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建筑学院水利馆基础设施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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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建筑学院水利馆基础设施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建筑学院水利馆基础设施改
造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建筑学院水利馆基础设施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财务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 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JJ202400026
项目名称: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建筑学院水利馆基础设施改造
预算金额:2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建筑学院水利馆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大学卫 津路校区。具体见招标文件,包含采购人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招标 文件及更正公告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 年 11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15 日。 具体进场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有 关规定,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工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 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 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 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 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 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须包 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 3 个月内供应 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 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 明);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 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 1 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为 本单位职工。具备 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 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2>项目部人员配备:
① 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证书,5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应由正 项目经理担任,供应商需单独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 承诺。
② 技术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 5 年以上施工现场 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需提供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并在其中对 工作年限加以承诺。
③ 供应商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 号)和《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41 号)或《天津市建设工程 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津建筑<2012>1091 号)文件规定执行。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对施工项目部配置管理的相关 规定,组建施工项目部,配备管理人员,出具任命文件。
(8)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还须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财务室)
方式:
<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 印件,到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财务室获取。
<2>邮件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
zb@tjbd666.com,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件主题为“报名:项目编 号+公司名称”;核对信息无误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报名表;供应商将填写 完整的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并支付文件费;确认收到电子版报名表 及文件费后,向供应商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可自取或另行邮 寄。(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评标室四)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大学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 92 号
联系方式:蒯老师、孔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 103 号万泰大厦 10 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天津大学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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