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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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4-99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供应商具备司法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
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全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
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并加盖公章。
4.提交磋商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磋商截止时间前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
面声明原件。
(二)供应商须由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负责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
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负责人资格证明书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须由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
证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10月31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港生态休闲区欣津道680号康乐中心2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4日14 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黄港生态休闲区欣津道680号康乐中心2楼
七、其他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蔡路159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xcsdyygs@126.com
水义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1/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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