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石油分公司物流中心及中央仓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10-30
【招标公告】天津石油分公司物流中心及中央仓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维修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蒙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石油分公司物流中心及中央仓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维修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石油分公司物流中心及中央仓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LXTJ202403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石油分公司物流中心及中央仓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石油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5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
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自 2022 年1月以来有检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年度内合同累计金额≥50 万
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的履行合同。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2024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平台中未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
(9)投标人如存在以下情况经在官方平台“企查查”中查询的2023年1月1日至今存在
纠纷案件,须提供各项纠纷的详细说明,并已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具体措施附
相关证明),同时保证不影响如中标后的正常履约,所有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人提供
承诺书。
(10)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
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
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进入中国石化承包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11)遵守相关规定承诺书: 1.《天津石油分公司 HSE 管理体系手册(2022 版)》;2.《天
津石油“7+1”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3.《天津石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QHSE 体系
符合性评审指南(试行)》:4.《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考核办法》5.《天津石油
分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6.《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 HSE 管理考核办法》;7.
《天津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
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9.《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项目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10.《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考核办法》11.《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
作业禁令》12.《施工现场管理及风险防控检查要点(106条)》; 13.《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
管理办法》;14.《天津石油特殊作业严管重罚记分措施》;1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
目安全网格化管理手册》16.《天津石油分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试行)》:17.《天津石
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8.Q/SH 0522-2013《成品油库设备检维修规程》等相关制
度要求,并出具承诺,法人签字盖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出具任命书及在本项目合同期
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需
出具任命书及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日的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出具任命书及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
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
4)质量员、资料员具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需出具任命书及
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
5)以上人员应提供本人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6)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员、资料员,中标后参加中国石化相
关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化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4 此项目涉及的主、辅材原则上应选用中石化入围供应商。
3.5 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6 原则上三座油库现有维保承包商及其关联单位,不得维修其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设施。
3.7 投标人中标后如涉及到特殊工种作业(如登高、焊接等),需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
投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
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
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投标人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8
3.9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与招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
为被授权人参与招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09 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80 号第十一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 180 号第十一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天津石油分公司物流中心及中央仓生产设备设施日常检维修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
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招
标代理机构为蒙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天津市。
2.2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总金额预估(含税): 55 万元(含税)。
2.5 标段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油罐及附件、泵类、阀门、管道等生产设备设施(涉及采
用不可代替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设备设施除外)。
2.6本标段确定3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5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30%,
第三中标人承包份额约为20%中标后按照天津石油分公司检维修管理要求,采取抢单机制、
竞争维修。月度维修项目批复后,按照项目类别设定维修资质和最高限价等要求,各入围中
标人结合本单位资质进行报价,成本最优者进行维修。
2.7 份额调整:根据中标人的日常考核及报价情况,承包份额适时调整。
2.8 其他: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C2级)及以
上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自 2022 年1月以来有检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年度内合同累计金额≥50万
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的履行合同。
(7)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 2024 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平台中未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
截图。
(9)投标人如存在以下情况经在官方平台“企查查”中查询的2023年1月1日至今存在
纠纷案件,须提供各项纠纷的详细说明,并已采取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具体措施附相
关证明),同时保证不影响如中标后的正常履约,所有风险由中标单位承担,投标人提供承
诺书。
(10)投标人近三年未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
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
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进入中国石化承包商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11)遵守相关规定承诺书: 1.《天津石油分公司HSE 管理体系手册(2022版)》;2.《天
津石油“7+1”直接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制度》3.《天津石油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QHSE体系
符合性评审指南(试行)》4.《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考核办法》5.《天津石油
分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6.《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HSE 管理考核办法》;7.
《天津石油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8.《天津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
护管理实施细则(试行)》9.《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项目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
10.《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及检维修承包商考核办法》11.《销售企业高风险现场施工(检维修)
作业禁令》12.《施工现场管理及风险防控检查要点(106条)》;13.《天津石油分公司招标
管理办法》;14.《天津石油特殊作业严管重罚记分措施》15.《天津石油分公司工程建设项
目安全网格化管理手册》16.《天津石油分公司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试行)》;17.《天津石
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规定》18.Q/SH 0522-2013《成品油库设备检维修规程》等相关制
度要求,并出具承诺,法人签字盖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或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需出具任命书及在本项目合同期
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
2)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需
出具任命书及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出具任命书及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
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
4)质量员、资料员具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相关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书。需出具任命书及
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的承诺书。
5)以上人员应提供本人近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
6)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员、资料员,中标后参加中国石化相
关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化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
3.4 此项目涉及的主、辅材原则上应选用中石化入围供应商。
3.5 投标人必须按照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
《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3.6 原则上三座油库现有维保承包商及其关联单位,不得维修其维保范围内的设备设施。
3.7 投标人中标后如涉及到特殊工种作业(如登高、焊接等),需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
投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
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
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8 投标人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9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10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投标人若为法入参与招标,须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
为被授权人参与招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O0分(北京时间),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前请
联系***,电话:***,电子版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20586472@qq.com。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 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获取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书、参加投标确认函
除外。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5)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
备注:【1】以上均为原件的复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按序装订成一册,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
实性、有效性负责。【2】以上报名纸质资料,一式两份(不用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交给
招标代理公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
5.3递交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
180 号第十一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
5.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09时00分。
5.2开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 180 号第十一会议室。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 338 号(石油大厦B座);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550250763@qq.com。
9.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蒙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8号楼906室;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120586472@qq.com。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2.本招标过程,全程在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监督人的监督下进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石油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南京路338 号(石油大厦B座)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55025076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蒙立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南路闻都世界城8号楼906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058647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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