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天津公司大港电厂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天津公司大港电厂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天津公司大港电厂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设计咨询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西北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天津公司大港电厂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天津公司大港电厂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702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702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天津公司大港电厂国电电力大港电厂2×660MW关停替代项目设计咨询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702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702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西北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山东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463.000000 | 500.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二期 2×660MW 超超 临界燃煤机组项目、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12 2、贵州六盘水市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大湾2×660MW低热值(CFB)煤电项目、中能建投(六盘水)电力有限公司、2023.06 3、青海省投 3 ×660MW “上大压小”火电机组项目、青海桥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11 4、四川能投中江燃气发电工程EPC总承包监理、四川能投中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2023.01 | 1、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2020.06 2、淮南洛河电厂四期2X1000MW煤电项目、安徽淮南洛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01 3、聊城祥光 2X660MW 热电联产工程全过程监理、聊城祥光发电有限公司、2020.01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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