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地块治理项目(项目编号:SZZB-ZFCG-2024-001)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8-29

【招标公告】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地块治理项目(项目编号:SZZB-ZFCG-2024-001)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地块治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地块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SZZB-ZFCG-2024-001)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地块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SZZB-ZFCG-2024-001)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8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地块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B-ZFCG-2024-001
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地块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131.3302万元
最高限价:3131.3302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131.3302 3,131.3302 其他建筑工程 本项目为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地块治理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相关证件(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应配备人员:①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有投标资格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②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须单独配置且为本单位职工,供应商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⑤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还须提供近3个月(含)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谈判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请供应商发送主题为“SZZB-ZFCG-2024-001项目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的邮件至我公司企业邮箱shouzhengzixun@163.com,并致电告知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邮件内容为: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地址。供应商须在获取谈判文件的规定时间内填写“文件领取登记表”后,获取谈判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0点00分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大张庄村北大张庄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守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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