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推广及供应链管理业财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天津市 发布日期: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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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天津 天津市 采购单位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推广及供应链管理业财一体化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推广及供应链管理业财一体化项目招 标公告 (招标编号:2465-24401010004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推广及供应链管理业财一体化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人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试点单位的财务共享管理建设,本 次项目将继续在NCC平台上完成剩余29家单位的财务共享推广建设,其中9家生产贸易型 企业在本次项目中同步完成供应链系统的替换,实现业务与财务统一平台管理,与财务共享 流程无缝衔接、融合一体化管理。基于招标人实际管理诉求,投标人须完成系统调研、方案 设计、平台安装集成、系统调试、用户培训、交付使用、实现招标人现有其他应用系统的无 缝连接及售后服务等的交钥匙工程,实现财务共享模式全组织覆盖,完成财务管理转型,同 时实现业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的集团管控及业财一体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推广及供应链管理业财一体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共享推广及供应链管理业财一体化项目)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 争的企业法人。任何未在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 投标。 (4)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 投标。 (5)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加盖投标人 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提供“资格声明”(格式见第六章第一卷资格审 查文件格式2);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所开具银行资信证明或经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投标人应为有效存续的法人组织,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投标人应具备本项目软件产品著作 权,提供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9)2021年至今,投标人须具有同类信息平台系统建设项目至少3个成功业绩。 有效业绩的确认条件:1)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用户名称和联系方式、项目情况、合 同范围、实施时间、合同盖章页等信息,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项目单位签章的验 收证书。以上材料须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正本扫描件。 投标人还需提供业绩清单,格式见第六章。在同一企业的业绩项目,只视为一份有效业绩; (10)投标人应委派项目经理1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具有PMP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 资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还需具有5年及以上同类系统项目从业经验,并且 具有同类信息平台系统建设成功业绩至少3例; 参与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现场人员应包含:项目经理不少于1人,业务 需求分析师(产品经理)不少于1人,开发和测试工程师不少于3人。上述项目组人员须为 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和从业经验证明材料,并提供“为项目配 备的工作人员构成清单”(格式见第六章) (1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未涉及影响本项目执行能力的诉讼案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ww.wenshu.court.gov.cn)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真实有效,如在由招标人组织的考察活动中发现投标 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投标人自愿接受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废除合同等要求(须提供加 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 (13)投标人的投标代表需具有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及被 授权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及法定代表 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且被授权人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 如负责本次投标的代表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的该公司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第六章)和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23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3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yangyang@bcigcn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63号二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七、其他 标的内容:财务共享中心及供应链管理系统一套 服务期限:项目建设周期按以下节点要求控制: 第一阶段:20家非生产经营型单位财务共享推广。截至2024年12月底,完成推广组织范 围内非生产贸易型单位的上线运行。第二阶段:9家生产贸易型单位供应链及共享融合推广 上线。2024年12月底,完成生产贸易型企业的供应链管理平台搭建及测试,并与财务共享 流程贯通,2025年4月上线运行。 服务要求: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4部分:基于试点单位建设完成的NCC财务共享平台及管理模 式,对剩余单位推广预算管理、新建供应链及成本核算管理、推广财务共享管理、新建承兑 汇票管理。实现集团合并范围内全部组织的财务共享管理覆盖完成供应链业务与财务统一 平台管理,与财务共享流程无缝衔接、融合一体化管理。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在招标机构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渤海轻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39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bqcwgxzx@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渤化化工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辽宁路187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yangyang@bcig.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Ll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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