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馨梅福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含车棚)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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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清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馨梅福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含车棚)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馨梅福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含车棚)建设项日 (招标编号:WQMCCG202404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馨梅福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含车棚)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6126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清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磐梅福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含车棚)建设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馨梅福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含车棚)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馨梅福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含车棚)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 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 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 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 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3) 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个人社保缴费证明(开标当天前近三个月); 5)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或最新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近一个月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最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最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有效凭证(依法免缴的,提供免缴的相关凭证);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入身份证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 捉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签署的授权书和被授权人 身份证、被授权人开标当天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9)本项目定向支持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08日 09时 00分到2024年10月1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 时 30分 递交方式:美克嘉美湾别墅区73-3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美克嘉美湾别墅区73-3 七、其他 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 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 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清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武清区清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梅厂镇福源经济区办公楼 203-72(集中办公区)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宸(天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美克嘉美湾别墅区73-3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tjzczhaobiao@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孑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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