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专业)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9-04

【招标公告】(专业)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中西部区域室外景观工程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62024087002
专业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专业[2024]09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已由 天津市发改委 以 津发改社会[2015]3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97859 万元,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自筹:97859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11862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专业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18620平方米,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建设规模为118620平方米,其中,总投资额97859万元。,总投资额9785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新校区三期工程项目中西部区域室外景观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喷泉池、雕塑、古建亭子、景石、廊架、介绍牌等,具体详见本项目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总投资额288.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10月08日 至 2024年12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配合业主争创鲁班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具有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承揽能力的投标单位,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 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CA锁登陆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关注:(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3日 至 2024年09月09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03日至2024年09月0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咨询具体事宜,电话:18920569936;邮箱:915558478@qq.com。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到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招标三部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秀梅,高文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鄱阳湖路10号,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
邮政编码:300000,300308联系人:王林,马永电话:18920108707,18722693056
传  真:59596596,24897777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 26 层
邮政编码:300221联系人:王羽飏电话:18920569936
传  真:022-23673467
日期:2024年09月0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中医药大学,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王林,马永
电话:18920108707,18722693056传真:59596596,24897777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鄱阳湖路10号,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王坤
电话:68608703传真:68608636电子邮箱: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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