元;上级单位下发处罚通知书的,按通知书处罚金额的2倍对投标人进行 处罚。因投标人原因,监理工程师下发监理通知书的,处罚5000元/次。因投标人原因,在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红线督导组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罚:一般问 题,每项处罚2000元;突出问题(认定一般不良行为问题)处罚人民币50000元;发现特别突出问题(认定质量安全红线问题及较大不良行为问题)处罚人民币 200000元。
8.安全、文明施工、环保
8.1投标人对本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及天津市政府部门颁布的一切有关施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卫生管理、环境 保护等法规制度和谈判人编制的本工程安全施工组织要求,做好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 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8.2投标人应根据要求设置专职的安全员,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特殊工种要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操作证,在证件有效期内,方
能上岗操作。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上岗作业。投标人必须接受谈判人对其施工作业人员的培训,并且应当配合谈判人做好安全教育培训的 记录和存档。
8.3由于投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或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其责任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8.4谈判人根据需要在施工现场配置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保护器材,投标人负责安全文明设施的安装和保管,且为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 和劳动保护用品,投标人必须为其员工(包括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并为劳务作业场地内自有施工机械设备办理财产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并 报谈判人备案。投标人对其员工(包括农民工)负有治安管理责任,如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由此给谈判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在施工期间投标人须遵守谈判人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投标人违反谈判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任何人身或财产的损害等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对施 工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扬尘、弃土(石)等施工中产生的污染源,投标人必须按照施工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处理,并随时接受谈判人以及政府相关部门的 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投入本工程的所有人员的职业病预防、检查、治疗、康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 相关费用。
现场施工便道应及时进行洒水,满足15m外目测无扬尘标准。现场存放的渣土等须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苫盖。
现场施工临时用电须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各项要求。驻地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热得快、电热毯、小太阳等 违禁电器,不得使用碘钨灯。
9.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分包费用的支付
9.1履约保证金收取的约定
投标人应于签订本合同前向谈判人缴纳暂定合同价款总额的10%的现金或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分包人)在谈判人以往非在建工程合同 中且扣除质保金等款项后有应付账款项余额的,投标人与谈判人可通过书面确认,将双方确认的应付款项金额转为新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投标人应于 10日内向谈判人补齐,投标人全面履行合同完毕且通过业主工程竣工验收后,谈判人不计利息返还。投标人违约或造成谈判人损失的,谈判人有权扣除相应履 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的,由投标人另行补足或由谈判人在其合同价款中扣除。
10.投标 投标文件的编制
10.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10.2分包费用支付比例的具体约定
10.2.1执行工程谈判人验工计价程序及规定。每月20日由双方现场书面确认当月完成的工程数量,工程数量(以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工程净量结算)以符合 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数量为准,月度计量截止时间为每月25日。因责任造成的返工工程量,在缺陷修复完成并验收合格前不予计量,所产生的损失自行负担。
10.2.2谈判人根据确认的计价单,扣除合同规定的应扣款项(包括保留金、垫付款、材料款、违约金、罚款、水电费等)或增加相应奖励后,分次支付应付 款。
10.2.3工程进度款支付:以业主批复的资金情况进行支付。结算当年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金额的60%,次年支付比例不超过结算金额的75%,第三年支付 比例不超过结算金额的9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竣工结算后拨付至结算金额的97%,按业主验收合格后24个月支付剩余款项。
10.2.4谈判人因资金紧张造成的延期支付,投标人同意谈判人不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
10.2.5拨款前,投标人应按照批复的计量结算金额,向谈判人提供相应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工程付款以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 应链金融产品支付等方式,且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等额外费用。
11.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投标人应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完整的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内容明了,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11.2投标文件的组成及顺序:
11.2.1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11.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保证金缴纳复印件
11.2.4企业资质:
11.2.4.1营业执照
11.2.4.2资质证书
11.2.4.3安全生产许可证;
11.2.5 投标报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要求按附件3格式填写,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11.2.6综合单价分析表
投标人要详细填写报价表相关项目及综合单价分析表,评标小组要对中标候选人综合单价分析表进行评审,在合同签订前进行清标。格式见附件4。
11.2.7企业业绩资料(投标人资格审查复印件)
11.2.8本工程施工组织安排
11.2.8.1工程进度计划,主要节点工期;
11.2.8.2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负责人名单及证件、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5);11.2.8.3劳动力安排计划;
11.2.8.4拟投入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格式见附件6)、零星材料表(格式见附件7);11.2.8.5主要施工方法、施工方案;
11.2.8.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11.2.8.7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11.2.8.8确保文明、环境保护措施;
11.2.8.9发生问题的相应处理措施等。
11.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正本中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1.4投标文件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者以正本为准。标书封面上加盖“正本”或“副本”以 示区别。投标文件封套的所有密封处必须加盖密封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封,未密封的标书或不按要求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电子版投标文 件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站。
11.5投标书报送截止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投标人按谈判公告要求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过期不予受理。
12.谈判 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谈判人可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13.开标
13.1本谈判工程谈判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后一小时公开举行开标会议。
13.2未在集团公司准入名录的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参加开标。
13.3开标会议程序:
(一)宣布开标纪律;
(二)宣布参加投标的单位;
(三)宣布评标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姓名;
(四)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投标文件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启;
(五)按照签到时间宣布开标顺序;
(六)投标人报价;
(七)投标人答辩;
13.4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
13.4.1投标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
13.4.2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签;
13.4.3本投标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3.4.4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指投标书中涉及造价、工期、质量的数字或文字,评标小组成员觉得难以确认)。
14 .评标
14.1评标小组成员按照评标办法评标。评标小组由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组成。
14.2评标方法和标准:
14.2.1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总分100分,其中报价部分50分、施 工组织40分、业绩信誉10分、信用加分3分,本次谈判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14.2.2各类因素按下列分值确定:
(一)投标报价 50分
以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得50分;投标报价高于基准价的,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
本项目设基准价,基准价分为50分,每低于基准价1%加1分,最高分为50分;每高于基准价1%,扣1分,投标人报价在基准价上下10%范围内浮动为合理 价,所有报价均低于或高于基准价10%以上的本次谈判无效,谈判人有权重新组织谈判。
(二)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①.施工组织安排: 10分
②.拟投入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计划:4分
③.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4分
④.施工方案可行性、可靠性,重难点把控的针对性、精准性: 10分
⑤.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4分
⑥.确保文明、环境保护措施: 4分
⑦.发生问题的相应处理措施等。 4分
(三)业绩信誉 10分
①.近四年同类施工经验:6分
②.近四年工程质量获奖情况4分
(四)信用加分 3分
①. 由投标人申请,谈判人核查投标人属集团公司星级分包方,且委托人(现场负责人)与集团公司发布的负责人与一致的,三星级分包方加3分、二星级 分包方加2分、一星级分包方加1分、属公司优秀分包方的加0.5分的优惠待遇,但一个年度内只能使用一次信誉加分。
14.3如若大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对谈判文件的理解出现较大偏差,谈判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报价。
14.4评定后初步确定中标候选人。如果开标时有效标不足三个时重新组织谈判。
15.定标
15.1根据公司流程确定中标人后,谈判人向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
15.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谈判人要求的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前来履行签订合同手续。中标人在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的,视 为违约,纳入不良记录或三年内不允许再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投标。
第三部分:工程量清单
1.投标报价说明
1.1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每一项目须填入单价、合价,且只允许一个报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到工程量清单的有关项 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1.2报价包含内容:投标报价应是谈判文件所确定的谈判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施工机械、设备、材料、劳务、管理费、税金、风险 费等各项费用。
1.2.1投标人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可分别对每个工程清单费用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及甲供料、甲供机械设备进行说明(如果工程量清单里载明了相应内容,本处可以总体写,具体见工程量清单表、谈判人提供材料清单、谈判人提供材料设备清单)。
1.2.2投标人自有人员食宿费用
谈判人只负责解决住宿场地及房屋,后期合同结算中扣除房屋住宿费,每月每间1500元;其他生活、办公、住宿配套设施、水电等食宿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必须遵守天津市相关规定。
1.3报价其他说明:
1.3.1 投标报价货币形式:人民币。
1.3.2除非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报价是指完成本谈判内容全部工作的报价,并以投标人在报价表中提出的单价与合价为依据。这些单价和合价应为完 成对应项目及其缺陷责任修复的全部费用,包含全部的、永久和临时工程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合理利润、税金、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及谈判文件规定应由投 标人承担的一切费用,还应包括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所有根据合同或其他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各种应交纳的费用。
1.3.3报价中既包括增值税等所有税款,除此以外的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向投标人征收的各种税款和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 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中,谈判人将据此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1.3.4本工程实行单价固定,投标人须认真考察施工现场和准确理解竞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要充分考虑到影响施工的各种要素,按要求逐项填写报价表综合 单价与合计,投标人没有填写综合单价的各细目或漏项,谈判人视为已经包括在报价表其他细目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中。
1.3.5综合总报价:指各项目报价的合计数,因工程数量为暂估数,所以综合总报价仅作为评标时参考。
1.3.6投标人所填写的综合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而变化。
2.工程量清单
2.1工程量清单表(见附件8)。
2.2谈判人提供材料清单(见附件9)
2.3谈判人提供机械设备清单(见附件10)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投标承诺书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各单位相关部门的要求编制本附件)
附件3 清单报价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附件4 综合单价分析表
附件5 拟投入人员素质调查表及持证上岗名单
附件6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零小机械设备表
附件7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零星材料表
附件8 工程量清单表
附件9 谈判人提供材料清单
附件10 谈判人提供机械设备清单
附件1:
谈判编号: .
投标承诺书
致: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单位京滨铁路涉220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机械工程谈判文件后,已经认真阅读并研究了谈判 文件,决定投标,并向贵公司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1.我方充分阅读并理解,愿意按照谈判文件中的一切要求,完成分包工作及缺陷修复工作,工作量接受贵方的统一安排。
2.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贵公司对我方的投标段、工期及合同承包范围的安排与调整。我方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同意按项目谈判基准价进行议标 并接受谈判单位内部限价原则以及定标原则。
3.如我方有幸中标,保证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确保工程监理及业主验收合格。
4.如我方有幸中标,将按贵公司现场安排,做好文明工地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实现,并对由于我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5.如我方有幸中标,将完全按照工期要求进行施工,对因我方责任造成的延误工期负全部责任,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6.如我方有幸中标,在施工过程中不能满足贵公司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完全接受贵公司对我方施工任务的调整。
7.我方同意签订合同时向贵公司缴纳合同金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
8.如我方有幸中标,将不转包、不违法分包,若发生转包和违法分包,同意按不履行合同处理,没收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9. 我方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否则自愿接受项目部的处罚。
10.我方保证,向贵公司作出的承诺是真实的,如违反承诺,同意接受今后不在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处罚。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综合报价及单价分析表
| 京滨铁路涉220千伏滨中一二线及滨幸一二线迁改工程现场临时工程砖头土填筑工程报价表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价(元) | 计量规则 | 费用组成 | 工作内容 |
| 1 | 砖头土填筑、压实 | m³ | 12141 | | | 按技术交底断 面压实方计算 | 全部费用 | 场地平整、运 输、装卸、分 层碾压、池塘 抽水、围堰;挖排水沟并修 整;道路清理3 0cm厚表层,清理表土运输 堆积指定位置 并摊平。 |
| 不含税合价 | | | | | | | |
| 增值税税率 | | | | | | | |
| 含税合价 | | | | | | |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4 综合单价分析表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 备注 |
| 单位 | |
| 工、料、机名称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金额 |
| 人工费 | | | | | |
| …… | | | | | |
| 零星材料 | | | | | |
附件5
劳务人员素质调查及持证上岗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学历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 工种 | 级别 | 实际从事本专 业年限 | 持证上岗有效证件编号 | 批准机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投入本工程人员证件、证书附后。投标人配备的现场施工负责人、技术人员、安全质量人员、测量人员、试验人员、物资设备人员、施工员等应在
谈判人劳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纳入谈判人管理体系,接受谈判人统一管理,未经谈判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施工过程中谈判人有增加要求的,投标人应及时补
充到位。
| 附件6 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零小机械设备表 |
| 序号 | 机械设备名 称 | 型号 规格 | 生产厂家 | 出厂合格证编号 | 出厂日期 | 设备 来源(自 有/ 租赁 ) | 运转 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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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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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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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入本工程机械设备、以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进行填写,后附相应证明(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
| | |
| | | | | |
附件7 投标人拟提供零星材料表
附件8
| 工程量清单表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计量规则 | 费用组成 | 工作内容 | |
| 见附表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件9 谈判 谈判人提供材料清单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损耗率 | 金额(元) | 备注 |
| 单价 | 合价 |
| | | | | | | | |
附件10 谈判人提供机械设备清单
第五部分:合同范本
编号: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
出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机械设备租赁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租赁乙方的机械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 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机械设备概况
| 机械设备名 称 | 型号规格车 牌号码 | 进场 时间 | 数量(台) | 不含税 租赁单 价(元/ m3) | 暂定施工 数量(m/ m3) | 人员 配置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增值税 | 以上合计:¥(不含税)税率3% 税金:¥元, 合同额:¥(含税)大写元整(含税) |
注:1.以上单价全部为含油单价。
2.分包内容: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第二条 机械设备用途和使用地点
2.1 机械用途:甲方施工范围内相关工作及甲方人员安排的为本项目服务的其他作业。
2.2 使用地点:
租赁期限 第三条
本租赁机械设备从_ 年__月_ 日起租,暂定至_ 年__月__日止,共暂计_ 个_月。具体租赁期限以乙方机械到达甲方使用地点验收合格并开始工作 时间起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退场止。
第四条 机械设备交付地点、方式
4.1租赁物交付地点:北京至天津滨海新区铁路宝坻至滨海新区段北辰(不含)至滨海新区段站前工程(JBSG-6)工地。
4.2租赁物交付方式:租赁机械运抵甲方指定的存放地点后,甲乙双方由6.4款约定的人员进行验收交接,根据双方签认的清点、鉴定情况办理交付手续。
租金结算依据及支付方式 第五条
5.1本合同租赁费采取以完成工作数量计量方式计算综合单价租赁制,该租金包含但不限于机械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润滑油、燃油、维修、保 养、保管、人工、安全设施配备、保险、税金及国家或地方规定应该缴纳的各项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不予调整。租赁单价如下:执行本合同第一条中 所列机械设备的租赁单价 元/m³。
5.2本合同暂定租赁费总价(含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中,不含增值税价款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 整),增值税税率为_3__%,增值税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若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调整,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具体增值税金以变更后的税率计算。
5.3 因本合同暂定租赁费总价是依据第一条暂定数量计算,最终施工数量以双方结算为准。对此,乙方已经清楚认识暂定施工数量可能发生增减变化,因此 造成的风险已包含在租赁费单价中。
5.4机械设备进退场由乙方负责,进出场费(含运费、装卸费、拆装费等)已包括在租赁单价中,不再另计费用。
5.5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单价中已包含该机械设备作业的全部费用,若甲方因临时工作需要,使用租赁的机械设备从事其他类型的工作,则按元/小时计取租赁 费;计费小时为该设备的作业净工作时间(进出场、故障、维修、待机及准备等非作业时间不能作为计费时间)。按台班计费时约定以 小时为一台班,每次使 用完毕甲方为乙方签认《机械设备使用派遣单》,在结算时折合成台班进行结算。甲乙双方应及时签认,超过3日或信息不全的无效。
5.6结算方式:乙方操作人员每次作业完毕,及时将 “工作记录类单据”一式叁份交由甲方工地负责人(现场队长)及施工队负责人当场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 证(乙方留存第三联);乙方每月__ _日前将当月 “工作记录单据”第三联汇总后交甲方办理结算并核对签认,甲方审核完毕出具“租赁机械结算单”办理上月结算,由甲方项目经理、书记签字确认,双方盖章后生效。非甲方工地负责人及施工队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记录单据甲方将不认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5.7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在支付前乙方需要提供符合财务制度的正规机械租赁发票。
5.8双方约定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
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租金的 %,合同封闭后支付租金的 %。剩余的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支 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支付。质保金的支付不免除乙方的质量保证责任。
5.9乙方委托范长行(身份证号:/ )负责租赁费收款手续的办理工作,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1)收款单位名称:
(2)开户行名称:
(3)账号:
5.10双方特别约定,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甲方支付前,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结算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___日内 提交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5.11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
5.12 鉴于乙方已充分了解本项目资金情况,当甲方因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或延迟支付而导致乙方工程款支付延迟时,乙方不得向甲方起诉或申请仲裁,但 乙方有义务与甲方一起向建设单位共同索要工程欠款。
第六条 机械设备的质量及验收
6.1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乙方应依法享有出租权,且其存续期限及机械设备自身的有效使用期限必须满足租赁期限的要求;机械设备采用的专利技术依法 取得,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利。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2乙方出租的机械设备必须产权清晰、具有合格证、技术状态完好,对于国家或地方规定必须进行按期检验的设备,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地方技术 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等证明文件,并将检验资料报告和操作人员证件一份到甲方存档;对于上路行驶的车辆,车辆运输能力、制动性能、工作尺寸、其他备件及技 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甲方使用要求,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等相应运营证照。
6.3设备基本情况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出厂时 间 | 已投入使 用年限 | 设备原值 | 设备净值 |
| | | | | |
| | | | | |
| | | | | |
6.4租赁物质量验收方法:租赁物到达使用地点后,双方一次性验收,并对验收结果签字确认。甲方指定的验收人员为李宝峰(身份证号:/ )乙方指定的验 收人员为范长行(身份证号: / )。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7.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与乙方结算。
7.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期限和方式向乙方付款。
7.3对租赁物进行统筹管理,统一调遣、分配使用。租赁物进场验收达不到使用要求的,有权拒绝租用。
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8.1租赁期间为租赁机械提供合理的、合适的动力资源。若甲方代为乙方加油的,由乙方指定有权领料人去甲方处加油,填写加油单据,甲方根据实际调拨 的数量从乙方的每月结算费用中扣除。
8.2 机械设备的配件由乙方自带。
8.3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尽量利用机械闲置时间完成,若因乙方维修不及时、保养不善造成机械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将根据耽误时间进行扣款(参照本合同第十三条),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相关的经济损失费。8.4在租赁物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或出租给第三人,并为出租机械和人员购买相应保险,保险单据复印件应提交甲方存档。
8.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可能对机械造成损害、对司机及他人造成伤害的相关作业。
8.6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应按照甲方要求喷涂相应的LOG(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8.7若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甲方正常使用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善机械或增设他物,或更换机械设备,因租赁物的更换、改善或增设他物所发 生的人工、材料、进出场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8租赁设备由乙方控制使用,乙方应配备随车司机并确定司机负责人,并由其承担保管责任,如果发生租赁机械及随车零件被盗、损毁、灭失等情形时,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
8.9乙方更换机械设备,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并及时向甲方报备。
8.10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乙方拒不接受租赁物的,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由此产生的灭失、损毁、保管等一切损失和 费用由乙方承担。
8.11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
8.12 特种设备自安装验收并经国家相关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允许使用后方可使用。
8.13乙方与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经济往来和债务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保证租赁物无权属上的瑕疵、无知识产权争议,如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
第九条 机械操作司机
9.1乙方每台设备必须配备名具有合格有效操作证的技术熟练的操作人员,确保机械能24小时连续安全作业。甲方有权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要求乙方增加 操作人员,乙方须按要求及时配置。乙方对设备安全使用负全责。
9.2机械负责司机及随车司机由乙方自行选派,但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要求,即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合格有效的操作证件。乙方司机应积 极主动地工作,做到随叫随到,服从安排,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甲方有权随时检查,对于无证、技术等级不高或不听从甲方调度人员指挥的,甲方随时可要求 乙方更换,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随机所配的负责司机及随车司机工资、福利待遇和保险(包括交通、工资、奖金等)由乙方自 行承担。
9.3未经甲方管理人员允许,乙方司机及机械在施工期限内不得随意离开工地,需要离开工地时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按旷 工处理,乙方应按200元/天/人向甲方缴纳违约金。若因司机旷工造成机械未能正常运转,则按500元/天扣除当月机械租赁费,该违约金在本月机械租赁费中扣 除。累计三次甲方有权退租并拒付租赁费。
9.4本合同乙方选派的负责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为:(身份证号码:)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面负责本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机械维护、保养、维修、保管、安 全等工作。乙方应当将乙方配备司机的身份证及操作证件等的复印件签字后交甲方存档。
9.5机械操作人员原则上食宿水电自理,费用已含在租赁费内。若甲方允许乙方机械操作人员住宿就餐,则按元/人/天在租赁费中直接扣除或现金支付,生 活用品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9.6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标志标识,且在使用过程中做好机械的机容机貌,做好文明施工。
第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租金,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在宽限期后,仍逾期支付租金的(因乙方未履行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合 同约定的义务除外),甲方对逾期付款部分从宽限期满的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计算的基数以甲方最后一笔付款 时剩余欠款金额为准,不包括前期逾期但现已支付部分的货款,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到期欠款金额的1%。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违约责任。
10.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如果甲方未按约定的方式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应向乙方赔偿 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3甲方在获得机械的使用权后,不得将属于乙方资产的租赁机械用作进行担保、投资、还债、转让及变卖等超出使用权范畴的活动或行为;不得在乙方 不同意的情况下随意改变其结构、拆卸其零件、调整其性能。
10.4甲方应按设备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提供符合设备作业的材料及场地,如甲方提供的材料及场地不符合标准,乙方司机或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设备运行,因此造成的作业延迟及其他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10.5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人员不得开启租赁设备,如甲方违规操作乙方设备,引起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在租赁期间,甲方只享有租赁机械使用权,所有权归乙方。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进行设备抵押。若发生乙方不知情的抵押,该抵押行为 无效。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11.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提供租赁物,有附件的,还应提供有关的附件;否则,应向甲方赔偿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
11.2乙方应当对租赁物履行维修义务。在租赁期间,乙方应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乙方未按约维修的,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将获得机械租赁使用权,乙方机械在没有得到甲方同意时,不得擅自外出承揽工程。如发现一次,按照月租赁费的40%予以扣除,发现两次按照月租赁费的80%予以扣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屡劝不改,本月不予结算并有权解除合同,将乙方机械清退出场。
11.4乙方在合同终止时必须接受租赁物。乙方接到甲方退租通知书后不及时办理退租手续的,或甲方自行交还租赁物乙方拒不接受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因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及时,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1.6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乙方提供虚假或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乙方应负责无偿更换,并自行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税款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1.7乙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相应款项,且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11.8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证照及资质资料、银行保函、发票等)均真实有效,如提供的材料虚假,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金10 万元/份;如因提供虚假资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额赔偿,乙方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9本合同项下的债权不得转让、不得质押,不能用于保理等融资业务。若乙方擅自转让、用于质押或用于保理等融资业务的,则该行为无效,乙方应赔 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十二条 租赁机械的事故处理
在施工现场乙方应注意交通安全、施工安全、人身安全,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生产、作业制度。工地范围内由于甲方调度人员指挥不当造成的破坏,由甲 方承担;其他事故和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十三条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机械设备的连续维修保养时间应利用机械设备空闲时间进行,每次保养维修不能超过半天,每月累计维修保养时间不能超过48个小时,如因维修保养时间 过长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按照应完成施工产值的10%进行扣款,若按台班结算的,超出维修时间按相应两倍台班费在当月机械使用费中扣除。
第十四条 签认和结算效力
经甲方项目经理亲笔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的结算文件,是甲乙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付款的唯一依据。仅有项目经理签字或仅有盖章的结算文件,以及除此之外乙方持有的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得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 力。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台风、泥石流、洪水、山 体滑坡、地震、海啸、低于零下35度的严寒或高于45度的酷热、流行疾病、骚乱、戒严、暴动、战争、政府行为等。
15.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将有权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提交对方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一方怠于履行通知及其他义务而导致另一方损失增加,增加部分由怠于履行义务一方承担。
第十六条廉政条款
16.1乙方承诺:乙方及工作人员不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卡及其它有价物品等,不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吃喝游玩及其他娱乐性消 费;不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任何工作以外的便利和好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弄虚作假骗取工程款。若乙方违背上述承诺且经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委监察机 关查实认定,或国家司法机关立案查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暂定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及乙方因违背承诺行为所取得的不当利益一并在结算中 扣除。
16.2 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索贿的,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向甲方法人单位或其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国家司法机关检举。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选择以下第①种方式:①提交天津铁路运输法院进行诉讼;②由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十八条 其他
18.1在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退租机械设备,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乙方违章或野蛮使用租赁机械设备,甲方指出后拒不改正;
(2)乙方不按设备说明书规定对所租赁机械设备承担维修保养责任;
(3)乙方机械操设备作人员不听从现场调度人员指挥且情节严重的;
(4)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经常出现故障,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的。
18.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发生税务登记、公司名称等重大信息的变更事项,应在重大信息变更后的__7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情况,并提供 相关信息资料。
18.3双方确定所预留的以下地址为往来函件的送达地址,任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必须在变更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送达地址变更的法律效力,对方按原地址送达仍然为有效送达。
甲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送达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18.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乙方违反本条约定,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租金额10%的违约金。
18.5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8.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正文)
| 承租方:(盖章) | 出租方:(盖章) |
| 住所地址: | 住所地址: |
|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经办人: | 经办人: |
| 电话: | 电话: |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附件一:
工程量清单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 章节 | 编码 | 工程计 价细目 | 单位 | 不含增值税 单价(元) | 数量(暂 定) | 不含增值税 合价(元) | 费用组成 | 计量规则 | 工作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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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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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上小 计 | | | | | | | | |
| | 增值税 | | (填写增值 税税率) | | (填写增值 税额) | | | | |
| | 含增值 税合同 金额 | (填写含增值税合同金额) | |
甲方: 乙方:
附件二:
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 序号 | 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暂定) | 单价 | 损耗率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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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附件三:
《甲方供应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一览表》工程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 序号 | 品种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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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附件四:
《乙方投入小型机械一览表》工程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附件五:
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