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部分路面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部分路面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部分路面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部分路面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4-145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部分路面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70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由供应商完成部分路面铺设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涉及所有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拟派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和无在施项目加以承诺;(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方式: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授权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xinhe_gkzb1@163.com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榆公路22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部分路面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ZX-ZB-2024-145
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部分路面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4.70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由供应商完成部分路面铺设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涉及所有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拟派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和无在施项目加以承诺;(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6)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4: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方式:供应商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将上述资料、授权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邮箱xinhe_gkzb1@163.com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文件,联系电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天津训练总队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小淀镇津榆公路22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信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8号4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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