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材料购置(项目编号:HYZB-HB-2024-0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材料购置(项目编号:HYZB-HB-2024-01)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天津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材料购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2024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材料购置 (项目编号:HYZB-HB-2024-01)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2日发布来源: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4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材料购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HB-2024-01 项目名称:2024年度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第二批)材料购置 预算金额:250.0万元 最高限价:249.9425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日到2025年7月31日。投标人自采购方月计划下达后5日内备货完毕,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1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交货地点:河北区市政道路和自管里巷道路设施因工掘路修复项目场地;交货所产生的任何费用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特别要求: 1)交货时采购方有权要求投标人就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方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采购方保留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的权利。 2)货物的包装和发运必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供货商承担一切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2024年1月份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减税、免税的投标人需提供减税、免税的申报材料)。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注:1.投标人为其他非法人组织的,身份证明书或授权书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盖章并附身份证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3日到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方式:递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以及电汇相关凭证一份,现场获取。文件费以电汇方式汇入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单位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浦悦支行;银行帐号:77100154800003333。注:汇款须备注项目编号。)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北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王串场三号路01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与九纬路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尚客优酒店二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 天津市辉耀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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